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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宝珠看了她外婆一眼,小声说道“没吃的。”
刘母差点被姜宝珠给气死,合着这个小赔钱货去姜家三房过了一圈啥都没捡到她可是听说三房建房子丢了好多抛楼糖啊还杀了一头猪用来办酒席呢
她感觉自己的胸口发闷,都差点晕过去了,骂骂咧咧“你是想把我气死是不是你去了姜老三家里,啥都没拿到崔凤菊那个老虔婆看到你都成了这样了也没说给你送点吃的送点钱她还是人吗”
姜宝珠不想再跟她外婆说下去了,她怕自己拿着的玉佩被发现。这块玉佩可是很值钱的,就算要卖掉,她也要自己偷偷的卖掉,要是到了她外婆的手里,有没有他们的份就不知道了。
她摇摇头“我没见着我奶。”
说完之后她就跑回屋里头去了,她左看看右看看,最后觉得把玉佩放在姜爱民的枕头底下最安全。因为现在姜爱民就跟植物人差不多了,整天躺在床上也没有任何意识,但又留着一口气,死也不死。
平时也没人动他。
姜宝珠把玉佩塞进了姜爱民的枕头底下,心想着等下回她找个机会去镇上把这个玉佩给卖掉,到时候他们就会有钱了,再也不用挨饿了。
姜家三房,就在抛楼糖结束之后,姜家来了一个令人意外的客人许珍妮。
许珍妮的公公调到了泸县来开展工作,爱人最近也来泸县出差,于是她把两个孩子都带到泸县了。之前一直在泸县城里,昨天去小溪河大队看了爷爷,得知姜爱华家建了新房子,今天办喜酒,于是她今天正好带着两个孩子一起过来吃喜酒、凑热闹了。
她有一儿一女,大儿子名叫林成蹊,今年已经七岁了,在读小学一年级,如今放假了,所以才跟着她一道来了泸县。小闺女名叫林毓秀,跟甜笑一样大,已经快两周岁了。
其实若是仔细来看,会发现林成蹊和林毓秀兄妹两个长得并不怎么相似,林成蹊长相随许珍妮,长得很秀气,五官什么的都比较精致。只不过看起来好像不是很爱说话,表情有点酷酷的,手里拿着一个什么东西把玩着,一看就十分的喜爱。
而林毓秀的长相则比较普通,五官没有一样出彩的地方,看起来就觉得平平无奇,只不过许珍妮把她打扮的比较好,看起来就添了几分可爱罢了,若是将她放在乡下养,只怕也是跟姜宝珠差不多。
“妈妈,这就是我们要来的地方呀。”林毓秀用语气天真的话说着,心里却想着,看来姜甜笑这个女主角的锦鲤光环还真是挺强大的,她出生才一年多的工夫,就让原本一无所有的姜家三房白手起家,这么快就在这种穷地方建了一栋二层楼的砖房。
这种砖房或许在她原本生活的现代来说根本不值得一提,但是在七十年代的现在,已经算是有钱人才能建得起的了。
她突然对姜甜笑更加好奇起来,里面被作者写成天选之女的女主角甜笑,真的有里那么厉害吗
正在这个时候,谢文秀也看到了许珍妮,她赶紧抱着甜笑走了过来“珍妮,你咋也过来了快进来坐,快进来坐。”
许珍妮见到谢文秀和甜笑,立马露出一个微笑“文秀姐,我也是昨天回家看我爷爷的时候,才听说你们建了新房子,今天办喜酒请客的,所以今天就过来凑热闹了,这两个孩子刚来乡下,还有点不适应,所以我来的晚了一点,真是不好意思。”
“不晚不晚,酒席正准备开始呢,你们来的正是时候。”谢文秀笑着说道,把他们领到一张桌子上坐下,这桌坐的都是她们家的亲戚,她让许珍妮也坐在这里,足以证明对许珍妮的看重。
谢文秀说话的时候又看了看许珍妮怀里抱着的那个穿着粉裙子,扎了两个小麻花辫子的小女孩,还有另一个不苟言笑,把玩着手里玩具的小男孩,笑着说道“这就是你闺女吧是叫是叫毓秀吧我没有记错吧还有这个是你大儿子吧”
许珍妮赶紧介绍“嗯,这就是毓秀,当初跟笑笑一起在卫生所出生的,她们两个也算是有缘分了,同年同月同日生。这是我大儿子,名叫林成蹊,今年已经七岁了正在读小学。他这孩子性子像他爸爸,话比较少,成蹊,秀秀,来,快来看看,这就是妈妈跟你们说过的笑笑。”
林成蹊听了许珍妮的话之后,面无表情地抬头看了一眼谢文秀手里抱着的小姑娘,小姑娘眼睛大大的,朝他看过来的时候甜甜一笑,眼睛立马便眯成了天上弯弯的月牙儿。
她的眼里亮晶晶的,充满了善意。
她的额头上还有一颗小小的红色的痣,看起来怪好看的。林成蹊一个没忍住,又呆呆看了好一会儿,然后破天荒地叫了一声“妹妹。”
许珍妮和谢文秀听到这声妹妹都十分的高兴,尤其是许珍妮,她惊讶地看了看林成蹊,又看看甜笑,赶紧向谢文秀解释“文秀,我就说笑笑跟我有缘,你都不知道成蹊这个孩子平时都不大叫人的,连秀秀都不叫几声,没想到他竟然主动叫笑笑妹妹,我可真是太高兴了。”
说着她凑过去逗了逗甜笑,笑道“笑笑,看来呀,咱们就注定是一家人。”
她说的是认甜笑做干女儿的事情,可被她抱在怀里的林毓秀听到这话,脸色却立马变了。因为她知道甜笑本来就是许珍妮的女儿
虽然许珍妮现在或许只是无意识说出这句话的,可是将来如果她知道自己不是她的亲生女儿了呢会不会
想到这里,林毓秀的心里闪过一丝警惕,又将书里面的情节回想了一遍。她安慰自己不,不会的,里面林家人之所以会知道姜甜笑才是他们的女儿,完全是因为原主自己作死
而她作为一个穿书者,只要规避开那些会让她翻车的剧情,就不会这么容易将身世曝光的。
毕竟,姜甜笑虽然拥有锦鲤体质的金手指,但她也可以将知道剧情这一点作为自己的金手指,与甜笑与之抗衡,最后谁输谁赢还说不定呢。
林毓秀心里这样想着,毕竟她可不是原主那个蠢货
镇定下来之后,林毓秀的视线落在离自己很近的,正在眯着眼睛微笑的女孩子身上。她长得的确很可爱,就如书里所描写的那样,她的那双大眼睛仿佛会说话一样,水灵灵的,里面好像有星辰一般,亮晶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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