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百零二章 变态遇到变态(第1页)

方鹏跟邓猛在百般猜测,而事实中的花逢春,究竟是不是己经出事了呢?

这个拥有天下最强两掌的怪物,是否真的己经被人给控制住了?或者就是直接让给给解决掉了?要知道,这家伙的双掌,简直可以开金裂玉,一身的硬功夫下无敌,这样一个勇猛无敌的大高手,相信己经达到欺负人没商量的地步了,这天下又还有谁能整住他啊?

此时,花逢春确实还在新加坡,而且他也没死,只不过活得不是很舒服罢了。

花逢春这时正坐在他自己的办公室里,他从来就没像现在这样突然感觉眼前的一切都变得如此的陌生起来了。就算是这个他闭着眼睛也熟悉不过的城市,也开始变得陌生。

新加坡的别称为狮城,她的全称叫做“新加坡共和国”,是东南亚的一个小岛国。

对很多人来说,这个国家比较时髦而好玩。这里有系统的体制,先进而健全的政权。而且,因为她的政治体制是实行议会制共和制,因此比较西式化,算是一个洋气的国家了。

这个地方北隔柔佛海峡,与马来西亚为邻。而她的南边新加坡海峡与印度尼西亚相望,又跟马六甲海峡南口毗邻。国土除新加坡岛之外,还包括周围数岛,面积约为七千万平方公里,算是一个比较小的发达国家了。还在十四世纪的时候,那会儿新加坡还属于拜里米苏拉建立的马六甲苏丹王朝。直到十九世纪初被英国占为殖民地,成为一个以英文为官方语言的殖民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在一九四二年二月某天,新加坡被日军占领,饱受蹂躏。由此直到一九六五年,新加坡才正式独立成为一个拥有自己主权的国家。

因为如此斑驳的历史,导致这个地方最终成为一个多元文化的移民国家,也是全球最国际化的国家之一。新加坡跟中国的渊源极长,这个地方的当地历史也颇为悠久,直接可以追溯至三世纪,在那个时候,这地方就已经有土著居住了,其最早文献记载源自3世纪东吴将领康泰所著的《吴时外国传》。早在一三二零年,元朝就派人到一个叫“龙牙门”的地方寻找大象。此后,一名叫汪大渊的中国人到来,称这个居留地为“龙头”,据说当时已经有中国人在此居住。新加坡岛开始受到重视是在14世纪,来自室利佛逝的王子拜里米苏拉在该区域建立了马六甲苏丹王朝,此后葡萄牙人在1613年焚毁了河口的据点。

花逢春静静的坐在那间宽大的办公室里面,面无表情。他身边站着的是一个穿着西装,年纪约在三十六七的中年女子,从她的神情和位置来看,她应该是花逢春的助理或者类似的职务者。只是,这个女人一动不动的站在他的身边,神色却跟普通人颇为异样。

女人冷漠而淡定,神情麻木却目光炯炯,跟他一样也是没有任何表情的样子。

稍远的地方,站着两个高矮不一,面目狰狞的男人。他们都站在窗户的边上,所处的角度十分微妙,不仅能观察窗外的动静,还能掌控整个屋内的情形,可谓能守能攻。

跟花逢春对面的一个沙华上,却正坐着一个睡眼朦胧的老头。看上去他的年纪约在六十左右,苍白的头发,以及削瘦的面容,都使人感觉不出他跟高贵有什么联系。

但就是这样一个穿着一身普通西装,而且一直在打瞌睡。在这种严肃而庄重的场合,这个老头竟然不顾一切的倒在沙华上打瞌睡,无疑让人感觉他就像一个从农村出来、不仅从来就没见过任何世面,还根本就没有任何素养的老农民。因为,这家伙正大大咧咧的一直在昏昏沉沉的混着日子,好像刚干完了农活十分疲倦,却不得不在这跟人应酬似的。

不过,他虽然这样糊涂,却令其他人都如临大敌精神抖擞,一点也不敢怠慢的样子。

当然,花逢春很清楚这个昏昏欲睡的老头子是什么来头。因为玄衣护法是一代代传承的,而在这个传承的之中,都有一个承上启下的宗师级高手,用来保证继承前代护法的功夫,以及让下一代的护法达到甚至是超越前一代护法的修为。正因为如此,这个角色的重要性就十分关键了,他必须能完全熟悉前者的绝技,并且能将这些绝技更好的往下传承下去。

这个老头子有一个称号叫做“瞌睡龙”,而他的名字叫做龚自达。他正是“玉灯笼教”之中,迄今为止修为最强的前辈之一。龚达祥精通所有灯笼教的绝技,算是前一代玄衣护法之中最为伟大的角色了。因此,他担当这个传承的角色,就当之无愧了。

花逢春根本就没有相到,龚自达目前还活着,因为据他对本教的熟悉程度,他认为这个传奇般的老头子早就死了,就算不变成化石,想必也成为骨胳了……真是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不仅还活着。并且还带着另外四个玄衣护法,亲自找到自己,要行使他的清除教主权力。

灯笼教有一个规矩,就是要解除责任教主的权力,必须有至少五位玄衣护法联袂进行弹劾。一旦启动这个程序,现任的教主立刻便只能退位,并且接受弹劾者的审查。

这就是玄衣护法为什么足以被玉灯笼教推到一个近乎神秘的境界的原因。因为该教的这个职业,不仅一个个都拥有令人瞠目结舌的绝世武功,他们还能弹劾本教的教主。

这么久以来,教主被弹劾的事情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也正是这样,当龚自达跟另外四位玄衣护法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才感觉有些措手不及,当下便被对方给控制住了。

龚自达的修为己达化境,花逢春虽然是本教之中横练功夫最强的人,但是自忖跟龚自达这种宗师级的大师,也不在一个档次的。虽然龚自达练的不是硬功,不过他的综合能力远远比花逢春要强出许多。同时,这个老家伙还带着另外四个修为以达化境的绝世高手。

这四个人之中,那个女人叫做“千手女魔”段玉娇,这个女人有一身出神如化的暗器功夫,总是能在格斗之中用出千奇百怪的暗器,令人防不胜防简直达到了不用再防的地步了。

另外那个一高一矮的家伙,估计是手撕鸡的创始人吧,这两个家伙有些变态的,最喜欢的就是手撕活人。好好的人一遇到他们,不翻脸还行,一旦跟他们翻脸了,估计下场会很令人不忍复睹的。除了变成一堆鲜肉丝之外,根本就没有第二条路可选。

并且,据说他们俩有空的时候,也看过中国的手撕鬼子的神剧,用严肃的态度对这个剧情进行了批评,他们一致认为,被手撕的鬼子,当时的形状不是这样的。

总之,这两人配合默契,一双手坚逾金铁,不仅能手撕活人,就算是不像样的钢铁,估计到了他们手中也只能扭曲的崩裂了……因此,这两个人简直就不能用常理来形容。手快到直接可以接住子弹。在最知的时间之中,让一个活人变成一堆肌理分明的肉丝。

这个一高一矮的怪物,有一个共同的名讳,叫做“手撕怪”。当然了,这对活宝的恐怖程度有余,但是神秘程度,却跟另外一个一直不见其人的家伙是不可能相比的。

因为这个人是从来就不在大厅广众之下出现的。他就像是一个无影无踪的鬼,除了他自己亲近的人之外,谁也没见过他的面目。正因为这样,他有一个名称,就叫做“无影血魔”。

没人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知道这个怪物喜欢吸食人血,因此当你一个不防的时候,也许就会被一个不明物体给咬住颈间大动脉了……好了,你的血就变成人家的饮料了。

如果只像国外的僵尸吸血这样还好,据说被这个怪物吸住过血液之后的人,会在短时间之中变成一具枯干的人干……而这才是最为恐怖的事情,令人谈之色变。

无影血魔是一个来无影去无踪的家伙。如果说没影子邹遥勇是一个以轻功见长,天下很多人都无法亲睹其容貌的神秘人的话。那么这个家伙就是一个永远没有人能目睹期容貌的神秘的魔鬼,不是说见过他的人都死了,而是任何死人活人,永远都看不到他的真实面目。

可以想象,就算是变态到花逢春这样的怪物,遇到这群“非人类”,除了受他们控制,估计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了。因此,他这时才会乖乖的坐在沙华之上,一脸的无奈。

当然了,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其实以花逢春当时的实力,就算打不赢,至少也不会这样乖乖的受制于人的。而且这也不是他的习惯,因为花逢春可不是个被吓大的人。

其实,花逢春至所以不敢反抗而乖乖的受制于这群变态,还是因为另外一个原因。

测试1

奶狗驯养手册  豪门隐婚:前夫别挡路  都市护美天王  败给喜欢  心之所念皆为君  穿越之败家福晋  冷妃难训:邪王追妻跑  妾倾天下  岁月荒唐,我不负你  夭寿啦,这个系统会撩人  总有人想蹭她灵气  连理枝  网游之天榜  医妃逆天:王爷,放肆撩!  铁板木匠  前妻不好惹  游戏,在线直播 完结+番外  [火影]妹妹,我们去退婚吧  锁骨娘子  死亡名牌  

热门小说推荐
星云:九天揽月

星云:九天揽月

关于星云九天揽月(第二部)爽文腹黑穿越仙侠玄幻星云大陆,百朝迭起,万族屹立。望星云内外,惟余莽莽。大陆上下,顿失滔滔。九大域内,千万势力崛起,群雄荟萃。以一宫两峰三教四方阁为首,分外妖娆!大陆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惜炎帝武祖,略输文采剑圣墓主,稍逊风骚。天地浩劫,邪族显现抵抗魔域,谁主沉浮?一代天骄,烈阳寒皇只识持剑捅邪魔。俱往矣,数风流人物,千古风流万道争锋,九天揽月一切尽在星云大陆。...

毒妃逆袭:巅峰召唤师

毒妃逆袭:巅峰召唤师

神级魔法难求?顶级神兽难寻?至尊毒术难学?珍奇异宝难得?紫夕勾勾手指这些分分钟值得拥有,从废物到天才的逆袭就是这么自信!本该就此踏上人生巅峰,找个高富帅,升任大盟皇,却引来各路妖孽挡住去路紫夕眯起眼眸不管劫财还是劫色,保证你们哭的很有节奏!(群萌杀派18031685,微博搜索霜月眸可关注)...

星际争霸之崛起的人族

星际争霸之崛起的人族

虫群摧毁了我们的家园,仅存的一些人类随着舰队飞向了那未知的星域。其中一支舰队在一处星域全歼了追击的虫群,但他们舰队也几乎全灭,只剩下一艘战舰迫降在了一颗庞大的星球。他们原本是想在这颗星球之上收集资源,修复自己的战舰,但这颗星球有着十分不同寻常的地方。最后这艘战舰的人员在数年间全部死亡,只留下了一个前进要塞。数十年后,苏峰降临在了这要塞之中,同时伴随而来的还有一个星际争霸人族系统。我们的故事就是从这里开始如果您喜欢星际争霸之崛起的人族,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为了催更,我混进了作者群

为了催更,我混进了作者群

我叫田云霄,是一名纯读者,但是有一天,我觉醒了系统,这该死的系统居然是让我去写书,然后想办法混进作者群,去直接面对各种作者进行催更。只不过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我一书成神了。本书又名我真的只是来催更的啊为了催更,我一书成神如果您喜欢为了催更,我混进了作者群,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日常系血族

日常系血族

作为一个血族要注意什么?遵纪守法,热爱生活!这是一个血族的日常生活故事。如果您喜欢日常系血族,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阿奴

阿奴

转世在蛮荒部落的少女阿奴一心想回到中原繁华之地,然而中原大地已经物是人非。一次别有用心的求援,让她的命运发生了奇怪的转折千年茶马古道的沧桑,康巴大地的壮丽...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