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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即使他赚钱比别人多,附近的摊主们却也只是羡慕而并不嫉妒。
为什么呢?就因为小伙子干练,有能力,何况他还是摊主中年纪最小的,比其他人的平均年龄还要小个五六岁。那一年他还未满十八岁。于是,当大家一起外出吃饭喝酒的时候,从来也轮不到他结账。
半年的时间,他便赚回了本钱,把那七万多块钱还给了弟弟。
“我不要,你留着用吧。”弟弟说。
“那不行,你拿着,给自己买点东西。”
“不用。”
弟弟不要,他只好把钱存上,偷偷塞在弟弟的抽屉里。那一天,他回到家,干完这件事,转身就走,和父亲面对面擦肩而过的那一刻,他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卖服装的生意说起来简单,不就是采购独到的货物,拿回自己的店里坐地起价吗?这种二道贩子的手段,有什么难的吗?
其实不然。独到的眼光是关键,这是学不会的,非得你自己有这个审美能力才行。而吃苦耐劳的精神则更为关键。
一年是三百六十五天,除去春节的那七天,每天你都要开业。也就是说,每天早上你都要在凌晨五点钟出门,直到晚上九十点钟你才能收摊。一天两天行,天天这么干,你试试看?
当然了,是人就免不了会得病。生了病,你可以休息一天,最多休息两天。
可你要连着三天不出摊,商场管理人员马上会来找你,告诉你下个月不用再租了。
原因很简单,如果人人都休息不开摊,那市场的人气怎么办?所以干这种活,挣的就是份辛苦钱,休息和度假那是跟你挨不着边的事。
不过告密者从不在意辛苦,他干这行只为了活下去。妈妈早就死了,父亲差不多和他断绝了关系,他没房没钱,不得不依靠自己活下去。
别的摊主告诉他,这样下去不行,太累了,会弄坏自己的身子。才刚刚成年的人,发育还没停止呢。面对人家的好意,他笑笑,不说话。他舍不得花钱雇人。
不过有的时候,他倒是也会大方一把,那是对待他喜欢的一个女孩。当然,两人认识最初也是因为她来他的店里买衣服。
这女孩不常来,可是来了,却总要和他说一会儿话,也许她也喜欢自己吧。
所以没事的时候,他就搬了把凳子请她坐下。时间长了,其他人都认为他俩是交上了男女朋友。
聊天的话题最开始是很无聊的,不过越来越亲近之后,女孩提起了自己的家事。她说自打母亲给她生了个弟弟之后,重男轻女的父亲对她的态度就变了。
说到这里,多少有些同病相怜的意味。告密者也讲自己的身世,自此,两人关系非同一般。他带她去了他的小窝——那不能叫房子,只能算是个小窝而已。不过他许诺,凭他的收入,给她租下一处干净整洁的一居室绝对不成问题。
话说得大,可告密者其实没那个底气。
算算自己这两年攒下的钱,倒是有个十几万。可是租房子花销不小,这女孩真要跟自己私奔了,将来不能上学,两个人指着什么维持生计呢?总不至于真的开个夫妻店吧?
于是,他又去和弟弟商量,将来能不能把那笔钱再借给自己用。
“行!”弟弟很痛快地答应了,“不过有件事对不起你,那笔钱现在是六万五千多。”
“为什么会少了呢?”
“呵呵,”弟弟轻蔑地呸了一声,“你以为咱们那么简单就能糊弄过那老家伙吗?他明白得很,知道我在暗中支持你,所以就不再给我钱了。所以,我多少要交些学费啊,买书啊什么的。”
哦!告密者越发觉得自己对不起弟弟了。不过他也觉得很奇怪:弟弟对父亲的态度为什么发生了如此大的改变?
不过他现在更关心的还是女朋友那边。他不确定能给她幸福,就一直拖着。
这期间,为了让她高兴,就送给她一些小礼物。女孩也不缺钱,从来都不要,只是喜欢他搞来的一件连衣裙,便收下了。
拖泥带水地折腾了一段时间,纸里包不住火,让女孩的父亲知道了,这可惹下了大祸。
这位父亲比起那位来,也好不了多少。女儿对他来说更像是工具,他还指着将来找个门当户对的家庭,把女儿“卖”出去,继续给自己铺平道路呢!眼见女儿跟个不明来历的野小子好上了,这他妈还得了!
于是,愤怒的父亲把女儿锁了起来。
所幸这对小情侣事先有准备,暗自备下一个手机,趁某晚父母不在的时候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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