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莫侯撑着额头坐在新的洞府中。
修真界天朗气清的环境,本就已经令他这个适应了魔界昏暗幽深地貌的土着十分不习惯,更何况这一切都向着伟光正建设的仙尊峰府,简直浑身不自在。
而且自己目前这具躯体,一方面,因为那群弟子殷勤倒贴地令他喜悦极了,感叹自己真是选了具绝佳的躯壳。
另一方面,这具躯壳又令他十分恼恨。
鬼知道那个沉尚绝怎么这么能惹祸?
修真界几乎所有有名的世家宗门,都被他得罪了个遍,他没有获取到沉尚绝的记忆,无法理解这个人从何而来这么强大的拉仇恨能力,但是这些时日被那些仇家纠缠的几乎要烦死!
经过好一番探查,莫侯才知道,这仇家竟都是积怨已久。
七百年前,沉尚绝不知哪根筋搭错了,一连屠了青州好几个世家不算,就连洪川府,云城,沙海那边的几支名望世家或宗门,都被屠了个干净,一时搞得整个修真界轰动,若不是那时他的魔躯出了问题,还能出手帮他挽救一点名声。
这世上,但凡世家,总是根系庞大,即便树倒猢狲散,那些散去的猢狲也会记得仇恨,再度崛起后,一旦有机会,总会狠狠咬上仇人一口。
倒是有一个仇家,莫侯还有点印象,这点印象令他对沉尚绝更嫌弃了。
他真的觉得沉尚绝修仙大概把脑子修坏掉了,华陵宗是万和宗下附属的一个宗门,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他莫名其妙大发雷霆,屠了华陵宗整个宗门,连花花草草都没有放过。
这场波动,被称为修真界的一次浩劫,七百年前,人人谈到一头白发的那个男人,都忍不住胆寒。
莫侯抬脚碾碎了一块磐石,眉心皱起。
如今他要接任万和宗的掌门,竟然出现了无数的反对声音,甚至有人将七百年前的事拿出来说。
说什么七百年前他都能对忠心耿耿的附属宗门下手,若是执掌宗门,日后必然不会好生对待他们这些宗门世家,为了修真界的爱与正义,竹喧千万不能丢下掌门之位。
莫侯就纳闷了,沉尚绝当初搞了一大堆事也能全身而退,照旧风风光光地当着他的无望仙尊,养猪种树,悠闲自在,现在换到他上身,这也干不成,那也做不了,实在气人。
这些宵小是透过皮囊看本质,觉得他是个软柿子了吗?
莫侯气得昨晚摸黑出去,杀了几个反对声音最大的老骨头,今天的朝会上反对声音竟然更大了,这群修士竟像开了天眼,他杀得悄无声息,做得滴水不漏,也能一眼看出一口咬定,是他干的。
莫侯心内愁苦,仰天看了一会,想到那个初来万和宗的女仙尊,心念着那具看起来便很营养的肉身,转道飞向了十一峰,想要套套近乎。
他的计划是利用自己的名望与美貌,将这个女人拿下,然后哄她自愿去献祭自己的魔躯。
——
“你要和我结成道侣?”
春晓的表情有些奇怪,盯着这个扬着自信笑容的“无望仙尊”。
莫侯眉头微挑,便是古早言情中邪魅狂狷的神情。
春晓措辞了一下,试探着,“难道你还没有道侣?……那第二峰的峰主之位?”
莫侯奇怪地看了她一眼,沉尚绝打石头蹦出来到现在,都是一条单身狗,天下谁人不知?
“本尊自然没有道侣。”莫侯抱着手臂,笑了笑,“若是你对第二峰峰主之位有意,待我执掌万和宗,可以送与你。”
春晓沉默了一会,端起面前的茶喝了一口,看一眼身后正在扫地,却越扫越近的小弟子,再看向眼前俊美的面孔,道:“不知您可还记得,李斐然?”
春晓仔细观察着他的神情。
莫侯愣了一愣,眉心微微一皱,他捏着无数分身游走在修真界时,曾有过一个叫李斐然的女修士,不知道和她说的是不是一个。
倾世妖娆:神秘魔帝宠上瘾 密爱追凶:男神住隔壁 都市雷行 归来[安娜·卡列尼娜] 七号死侍 盛宠令(医手遮天) 米虫狠狠爱 那片蔚蓝色 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 盛世华年[胤礽重生] 缠 家妓(NPH,高H,古言) 天啊!我变成了龟 重生之左暖右爱 僵尸世界:签到就变强 再一次,别伤害我 寂(勾引出轨) 婊而自知(np 非全处) 星际皆知你爱我 BOSS凶猛:陆少,狠狠宠
血月出,灵气枯群妖现,乱人间。马超群大学毕业之后,回家继承了代代相承却已名存实亡的卦馆。他平时除了忙于卦馆的额外业务之外,闲暇之余,看看书打打游戏,过着简单且平静的生活。直到某一天,一位神秘的女子登门,要求马超群完成先祖与其的约定。从此,他平静的生活一去不复返...
关于魔道传说原本只是想用自己的天赋和努力一展头脚,为死去的父母报仇,而后归于平凡,却因姐姐的死去而性格大变。不甘心命运,不相信平庸。穆云修灵力,控战偶,寻神物,踏天堑。带着一魔一宠,走上一条注定与世界作对的魔道之路。...
正月初一生日,传说这个日子出生的人,一辈子受苦受难。偏偏还姓白,偏偏不靠谱的父亲也是正月初一出生,偏偏左手掌心有个天生的豆大的白斑一个名叫白手的农民,在改革开放的年代,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艰苦奋斗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如果您喜欢白手当家,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噗呲!一柄尖锐的苦无,刺穿了上杉彻的心脏。敌人带着对我的仇恨,死吧!十分钟后。上杉彻敌人你怎么还不死?上杉彻没办法,死不了。一拳捶爆了敌人的脑袋,上杉彻面无表情地将插在胸口的苦无拔了出来。苟是不可能苟的。既然死不了,那就往死里浪。如果您喜欢木叶我被诅咒了不死之身,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重生过去畅想未来梦幻现实,再塑传奇人生!如果您喜欢崛起复苏时代,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越了,方莫一觉醒来回到三国,变成了一条狗,然后发现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开辟领土,就能获得各种恐怖的兵种。这下,方莫可就站起来了。虎豹骑?不好意思,我真的能驱虎逐豹!白马义从?不好意思,我有白蛇阵。西凉铁骑?能打的过一群拿着狼牙棒的金刚?吕布?别闹了,你连一个金刚都打不过!至于智谋?我的天,你不会以为一群猴子能为了几根破香蕉就背叛我吧?ps前面由于主角没有领地,所以这是一本慢热的书。ps2由于词汇原因,这注定不可能是史实正剧,很多好词都是三国之后,没办法,只能用了。你们要跟我计较,我也没法。如果您喜欢三国之神兽奇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