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隆重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给你请的外语家教——芬格尔·冯·弗林斯,就读于美国卡塞尔大学的德国高材生。”夏狄起身来到芬格尔身边,帮他做着自我介绍:
“他精通汉英德三门语言,在数学和计算机领域也是出类拔萃的天才,如果你遇到无法通关的游戏也可以让他帮忙弄个外挂。”
“我再重申一遍,我没有开挂!”路明非翻了个白眼,不明白老夏头为啥总跟外挂过不去,以他路公子的游戏水平,开挂那纯粹是影响自己发挥了。
而磨刀霍霍的芬格尔此时也抬起了头,挪着屁股转过身来,看着灰头土脸好像刚从采石场下班回来的路明非,心头有些佩服:
被车撵着跑了半天还能跟個没事儿人一样,难怪能让昂热老头另眼相待。
放下菜刀,他伸出手主动打着招呼:“路明非同学你好,接下来的日子将由我负责教导你的英语,你可以叫我芬格尔老师,当然也可以叫我芬格尔。”
就在刚才,他和疑似龙王的夏狄达成了一笔交易,从帮个忙换取对方原谅变成了合作者的关系,大家互惠互利。
而交易的内容中,就包括当路明非的家庭教师。
看着身形魁梧面容英俊的芬格尔,路明非很直观的见识到了什么叫熊腰虎背,眼前这位牛高马大的外国家教硬是把宽松的火鼠裘穿成了修身款,犬夜叉站在他面前都瘦的像条细狗。
“你好你好,叫我小路或者明非就可以了。”路明非伸手与他相握,感觉自己的手就像被整个包裹住了一样:
“冒昧问一下,你也是混血种吗?”
能被夏大叔拉进尼伯龙根的,肯定不会是普通人吧。
芬格尔也不奇怪未来学弟会知道混血种的存在,夏狄都毫不避讳的把人带进尼伯龙根了,还能瞒着他不成,当下点了点头道:“是啊,一个混血种小杂鱼罢了,比不得你旁边这位。”
“确实,大叔是怪物来的。”路明非对此很是赞同,他本意是想表达老夏头强的跟个怪物一样,然而在芬格尔听来,这话就像是间接承认了夏狄青铜与火之王的身份。
没想到他竟然会把自己的身份告诉给学弟,难不成学弟的身份也有问题?
龙王的私生子?
应该不是,资料上说学弟的父母都是校友来着,莫非是学弟血统太纯了,夏狄准备把他收为义子?
芬格尔心里暗自思索,面上却不动声色,转头看向吔吔待宰的羊驼:“来,明非选一只吧,中午吃烤全驼。”
他也不知道夏狄从哪整来的这么多龙血羊驼,刚才他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这群神兽制服,不仅被踢的浑身脚印,就连衣服都被咬成了碎片,可谓是损失惨重。
而那个独眼龙在旁边看戏就算了,还时不时说句风凉话,区区一个炼金傀儡为什么要长嘴啊?!
路明非望着倒了一地的羊驼,被十几双略显暗淡的黄金瞳盯的有些不自在,凑到夏狄身边问道:“大叔,这些东西能吃吗?”
他知道这个世界有龙血动物,但心底下意识地将它们划归到了妖怪的范畴,而无论是动画片里还是西游记中,妖怪都是与吃人绑定在一起的。
小路同学可不想间接达成同类相食的成就。
“放心,这是我专门培育出来的品种。”夏狄掏出一根肉干叼在嘴里慢慢咀嚼,“肉质紧实鲜嫩可口,蛋白质是牛肉的五倍。”
他之前在京城肃清了陈家的秘密研究基地,缴获了不少战利品,其中就包括一些改造成功的龙血生物。
因为那些龙血生物血统驳杂,颜值也不过关,他就全部宰了留给奶妈团,没留下一两只给路明非当宠物或者改善伙食。
本来他还打算等路明非长大点再让他尝尝龙肉的滋味,结果瞧见研究基地的某个关于可食用龙血动物的实验,而在参与实验的动物中就羊驼的食用效果最佳,其他的羊肉太腥、猪肉太骚、牛肉太硬、狗肉太柴、猫肉太酸……他便不远万里去了趟秘鲁抓些回来自己动手改造。
穿成重点保护雌性后被迫修罗场了 宫斗想赢?苟不如癫! 罪犯演太像,粉丝问我蹲过几年 综网:身为巫祝的我要以德服人 神印:我的外公是魔神皇 我在完美掌天罚 新明:从加入靖安司开始 她带着祖国在末世全民修仙了 灵章 苟在妖诡乱世 斗罗:开局被拍卖?觉醒霸王之魂 六年后,她带三个奶团炸翻全球 斗罗2:我穿成了霍雨浩的亲妹妹 胜者为王,重活2009 修仙从做杂役弟子开始 长生,开局收个三品义父 废体不能修仙?凡事得讲科学! 末日即是第二人生 四合院:我的老婆一打七 从小兵到帝国之主
天武十年,剑圣太仓斩太子太傅于皇城脚下,人皇大怒,颁布禁武令,欲效仿三皇五帝设立镇神司。如果您喜欢镇神司,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一觉醒来,吕游发现自己穿越到了精灵的世界!问题是,他变成了精灵!幸好,他的精灵使是一个美少女。不过等等,你一个女生这么好战真的好吗?摊上这么一个好战的精灵使,为了避免自己受伤或被暴揍,吕游只好努力提升自己的实力了。等到吕游走上对战场一巴掌干趴对手时,对手精灵使满脸问号,这真的是跟他们同级的精灵吗?!李娴也是一脸茫然...
巨大的垃圾山边上住着一个许老头,他从垃圾堆捡了一个男婴,十四年后,少年从垃圾堆捡了一个女孩,故事从这里开始。时愈道尊飞升的时候竟然飞升到一本书里。这书中女主是美貌与智慧并存的环保女神,男主是才华与家世齐飞的暖系少总。反派大佬研究出超强的垃圾发电技术。时愈穿的这个傅郁,偷了技术送给女主,却被人发现她是妥妥的白眼狼。而女主并不想要技术,她一开始就严厉的批评不过男主觉得技术有可用之处,凭他的才能将这技术发扬光大。时愈发现她穿在了剧情开始前刚被反派大佬捡回去时。发电还没开始搞,反派还不是大佬。时愈立即拉着反派一块修仙它不香吗?许图治不知道,他曾在一本书里照顾了她十年,赔上一条命。现在修成仙,他得照顾她一辈子地久天长?如果您喜欢被反派大佬捡回去后,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你跟他有婚约,他都死了,凭什么让你念念不忘,你是我的妻,我要让他身败名裂,我妒忌他。百里若繁无奈,霸气的亲上面前的人,你这是什么毛病,记性不好就算了,还跟自己过意不去。我没有,那你还记得什么?我当然记得我记得我爱你,我还记得记得云灼脑子空白,他有些挫败,阿若,我想不起来了,这就够了。我忘了所有,但我记得我爱你。如果您喜欢太子殿下,我带你回家,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越大唐,成为最不受太宗待见的皇子李愔。他挥金如土,让武媚娘当霸道女总裁,前有李靖孙女抚琴,后有徐惠曼舞轻歌。被封蜀王,他将蜀地打造成人间仙境!沙滩温泉游乐场,各类小吃,好吃到爆。划地而治,拥兵自固,贞观之盛,由蜀开始!...
穿越后,洛千汐只想当条低调的咸鱼,日常说说书,吊吊听众的胃口,足矣。然而某天,她发现自己莫名成了举国团宠。王孙贵族权臣世家纷纷找上门来,送礼的送礼,约饭的约饭,各种讨好她。有人想听霸王书?军机大臣眼一瞪,抓了。有人敢挑刺书不好?太傅眉一拧,毫无欣赏水平,功名夺了。洛千汐轻轻咳嗽一声,老太后立马派了御医过来替她诊脉。洛千汐悔啊,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吊皇帝陛下的胃口。可面前这个一脸宠溺笑容,总是喜欢对她动手动脚的家伙,当真是皇帝大人?不是说皇帝陛下清冷孤傲,不近女色,不苟言笑吗?传说果然都是骗人的。面对制度森严的皇宫,洛千汐是拒绝的。皇帝陛下大袖一挥,改。行走坐立皆有法度?洛千汐可在宫中自由奔跑。宫闱重地旁人不得靠近?洛千汐可自由出入。皇帝需要设置三宫六院?什么陈规陋习,废之,朕独娶皇后一人。这一世,他把她宠成了掌心里的宝。唯有一事,皇帝陛下与洛千汐较上了劲。洛千汐独生子女大法好。皇帝陛下多子多福才是真。如果您喜欢穿越后我成了陛下的掌中宝,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