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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是在交通已经很发达的现在,从江城辗转到小镇,上午的飞机,然后倒两次车,从市内到县城再到小镇,也花了将近一个白天的时间。
在小镇订好的客栈落脚,已经是傍晚炊烟缭绕的时候。
这是一座明清风格的古镇,隐没在青山绿水当中,风格保存得很完整,绿瓦白墙,青石板路,虽然已经开发旅游,但仍旧散发着简单而古朴的生活气息。
辛兰,也就是程骞北的母亲,是父母遗弃的女孩,被没有血缘的外公外婆抚养长大,她本来应该像所有那个年代的小镇少女一样,到了年纪,择一门附近的婚事,然后安安稳稳在小镇中过一生。可是,她在十八岁那年,遇到了她生命的劫数——叶敬文。
因为小镇历史悠久,那时候就时而会有艺术家们来这里采风。叶敬文就是其中一个。
都市男人面容英俊温文尔雅,有学问会画画,连夸起人来,都带着诗情画意。几句花言巧语,几幅肖像画,十八岁少女的一颗心就彻底落在了这个男人身上,以为这就是自己命中注定的良人,心甘情愿把身体也给了他。
她不知道男人的“等我回来”不过是随口的一句戏言。
叶敬文一去不返,而十八岁的少女,肚子却一天天大起来,没有结婚的姑娘大了肚子,在封闭的小镇肯定是待不下去的。天真的女孩也不相信自己是被抛弃了,和外公外婆道别后,揣着零星的一点钱,和腹中那个不合时宜的孩子,踏上了远行的汽车。
那是辛兰第一次出远门,循着叶敬文留下的只言片语信息,来到了江城,过了两个月后,才辗转找到她的爱人。
直到这个时候,她才知道,原来一切都是谎言。叶敬文已经结婚生子,而她不过是他外出采风的一段艳遇。
腹中的孩子已经成型,而且在这些日子,她已经与那个还未出世的小生命有了感情。离开叶敬文后,辛兰没有再去找过他,甚至也没接受他背着他妻子悄悄跑上来塞给她的那几张钱。
那个年代,城市正是日新月异的时候,大批的人们涌进来开始淘金。但是一个怀孕的女孩,想找到一份工作,实在是太难了。好在他遇到了后来的丈夫程建刚。就和他的名字一样,这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城市底层男人,没有正经工作和收入,靠着打零工过日子里,赚了钱就去买烟买酒。
一个被人抛弃的怀孕女孩,一个不着调的底层混混,凑在一起后,日子竟然也勉强过起来了。辛兰有了这个城市里唯一的依靠,而程建刚有了让他守护照顾的人。两人在下塘街开了小店,虽然辛苦,但也过得还算不错。
等到生活终于算是安稳,辛兰想带丈夫儿子回小镇时,才得知外公外婆在她离开后的几年陆续过世。再之后,丈夫意外去世,一个女人独自带着孩子在下塘街生活,日子又变得艰难,回小镇的计划一拖再拖,一直到生病过世都没有回去过。
程骞北记得小时候,父亲还在的时候,总是和母亲说,等孩子工作后,他就跟她回小镇养老,老了就和她一起埋在故土中。回小镇养老的愿望,终究没能实现。如今,他这个儿子唯一能做的,就是将两个人骨灰带回来一起安葬。
程骞北早几年回来过一次,外公外婆无儿无女,过世后的墓地不过是一座无人打理的荒坟,他花钱让人重新修缮,将父母的墓也建在旁边。如今带回骨灰,就意味着让父母正式入土为安。
也意味着他终于告别前尘往事,开始属于自己的人生。
*
因为抵达小镇已经晚了,安葬骨灰的事就只能等到明天。程骞北和江漫住在一家客栈,正好晚上可以去古镇逛一逛。
虽然是周末,但因不是旅游旺季,小镇上只有零星游客,过了六七点,街边的小店也只是闲闲散散开着,有人在门口逗猫,有人摆着桌子打麻将,一派闲散舒适的气氛。
江漫去过不少古镇,但生活气息还这么浓郁的却是头一回,感觉意外得很好。
两人牵着手走了一会儿,江漫开玩笑说:“我还挺喜欢这里的,要不然咱们以后老了就来这里养老吧!”
程骞北笑:“你不是说喜欢海岛么?”
“海岛也喜欢,你这么说,我就有点选择困难症了。”
“那就一半时间在海岛一半时间在这里。”
江漫转头看他,眼角眉梢都是笑意,却没说话。
程骞北挑了下眉头:“怎么了?”
江漫笑说:“咱俩现在都还没结婚呢?就想到养老了,是不是太超前了?”
程骞北点头:“好像是诶!”然后又勾唇一笑,故意道,“都不知道以后跟我一起养老的是谁?”
“可不是么?我也不知道以后我家那老头子是谁呢!希望是个有气质的老头吧,我这个人还是很颜控的。”
程骞北做出深以为然的样子,笑了笑:“我也是,我家老太太也必须是气质卓群的。不过我有钱,贵妇肯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江漫不干了,龇牙咧嘴道:“有钱了不起啊?”
“还行吧,反正人家都说了,年纪大了还能保持气质优雅,那都是靠金钱堆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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