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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叶欢没有看其他人,只是冷漠对依旧惨叫的混混们淡淡说了一个字。
其实不用叶欢说,这群混混自己都要赶紧跑路,一来是对叶欢的恐惧,二来是手腕上的鲜血流个不停,要是不及时止血的话,要么手腕废掉,要么这条命都保不住。
一群混混狼狈的逃跑了,留下一地鲜血触目惊心,围观的人群在呆愣之后,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叶欢面上依旧没有表情,刚才这群围观者没有一个人敢帮忙,甚至屁都没敢放一个,可是全部看在叶欢眼里的。
过了一会,掌声不知不觉的停了下来,一个个围观者在叶欢的扫视下,有些尴尬。
“小……小兄弟,谢谢,谢谢你。”老板娘热泪盈眶,不知道是被叶欢出手感动的还是庆幸躲过一劫。
叶欢笑了笑,微微摇头:“没事,举手之劳。”
“才不是咧,大哥哥你好厉害,肯定会功夫吧?”老板娘的女儿满眼崇拜,脸上浮现兴奋的红霞,对于一个刚刚上大学的单纯妹纸来说,叶欢出手相助,足以成为她心中的英雄。
叶欢沉默了一下,功夫?或许吧。
“你闯祸了!”忽然有人开口。
叶欢抬眼看去,只见一个染着红头发,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的青年。
他倒不是混混,而是面馆旁边副食品店老板的儿子,叶欢经常在那里买烟,倒也见过他几次。
“你知不知道这群人是什么来头?你居然敢打他们!你闯祸了!你这是要害我们街坊邻居啊!”青年义愤填膺,眼里却有嫉妒显露。
他家的副食店和面馆是邻居,对面馆老板娘的女儿也是爱慕已久,现在看到女孩对叶欢如此崇拜,自然心里很是不爽。
叶欢随意看了他一眼,根本没准备理会他,小毛孩子屁本事没有,就会瞎咧咧,这种人比起边防战场上年轻的军人来说,简直一个天一个地。
不过,经青年这么一嚷,倒是让附近的街坊邻居们都回过神来,个个面色带苦。
被这群混混欺负已久,也没有警察来管管,他们都是一群普通老百姓,根本无力反抗,现在叶欢这么一出手,还真说不定会给他们带来不小的麻烦。
老板娘的脸上也是如此,只是不好开口,毕竟叶欢是为她家出头。
现在老板娘所担心的是,接下来,怎么办?如果混混们报复起来,天知道会是什么后果。
叶欢从老板娘快哭出来的模样,看得出老板娘的担忧,轻轻点头,对老板娘说道:“老板娘,你放心,如果混混找来,我会收拾他们的。”
老板娘却摇头,对叶欢说道:“小兄弟,你还是赶紧逃吧,那群人可不是好惹的,不能再麻烦你了,大不了我这个店不开了。”
“就是,我跟妈妈去其他地方开店。”老板娘的女儿也连忙点头。
叶欢笑了笑没说话,掏出十块钱付面钱,他知道老板娘肯定不会收,也没递给老板娘,直接放在桌上,自己就上楼去了。
回到租的房子里,隔壁已经没有声音了,叶欢脱掉上衣,又露出一身狰狞疤痕。
翻身躺在床上,拿起一罐啤酒啪的一声打开灌了一口,叶欢觉得自己回家的事情,要延后了。
如果真的如同街坊们所说,那群混混来头不小的话,叶欢自然不会就这么走人,既然已经帮了老板娘一次,好人就做到底。
这件事叶欢没怎么担心,虽然已经被开除,可好歹也是曾经雷霆小组的队长,保护一对母女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一罐啤酒喝完,叶欢迷迷糊糊睡着了,不知道睡了多久,却被敲门声惊醒过来。
一头大汗,叶欢条件反射坐起身,一手握拳,一手则摸到了枕头下的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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