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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被渴醒。
醒来的瞬间,我有些失神,不知道自己是谁,在哪里,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身边的男人是谁,只是遵循本能,紧紧依靠着他。
手底下是一具结实的躯体——我的手伸进了男人的衬衫里,触着滚烫的胸肌——我倒抽一口凉气,倏然抽出手。
男人醒过来,大手贴了贴我额头:“难受么?”声音低哑,直直撞进心底。
我呆呆摇头,他拉着我的手又放了回去,伸进衬衫解开的领口。
他胸膛滚烫,烫得我的手心慢慢濡湿。他的掌心也出了汗,濡湿了我的手背。
我的手底下则是他心跳如擂鼓,有紧绷而灼热的物体紧紧抵着我柔软的侧腹,他呼吸急促,隔一会儿就要深吸一口气,试图缓解那急促的心跳。
好一会儿,我才呆呆开口:“我渴了……”
他叹口气,用力抱我一下,开了床头灯,翻身下床。他没换睡衣,剪裁精良的衬衫西裤勾勒出宽肩细腰长腿,我更渴了。
眯着眼打量四周,才发现这里并不是酒店,而是一处从未见过的房间。极度简约但绝不简单的设计彰显着设计者的心思,冷色调的青灰、孔雀蓝与玻璃家具营造出工业化的冷漠质感——就像这个男人的外在。
但男人此刻非但不冷漠,反而显得极其温柔,温柔得让我疑心自己在做梦。不是梦里的时候,他就连维护我,也是恶声恶气的,才不会有这样温和得令人落泪的语气。
他端了水回来,扶我坐起来,靠在枕头上——床单被褥也是黑色的。我就着他的手喝了几口水,温热而不烫嘴,也不在意他的手就落在我光滑的脊背上,只是懵懵发问:“这是哪里?”
“这是我家。”我没骨头似的往下窜,没一会儿又滑进被子里,把自己裹成春卷。男人也自然而然地在旁边躺下,顺手拽了被子一角盖住自己,拥住我轻拍几下,“快睡吧。”
大抵是酒还没醒,我竟没有意识到这样与他同床共枕有什么问题,被他一哄就又睡了过去,并且因为他的温柔,梦境宁静又美丽。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天光大亮。房间里空无一人。床头照旧放着一件大号男士衬衫,我不禁为程嘉溯的恶趣味感到一阵无语。
……好吧,我已经习惯了。
好在房间里暖气很足,地暖温度很高,即使赤足踏在地上也不会觉得冷。
换好衣服去洗漱,隔着洗手台,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因为高质量的足够睡眠,眉眼都是舒展从容的,眼睛水亮有神,面色白皙晶莹,透着自然的桃花粉。从内到外都是沐浴在幸福中的模样。
不太记得昨晚的事情,只知道不过是一晚拥抱而已,哪里就称得上是幸福了?
洗漱完一出门我就楞了一下:这是……回越城了?再细看,才能发现这栋房子与程嘉溯在越城的别墅装修得非常相似,但细节处还是有所不同。
程嘉溯穿着整齐的西装,正抱着一台笔记本坐在客厅沙发上看报表,精神抖擞。
他奉行华尔街精英的生活方式,不论前一天晚上加班又或是参加酒会到多晚,次日必定是凌晨五点钟起床,健身四十分钟后冲澡,精力充沛地投入工作中,绝不让人看出他平均每天休息时间不超过六个小时。
我就够拼的了,与他比起来,却还是远远不够。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他能做到总裁,而我只能给他打工吧。
见我起床,他放下笔记本:“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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