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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第2页)

“这一点我很认同。”崔栖潮说道,“这只兔子已经送给你们了,不用再还给我,去厨房烧了它吧。”

兰斯和亚伦面面相觑。

崔栖潮鼓励道:“去吧。”

俩小孩抓着兔子就往厨房跑,果然,玩偶兔子可爱是一回事,活野兔还是应该吃了!

厨娘把这只野兔做成了自己的拿手好菜,葱烧野兔,当然,她有悄悄参考老爷使用的方法,没有把兔肉挂到臭。

烹饪时也不是整只烧了,而是剁开,里头还加了不少胡萝卜和豆子,煮出来能有一大锅,兰斯尝了一口,兔肉丁入味极了,金黄色的外皮,咬开里头还嫩嫩的,吸满了汤汁,葱爆香气四溢。

要说厨娘在老爷那里学到最实用的手法,就是去腥了。因为平时吃的肉多是野味,腥膻味重,以前的烹饪方法要挂臭了来让肉变嫩不说,还非常粗暴地堆砌香料掩盖味道。

在老爷指导下,厨娘渐渐领悟了哪些香料配合起来只要使用适量的份,就能够完美去腥,且提味。

如此改良后的葱烧野兔,没有野兔独有的强烈的腥膻味,肉汁又细嫩有嚼劲,金黄色的肉丁与紫红色的胡萝卜、绿色的葱段,还非常符合中世纪的菜品审美,颜色鲜艳丰富。

厨娘切兔子时是连着骨头剁碎的——有赖贸易队换回来的大量器物,老爷特意让人给厨娘打了新的刀具,特别好用。肉丁上还挂着一些残骨,竟然也都吸满了香味,把肉用舌头剔下来,还能吮一吮骨头,兔子的骨头很细,咬碎了都行,有的部位是脆骨,咬起来咯吱咯吱的味道更好了。里头的胡萝卜和豆子也浸满了汤汁,软软香香的。

厨娘看他俩嚼得又香又脆,都有些羡慕了,因为常年吃硬得要死、还掺了许多杂质的面包,大人的牙齿基本磨损都比较厉害,没小孩牙口那么好。

“你们肯定吃不完,剩下的我给你们收起来,要吃就来厨房拿。”厨娘和蔼地道,亚伦是她儿子不必说,兰斯呢,虽然他父亲是讨人厌了一点儿,但孩子非常讨人喜欢。

兰斯想了想,对亚伦道:“不如我们把兔肉分给城堡的人吧。”

亚伦正在啃着脆骨,抓了抓后脑勺:“我听你的呀……”兔肉很香没错,但兔子本来就是兰斯抓来的,老爷会送给他也是因为兰斯。

“兰斯,你为什么要分了?”厨娘养了几个小孩,哪个不是猪崽一样,一见着吃的就吸光。

“我们已经吃得差不多了,领主老爷每次也都会把菜分给所有人,婶婶,每次大宴会,您做的菜剩下的,都能分到奴隶那儿。”兰斯说道,“食物都是老爷指定的,但是,老爷种蔬菜的时候,手掂一掂就知道壶里的水还够浇几株。”

厨娘一下子愣住了。

她给老爷做菜做了这么久,也看过老爷种菜,一丝不差,但她竟然从来没有想到这一点,难道是因为老爷种菜那一手展露得比较晚。

但不管怎么说,她觉得自己也太迟钝了。是啊,老爷手上的掌控能力分明精准到毫厘,但每次盯着她做菜,指定好的菜烧出来总会特别多。

城堡里的人觉得这是老爷的贵族习性,喜欢铺张、夸耀,看他举办的全糖宴知道了。但是,控制在让人都能吃饱,盘子里剩下一点儿,不就好了么?

再想想这其实很合理,因为平时老爷奖励也总是用食物,而非其他,就连做了糖,也要全村小孩发一点儿……城堡里的人平均体重是眼看着增长上去了,这不可能是单纯的炫富吧?

厨娘突然觉得自己现在才发现一个非常非常明显的事实,兰斯都一眼就发现了。老爷并非大方到把剩下的分给大家吃,而是从一开始就算好了会剩多少。

虽然大家早就公认老爷是个好心人,她还是忍不住吸了吸鼻子,想起老爷做第一餐时,冷冷地让她吃一口,还说是要她记住这个味道。

有点儿感慨的厨娘,帮助兰斯和亚伦一起把兔肉分给了城堡里其他人,大家起初还以为是老爷又奖赏了。

城堡里的事当然瞒不过领主老爷本人,管家在一旁嘀咕这个风气就是老爷带起来的,语气中颇多无奈。兰斯这点动作,在老爷轮番轰炸下还没法让他动容。

直到老爷说:“我觉得还是有很大不同的,要是我,肯定不会葱烧兔肉,我会让香草烤兔……”

管家:“……”

·

老爷让人在下头修建的造型奇怪、方正过头的宅邸逐渐有了形状,因为管事们要求外头建围墙,他便更加肆无忌惮了,让人把窗洞开得老大。

崔栖潮时常亲自去督工,看看自己之后要住的房子,还让人修砌时就在房间里修出几个供猫跳跃的小平台,当然口头上他要说这是自己用来对猫加以刑罚的。

崔栖潮甚至骗大家自己会剖开猫肚子然后缝上,用草药治好,全靠小白演技好配合。

主人房基本成型了,顶板也搭了起来,崔栖潮在房间里坐了一会儿感受,虽然用石头搭的房子内部比较阴凉,但窗洞开得比较大,方位也好,打开窗户,屋子里头就亮堂堂的,晒一会儿就暖了。

院子里会引河水形成小池塘,作为生活用水供大家取用,渠道也挖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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