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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铃赞扬道:“你真高尚。”
我道:“别夸奖我,容易骄傲。”
金铃扑哧笑了:“看吧,又来了。‘别夸奖我,容易骄傲’,你老是盗版我救命恩人的口头禅!”
我也幽了一默:“说不定,是他盗版我呢!”
又是一阵爽朗、悠久的笑声……
随后,我本想打道回府,但是金铃却突然说了一句:“一起去吃早餐,怎么样?”
我受宠若惊地摇了摇头,道:“不了不了,我还是回去吃吧。”
金铃一摆手,在一个叫‘周记粥铺’的粥馆门前停了下来,做了一个邀请状,大方优雅地道:“请吧,放心,不让你买单!”
我再难推辞,只有跟金铃一起进了粥铺。
确切地说,这是我第一次跟金铃一起吃饭。
感觉很新鲜,同时也觉得不可思议。
金铃要了一碗海鲜粥,我要了一碗瘦肉粥。粥香飘逸,金铃用勺子很优雅地尝了一口,湿润的唇间发出一声细细的嘘叹:“烫。”
我暗道:刚出锅的粥,不烫才邪门儿了!
但是仍然被金铃的可爱样子,逗的很开心。我觉得生活中的金铃,真的很开朗,也很可爱。
此后再无语,只是各自喝自己的粥。
我一碗粥喝尽,金铃还剩半碗,她问了一句:“喝饱了没,要不再喝一碗?”
我摇头道:“不喝了不喝了,饱了。”
金铃将汤勺放进碗里,轻轻向前一推,俏眉轻轻皱了起来。她望着自己碗里的粥,突然说道:“喝不了了,赵队长,要不你替我喝掉它?”
我顿时一惊,望了望金铃碗中尚余的半碗粥,馋中在嘴里作梗片刻,我还是汗颜地道:“不了,谢谢金总好意。”
金铃笑问:“怎么,还嫌我脏啊?”
我笑回道:“那当然不是。只是吃的太饱了!”我抚了抚自己的肚皮,有意识地挺了挺,略显尴尬地望着金铃。
金铃扶着桌子站了起来,望着桌子上的半碗粥,自言自语了一句:“下次喝粥的时候记住了,要小碗儿的,大碗儿的喝不了。看来,这次只能浪费一次了!”
我宛尔一笑,心想这个金铃还挺节约的呢!
望着金铃碗里的鲜粥,我真想再吃一碗过过瘾,但是碍于面子,我当然不能去捡女人剩下的饭食………
饭毕,我想抢先买单,但是金铃死活不让,很爽快地付了账。
然后我们出了粥铺,在去金铃家的路上,我们还能有一段同路,于是边走边聊,边聊边笑,言语笑谈当中,我与金铃之间的融洽关系,已经达到了历史的最高水平……
然而,无独有偶,正当我们聊的尽兴之时,一辆黑色的奥迪A6,突然停在了我们前面,挡住了去路。
明察秋毫的我猛地发现,车上的两个人,竟然是那么面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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