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一直到沈瑞碗筷都洗好了,放在灶台旁边的篮子装着,林巧巧还没挪动屁股下的凳子,相反,她腰背微微弯曲下来,用手轻轻的揉捏着左脚腕的位置。
那是之前她掉进坑里面不小心扭伤的位置,之前因为着急着干活,并没有去注意,疼着也就忍着,也没有多想。
现在吃饱了喝足了,再停下来,发现脚腕不止疼,还有些发肿。
清秀的眉毛微微皱成波浪线,越是去揉,她发现越难受。
抬头看了一眼还丢在另一边的猪肉等东西,眉头更是皱起。
沈瑞洗好碗就看见林巧巧侧着的半张脸带着愁容,眼睛盯着的地方正是猪肉的方向。
还没等他靠近询问事情,林巧巧已经起身朝着猪肉的方向走了。
只是她走过去的脚是瘸腿一样的姿势走去的,一拐一拐,那眉头还紧蹙着,似乎很难受。
她的头发还是**的,虽然用毛巾擦了,但是在这个没有吹风机也没有风扇的地方,头发擦了之后还是**的,额头的头发垂了下来,遮住她的眼角,从沈瑞这个地方看过去,显得更加的可怜。
想到捕猎野猪的时候,她摔进坑里,似乎脚崴了一下。
沈瑞目光注视在她一瘸一拐走着的脚腕上,只见那脚腕已经肿出了一个大馒头。
想着如果是那时候弄伤的,那她是忍了一路了,从他们戳死野猪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几个小时,她居然就这么忍着?
眸光微动,渐渐晦暗下去,沈瑞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刺客的感受,就觉得心口被什么东西又死死的堵住,怎么也松不开。
脚步挪了挪,沈瑞甩甩手心里头的水,搬了张腿坏的凳子走了过去。
“怎么不休息?”他假装没看见她脚上的地方,轻松问道。
林巧巧摇头,“得处理干净这些,明天一大早拿出去卖了换点钱。”
“哦。”
他说完杵在那没走,林巧巧一愣,问道:“你怎么还不去休息?”
“我帮你。”沈瑞说着,又加了一句,“这东西不处理完,我睡觉都一股子味道,干净收拾干净我才睡得着。”
沈瑞表现出一副我是贵公子,忍受不了这臭烘烘味道的样子。
林巧巧也不戳穿他的别扭,让他两个猪腿拿去把蹄子外头那块去掉,然后用刷子刮一下,处理干净比较好卖。
闻着猪蹄上的猪屎味,沈瑞捏着鼻子,没好气的说,“真臭。”
嘴上说着,他倒是没有不干活,拿到门口拿了个水盆在外面装了点雨水,然后将猪蹄外头那块保护的蹄夹用力的敲开,然后又仔细把猪蹄上毛胡乱的刮干净些。
林巧巧说了,虽然现在人吃肉的很少,但是还是有人买的起肉吃的,更何况他们这些肉是不要票的,一年到头吃不到半斤荤腥的人们来说,这野猪肉就是美味佳肴。
不过美味归美味,野猪和家猪不同,现在的人和后世的人想法不一样,后世有吃有喝,就喜欢这种精瘦的只有瘦肉的猪肉,肉质鲜美有嚼劲。
但是现在的人一年到头肚子都是没有油水的,像瘦肉骨头这些玩意,别人并不算喜欢,相反,那种肥的啃不下在喉咙滑腻腻的肥猪肉才是大家喜欢的东西。
他们捕猎来的野猪肉太过精瘦,味道是好吃,但是价格方面,和讨喜方面,都是不如家猪的。
如果他们想把价格再卖的好一点,就该弄干净些,免得被人嫌弃猪肉不好。
沈瑞知道,所以忍着猪屎味在刷猪腿。
那边林巧巧也在处理猪头猪的内脏等东西。
两人分工合作的,倒比一个人快了许多。
只是天越来越黑,家里没有太多的煤油蜡烛,屋子里只点了一盏小小的煤油灯。
被我渣过的病娇都重生了 高考日记 逍遥剑仙在都市 女配修仙:素衣仙路 绝代风华之摄政王妃 吾家青梅有点甜 毒绝天下:杀手小萌妃 斗战武神 恐怖直播间 我的老婆是猎鬼师 隐世王者 一念情深:顾少的冷艳傲妻 我的前桌是学霸 我和神仙结婚了 一夜惊喜:总裁爹地宠上天 天穹龙婿 爹地,妈咪又夺冠了! 食神系导演 她又娇又媚(1v1) 你装什么穷
血月出,灵气枯群妖现,乱人间。马超群大学毕业之后,回家继承了代代相承却已名存实亡的卦馆。他平时除了忙于卦馆的额外业务之外,闲暇之余,看看书打打游戏,过着简单且平静的生活。直到某一天,一位神秘的女子登门,要求马超群完成先祖与其的约定。从此,他平静的生活一去不复返...
关于魔道传说原本只是想用自己的天赋和努力一展头脚,为死去的父母报仇,而后归于平凡,却因姐姐的死去而性格大变。不甘心命运,不相信平庸。穆云修灵力,控战偶,寻神物,踏天堑。带着一魔一宠,走上一条注定与世界作对的魔道之路。...
正月初一生日,传说这个日子出生的人,一辈子受苦受难。偏偏还姓白,偏偏不靠谱的父亲也是正月初一出生,偏偏左手掌心有个天生的豆大的白斑一个名叫白手的农民,在改革开放的年代,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艰苦奋斗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如果您喜欢白手当家,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噗呲!一柄尖锐的苦无,刺穿了上杉彻的心脏。敌人带着对我的仇恨,死吧!十分钟后。上杉彻敌人你怎么还不死?上杉彻没办法,死不了。一拳捶爆了敌人的脑袋,上杉彻面无表情地将插在胸口的苦无拔了出来。苟是不可能苟的。既然死不了,那就往死里浪。如果您喜欢木叶我被诅咒了不死之身,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重生过去畅想未来梦幻现实,再塑传奇人生!如果您喜欢崛起复苏时代,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越了,方莫一觉醒来回到三国,变成了一条狗,然后发现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开辟领土,就能获得各种恐怖的兵种。这下,方莫可就站起来了。虎豹骑?不好意思,我真的能驱虎逐豹!白马义从?不好意思,我有白蛇阵。西凉铁骑?能打的过一群拿着狼牙棒的金刚?吕布?别闹了,你连一个金刚都打不过!至于智谋?我的天,你不会以为一群猴子能为了几根破香蕉就背叛我吧?ps前面由于主角没有领地,所以这是一本慢热的书。ps2由于词汇原因,这注定不可能是史实正剧,很多好词都是三国之后,没办法,只能用了。你们要跟我计较,我也没法。如果您喜欢三国之神兽奇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