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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将单挑,在汉代以前的中原就已经是一种过时的战术。如果刚才不是顾忌到己方军心,封常清根本不想理睬大食人的挑衅。对方的意图明显在于借机炫耀武力,以鼓舞其麾下兵卒士气。好在王洵这愣头青最后打赢了,否则,安西军未正式开战之前先折一将,气势上就已经输给了对方。
此刻王洵也有点儿后怕,嘿嘿干笑了几声,拎着两把兵器跑向自己的原来的位置。见了薛景仙的面儿,将新缴获的弯刀向对方手里一递,“给。大食人的人品不咋地,打制兵器的手艺还不赖。正经八本的天竺钢,比我那把横刀强!”
刀的长度足有六尺,侧宽五寸。对于薛景仙这种身板来说,实在有些过于笨重。但是,他还是伸出双手,将王洵的礼物接了过来。然后紧紧抱在胸前,一边感受着刀身的份量,一边笑着说道,“有劳兄弟了。下次切不可再这样冒险!”
“谁想到大食人这么不要脸!”王洵摇摇头,翻身上马。“打得怎么样了?真无耻,他们又在加人!”
“插标卖首而已!”到底是书生,薛景仙说话比王洵文雅得多。撇了撇嘴,不屑地点评。就在王洵回阵,缴令,送刀,这段时间,疆场上的混战已经又分出了胜负。远道而来的大食人接连被打下马四、五个,而安西军这边却只有一名将领受了很轻的伤,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然而对方主帅的心里却好像根本没有“公平”这一概念。见到自家将领接连吃亏,索性吹响号角,又调了数百好手同时出阵。非要在安西军身上讨到个彩头不可。
封常清再也没耐性跟对方耗下去了。抬头看看天空的太阳,估算了一下敌军从列阵起到现在的时间。笑了笑,伸手将一面淡红色旗帜举了起来。
“前军出击!”周围的亲兵扯开嗓子大喊,瞬间将号令传到了所有人的耳朵。
“大帅有令,前军出击!”帅旗下,数百名将士齐声重复,紧跟着,激越的战鼓声轰然炸响。“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
“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雷鸣般的鼓声中,安西军前锋就像一条被激怒了的狮子,咆哮着张开了尖利的牙齿。
统带前军是宿将李嗣业,闻听号令,立刻挥师向前。最前排为七百多名盾牌手,每个人都举着一把足以将整个身体遮盖起来的巨盾。盾牌表面,包了一层精钢。被盾牌的主人精心打磨,明晃晃的几乎可以照见对面的人影。
走在盾牌手之后,则是两千多弓箭兵。分成前、中、后三排,每排相距十余步,一边走,一边在领军郎将的指挥下,慢吞吞地调整着弓弦。跟在弓箭兵身后,则是两队长槊手和一队陌刀手。规模各有八百余人,单独结成了三个锥形阵列。
李嗣业本人就站在陌刀队前方正中央位置,头戴一顶镔铁盔,盔沿微微上翘,形成一个优雅的圆翼。圆翼之下,是一个黑漆漆的面甲,上面用簪花工艺敲打出一张金刚脸,怒目圆睁,红唇翻卷,看上去极其威武。面甲之下的脖颈,则被一层链子甲和一层皮甲牢牢护住,与下方的胸甲浑然一体,中间找不到半点儿过度的痕迹。而整个胸甲则又由几片不同的甲叶组成,如荷花瓣般彼此扣在一起。既能为铠甲的主人提供可靠的防护,又尽最大可能保证了铠甲下身体的灵活性。胸甲正中,则为一面亮闪闪的护心镜,遮住整个小腹。连在护心镜下的,是几片犀牛皮战裙,遮盖起护腿甲、护胫,和包铁战靴的上边缘。
跟在李嗣业身后的陌刀手们,几乎与他做相同打扮,皆是全身重甲。将领与普通士卒的唯一区别在于盔缨的颜色。李嗣业的盔缨在阳光下呈华贵的深紫,统带不同兵种的核心将领盔缨发蓝,直接控制一团士卒的校尉则头顶深红色盔缨。旅帅们的盔缨为绿,队正们的盔缨为灰,伙长和普通士卒站在一起,混同为一片耀眼的洁白。只有敌军的血液,才能给他们染上颜色。
如此厚重铠甲,与手中精钢打造的长柄陌刀加在一起,至少有六十斤分量。整个陌刀阵却能紧跟前军的节奏,寸步不落。只见他们踩着鼓点,不紧不慢地向敌军迫近,每向前数步,铠甲上的光芒便又明亮一分。刀刃处反射出来的日光亦更为耀眼。
说来也怪,见到唐军挥师冲阵。对面的大食人反而又吹响了收兵的号角,“嘟嘟嘟嘟,嘟嘟嘟嘟.......”角声中充满委屈与不甘。在将所有活着的武士撤回本阵的同时,然后立刻开弓放箭,抢在唐军靠近之前,将自家军阵百步之内范围,硬生生射了一地鸡毛。
“大食到底要干什么?”薛景仙此刻心里对敌军已经没有了半分畏惧,一边目送着自家前军大步压向战场中央,一边小声向王洵请教。
“我哪里知道!”王洵也是满头雾水,“先是无聊的要求单挑。单挑占不到便宜,就直接群殴。群殴捞不到好处,就想混战。等两军真的该接战了,他奶奶的,又缩了回去!”
“估计双方对规矩的理解不一样吧!”薛景仙皱着眉头嘀咕了一句。心中总觉得能把铠甲兵器打造到如此精良地步的大食人,应该不像王洵描述的那样龌龊一般。然而对方此刻的表现,又令他着实找不到为之辩解的词汇。
由于前军尽数为步卒,所以推进的速度并不快。战场中厮杀的大食武士有充足的时间撤回本阵,而在混战中逞足了威风的李元钦、赵怀旭和宇文至等人,则不紧不慢地割下地上尸体的头颅,彼此招呼着,让开李嗣业所部前锋的攻击路线,绕向本军的两翼。
“等会儿咱们也要冲锋么?”又看了片刻,满头雾水的薛景仙终于想起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凑到王洵耳边,略带点儿惭愧地追问。
“你不想冲?”王洵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低声发问,“这种机会可是不多。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儿了!”
“那我一会儿跟在你身边!”薛景仙挥了会手中刀,大声点头。“傻子才蹲在后边看热闹呢!”
敌军人数众多,装备精良,看上去还训练有素。可怎么看,薛景仙都不相信自己一方会打输。比起安西军来,大食人身上缺少一种东西。到底是什么,薛景仙自己也说不清楚。但是,他却清楚的知道,如果自己不趁机砍下几颗大食人的脑袋来换取功勋,这辈子肯定都会追悔莫及。
男儿何不带吴钩!此番安西之行,值!
第三章壮士(二上)
第三章 壮士 (二 上)
望着远方伴随着鼓点节奏缓缓推过来的刀丛,大食圣战东征军主帅艾凯拉木忍不住在心中暗暗叫苦。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他无论如何都不想在这个时候,领军跟大唐争锋。东方有句格言说得好,‘如果你想打赢一场战争,至少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第一,要掌握有利时机。第二,要占据有利地形。第三,将领和士卒,国王和臣子们齐心协力!这三个条件重要性依次提高,特别是第三条,乃是重中之重!’ 而现在他手中的这支圣战军,却任何一个取胜的条件都不具备。(注1)(注2)
论时机,眼下大哈里发艾布﹒阿拔斯缠绵病榻,随时都可能亡故。第一继承人曼苏尔﹒阿拔斯威望不足,难以令首相和群臣信服。军队最高指挥者大艾米尔穆杰希德心灰意冷,沉迷于从西方传来的一种特殊饮料,终日精神恍惚。若不是教法官贾布里勒大人联合当年追随哈里发一同发动叛乱,驱逐了倭马亚家族的若干老兄弟们苦撑局面的话,整个帝国几乎要分崩离析。(注3)
论地形,坦叉始罗附近河谷众多,丘陵林立,根本不适合骑兵大规模展开。而对面唐军的重甲步卒,在这里却如虎归山。唐军已经抵达此地半月有余,基本上是在以逸待劳。圣战东征军却是远道而来,人困马乏。
论内部团结,此刻的东征军更是千疮百孔。当年恒罗斯大战结束后不久,呼罗珊总督阿布﹒穆斯林就被大哈里发下令毒死。其麾下悍将齐雅德﹒伊本﹒萨里稀里糊涂地卷入了一场叛乱,全家上下七十余口尽数被诛,无一人得到宽恕。更有叶齐德、贾哈姆、塞勒曼等一众勇士,立下了旷世奇功却没有受到应有奖赏,反而跟着阿布总督一道被杀,死得不明不白。眼下的东征军里核心将领,除了艾凯拉木本人,几乎全是从其他战场抽调而来,之前没有半点儿与唐军交手经验。
从某种角度上讲,眼下的这支东征军看起来规模庞大,盔明甲亮。真正实力还不如两年半以前,恒罗斯之战时与唐军遭遇的那支队伍的一半儿。当年的那支队伍,十五万人中有六万是嘎兹(圣战者),四万穆特瓦尔(愿意献身的人,志愿者),剩余五万才是从被征服各国临时招募的武士。领军的呼罗珊总督阿布·穆斯林,前锋齐雅德﹒伊本﹒萨里两人都堪称一时名将。而眼下,十二万大军当中,居然有六万是临时拉起来的穆特瓦尔,三万余各国仆从,真正受过严格训练的护教嘎兹还不足三万。至于他艾凯拉木本人,虽然深受大哈里发的信任。但此刻他心里却非常清楚,自己的真实本领,距离前任呼罗珊总督阿布将军相差不是一点儿半点儿。(注 4)
但是,艾凯拉木又不敢推辞上面交代下来的任务。曼苏尔并不是一个宽容的人,此刻国内权力争斗的局势又不明朗。一旦被曼苏尔和首相两方之中任意一方误会自己跟另外一方是同伙,故意不听调遣的话。待争斗结果出来之后,艾凯拉木不敢保证自己的结局会比齐雅德﹒伊本﹒萨里好上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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