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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笛从小就是那样,别的孩子抢他的糖果,他从来不抢回来,没准下回还主动给人家送去,不是示弱,而是示好,一张灿烂的小脸能把人闪瞎。
这种不问缘由的善意,刚开始被肖蒙称作“虚伪”,可如果说这只是张虚伪的面具,一个人总不可能一张面具戴了十几年也不曾摘下吧。
肖蒙很了解骆笛是怎样的人,却从来都没有搞懂过他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人,他知道骆笛活得很简单,却不明白为什么有人能活得这么简单。
第5章签名
就像现在——
“哪个圈子都不好混啊,我就是去擦皮鞋还有竞争对手呢。”骆笛没心没肺地咧嘴笑道,“再说了,我也没想混啊,我就是觉得演戏挺好玩的。”
挺好玩的,这是给你玩的吗?还不如混呢!在你看来捡垃圾都挺好玩的,你咋不去捡呢?
肖蒙忍不住在心里默默翻了个白眼,却也不再多劝,生怕真给人劝去捡垃圾或者擦皮鞋了。
“就是,就是!”简乐乐也在一旁帮腔,“我们笛笛这么可爱,到哪里能混不开?”
每当他们稍微有点分歧的时候,简乐乐和骆笛总是一个鼻孔出气,肖蒙给这两人弄得没脾气,有时候都要怀疑是不是他俩才是一对了。
吃过饭后,简乐乐非要拖着他们一起去游乐场玩,骆笛犹豫了下,终究还是无视了自己是个电灯泡的事实,跟着一起去了。
他们三个从小就一起玩,自从那两人挑破窗户纸,结束了多年的相互暗恋后,他就自觉地离他们远了些,给小情侣留些单独相处的甜蜜空间。骆笛对那两人在一起这件事是感到开心的,但是,三个人中的两个谈起了恋爱,剩下那个就好像是被抛弃了,有时候想想其实还挺失落的。
等进组了以后就没这么多时间来打扰他们了,现在就安安心心做回电灯泡吧,骆笛想。
简乐乐拉着他俩把过山车、海盗船、火箭升空什么的都玩了个遍,叫声和笑声都在沉沉暮色里回荡。等他们下来时天已经全黑了,晚风吹在身上有些发冷。简乐乐搓着胳膊,玩得心满意足,肖蒙一瘸一拐地跟上来,脱下外套给她披上。
骆笛怔怔地看着不远处随着音乐转动的旋转木马,暖色的灯光在眼里氤氲一片,有孩童的欢笑声传来,像是透过重重光阴,看到一些依稀的影像。
他记得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带着他坐过旋转木马,也是这样的晚上,也是这样的温暖的灯光,他偎在妈妈的怀里,爸爸坐在旁边,手里拿着小风车逗他,他们坐在木马上,随着音乐起伏,大家都是笑着的。
那时候,他们多么幸福啊。
木马一圈圈旋转,一转转过多少年。
“笛笛,这边!”简乐乐站在一个卖烤红薯的小摊前挥着手喊他,笑得还和当年因为一个烤红薯而满足不已的小女孩一样,“快过来呀!”
“好,就来!”骆笛飞快地跑过去,忍住那种突然间想要拥抱某个人的欲|望,接过肖蒙递给他的烤红薯,手心滚热滚热的。
爸爸妈妈,我现在也很幸福,你们看见了吗?
骆笛眨了眨眼睛,轻轻牵起嘴角。
*
第二天,骆笛来到华扬公司谈签约的事宜,李解珉已经跟上面打好了招呼,于是他直接拿着合同来了。
骆笛看了下,合约为期五年,不短,但也不算太长;公司抽成方面他不是很懂,但能看出来没过分压榨他就行了,他对这方面要求不算太高。合同中各项条款都能接受,尤其是有选择接什么工作的权利这点让他很满意。
看来李解珉的确是为他争取了有利合约,当然,他拿到了薄暮星这个角色这点也占主要原因。
一条条看完,骆笛觉得没什么问题,便签了字,正式成为李解珉带的一名艺人。签好合同后,李解珉又带他到老板孟天华面前混了眼熟。
由于他近期已经有了参演《逢魔》的计划,公司也就没有给他安排什么事,让他直接等着两天后进组拍摄。
而这两天,骆笛也没能闲下来,他有了一个新任务——搬家。
李解珉效率很高地为他申请了公寓,说是他目前住的地方太嘈杂,现在是没什么影响,但等到《逢魔》播出后,他势必会突然火起来,到时候生活难免会受到影响。所以现在趁他有空,就赶紧先搬了。
于是,骆笛这两天时间就耗这上面了,搬家本身倒不算太麻烦,把所有东西整理好,直接叫了搬家公司一道搬过去就行了。麻烦的是搬家后的整理工作,新搬的公寓请人打扫过,并不算脏,但到底不如自己动手来得干净细致,于是骆笛又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把自己的东西拿出来全部整理好。
如此一番折腾下来,能留给他休息时间便少之又少了。骆笛看了下时间,下午五点半。他掏出手机查了下,今天电影院有聂轩景的封帝之作《晃》上映,这让他有些开心,眼睛不自觉弯成月牙状,愉快地订了票,决定洗完澡出去吃个饭,然后再看场电影。
骆笛是个很容易就让自己开心起来的人,比如现在,不过是能去看一场电影就让他心情很好,一边冲澡一边哼起了歌。
洗完澡后胡乱擦了擦头发,便神清气爽地出门了,现在正是夏天,他这样的短发干得很快,而且,自然风吹干的感觉比吹风机舒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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