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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闻信王殿下高义,今天一见果然如此。信王殿下,今天我与你打个赌如何?”完颜真大叫道。
“哦,说来听听。”赵榛知道对方一定会提出什么难办的要求。但是他自己必须继续发扬一种爱民如子的美德,不然的话,百姓凭什么不南下迁移跟随那高宗皇帝来跟自己混?就是自己的贤名!
“信王,我手中有六万你宋朝的妇孺百姓,我们就赌一把。我也不耍诈,直接将六万百姓妇孺送到两军阵前。”完颜真喜上眉梢,立刻说道。
“哦!赌什么?”赵榛问道。“听说信王的武功天下无敌,今天我就与信王殿下打个赌。我派一位高手与你单挑,你输了,将灵寿城让出来。我输了,让那六万宋人自动回到你的阵营里,我保证不放箭,否则我将遭受天打雷劈。如何?”完颜真信誓旦旦的说道。
“不可!”“千岁不可!”一众义军将领一听,纷纷阻拦赵榛道。赵榛对他们一挥手,他们虽然都很着急,但是依然按令闭嘴了。随着自身的文治武功地强悍,赵榛现在在义军中的威严渐渐的变得更加强了,众将都知道他只有定计,便不开口说话了。
“本来本王是不会与你们的人一战的,掉身份。但是你拿百姓妇孺当筹码,实在令人不齿。不过,我身为大宋的信王,就需要保护我的臣民不受伤害。所以,我同意你的单挑挑战。我到两军阵前来,你必须放人,否则的话,就算你输,我立刻回我本阵。”
“好!一言为定!来人……把猛兽带出来!”完颜真大叫,他虽然知道自己不是信王赵榛的对手,但有一个人绝对可以。
猛兽是一个靠近北冥之海部落的人,自从小时候部落被一群流浪的蛮人屠杀之后,自己就开始了报仇和生存之旅。
猛兽经历了在寒冷以及野兽和蛮人中生死挣扎之后,长大的他显现出了与众不同的样子。他天生高大,力大无穷。这个在残酷环境下如同野兽般生存下来的人,在长大后,一个人就杀掉了屠杀自己部族的百余名蛮人。
报仇之后,猛兽就开始南下流浪。直到流浪到长白山附近遇上了女真人,被女真人用陷阱俘获,抓起来做了奴隶。猛兽本人不想做奴隶,但是他的力气很大,而且他的武技都是从野兽那里学过来的。所以,女真人不得不把他绑起来,用沉重的足有千斤的铁链子和铁锁将他锁住。
金兵花了一些时间,猛兽被几十名高大的金兵壮汉从铁栏杆打造的囚车里面拖出来了。
赵榛远远的看到了猛兽,那个野蛮人身高足有两米三四,大约二十岁左右的样子。事实上,可能更小,因为野蛮人会由着生存关系,而过早发育!
“哈……哈……”猛兽左右晃着,五六十个女真力士用铁链子锁住他,左右扯着拖上来。
“放开我……放开我……”猛兽用学习过的汉语和女真语大叫着,他不肯安份!五六十个女真力士竟然给他拉扯着站立都不稳!但那又有什么用?很快就有更多的金兵力士过来,把他抓住。
完颜真回头说道:“你静一下……想zi诱?可以。但……你要听我的话!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
猛兽抬起头来,他的脸上亮亮晃晃的一个环子。原来,在他的鼻子上,有一只鼻环,上面连着亮晶晶的链子。在他的脖子上,是一圈野兽的牙齿。有狼、熊、虎、豹等野兽的牙齿。看样子,这个猛兽在北冥之海附近和南下的时候,一人就杀了不少的山林野兽。
“看见那个人了吗?你只要杀了他……我就给你zi诱……!”
猛兽猛然看向赵榛,撇撇嘴巴眨眨眼睛。赵榛也看着猛兽,他没想到这个高大的野人真是有趣。
“杀他……就可以?zi诱?”猛兽抬起了头,脸上露出了一副傻笑。“对,”完颜真说道:“杀了他,我就给你zi诱,并且,我还会给你你想要的肉和女人!你不是最想要肉和女人的吗?我可以给你,你要几个?我可以给你十头牛和十个女人!只要你打败他!”
“解开……解开……”猛兽指着他身上的十几条铁链。一个人被十几条巨大的铁链捆绑着,依然可以行动,也可见证于这个人的强大了。
十几个金兵力士带着惧色,打开铁锁,把猛兽给放了出来。当最后一条铁链松开了之后,猛兽忽然大喝一声,揉身扑上,抓住了一个金兵力士,张口就咬。他虽看似一个野人,头发乱得跟狗一样,但五官端正,鼻子上的鼻环更是让他的神容添了一股独特的风采,但他……竟然野蛮到吸血的地步!
“啊——”女真力士大叫,踢打着猛兽。猛兽却是毫不在乎,只管吸血!猛兽很饿,他知道自己在饿得时候就打不动了,他需要营养。吸食血液,是猛兽跟野兽学的。血液绝对是一种迅速补身的手段!人的血液里绝对是含有营养的。
众位金军力士纷纷准备出手相救,完颜真挥手拦住了他们。完颜真看到猛兽野性十足,表现的很厉害,心里暗暗高兴。他就是让信王看到这个家伙吸取人血而感到害怕,影响自己的武技发挥。
“吼——”猛兽抬起头狂吼着,年青的脸上发出光彩,嘴角带出血痕。猛兽顺手一抓,五根手指立时抓断了那人的脖子,那人立刻死得跟条狗一样。
看看猛兽的手,他的手在与野兽搏斗和恶劣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下,经过长期的磨动,五指的指甲和一些成了结石的脏垢以及拥有厚厚硬茧子结合在一起,让本是一双人的手成了一副猛兽爪子的样子。虽然丑,但绝对实用,和钢爪石手也没有多大的区别。
此时,赵榛更觉得,这小子和那个唐朝地无敌于天下的李元霸一样。据说李元霸在少年时期头脑简单性情暴躁,甚至打杀仆人和家人。李家的人无奈,只好采取措施,李元霸也是被李家的家人拉着铁链子拴住,用铁球子绑着,防止他狂性大发胡乱打杀人。直到后来李元霸成年懂事之后,才解开。现在这个猛兽却是给十几个铁链子和铁球锁着,恐怕是一个战场猛将。
赵榛犹豫了一下,他觉得,与猛兽打一场,是不是要拔剑。拥有后世无数精密仪器和数千年武术杀人技艺地培养和超人的杀人经验。经过锻炼,恢复前世实力的赵榛,拥有着非常强的自信。
也许,这个猛兽不是他的对手,赵榛如果发出暗劲,用技巧一样会杀死面前的这个力大无穷的野蛮人。但不能保证,赵榛自己不会受伤,看看那双爪子,赵榛一点也不怀疑自己不会给打伤。
信王赵榛是大宋亲王,既然已经塑造起自己无敌武功的形象了,就需要一直保存下去。信王无敌于天下,就能让大家认为他是大宋的脊梁骨。百姓才能拥护,各方义军和义士才能投奔而来。与这个野蛮人一旦单挑受伤的话,就有损自己的威名,那是赵榛绝对不允许的。
想到了这里,赵榛决定要出剑,用剑的话,赵榛可以秒秒钟搞定敌人。除了后世的各种热兵器外,拥有无数前人经验的赵榛对于各种冷兵器也非常的有研究和精通。在这个时代,还真没有人比他更理解这些武器。
赵榛拿着的是一对百炼钢的名剑,切金断玉不在话下。他看到对方不骑马,他便下了马走到两军阵前。猛兽来到赵榛的面前,他习惯性的和所有野兽一样,在战斗之前,都要仔细打量面前的对手敌人!
顷刻之间,猛兽的瞳孔一下子收缩了,他清清楚楚地看见赵榛的眼神。那眼神中充满一种智慧的光芒和一种无法说明的煞气。通过观察,与各种野兽生死搏杀经验丰富的猛兽知道,这个身穿金色盔甲的少年主帅就算自己能敌得过,恐怕也能让自己身受重伤。
与赵榛一样,这个身经百战的野蛮人,而且是徒手与无数野兽和蛮人部落搏杀的野蛮人,都拥有超强的直觉。他俩都知道对面的人不好对付,何况赵榛手里有武器,看着那盔甲的质地和剑鞘的华丽,猛兽知道他手里的武器肯定不是凡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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