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而且,他总感觉这孩子好像是故意为之,可砚台实在太小了,他能懂得这些吗?
楼君炎深刻表示怀疑。
“可砚台还小,而且,他不会说话,我怕在我看不见的地方,他会受委屈。”
陆燕尔不太赞同,自砚台只吃她的奶后,便一直同她睡,她也成了习惯,每当看着臂弯中小小的人儿,那种为人母的激跃之情无以言表。
楼君炎揽臂环住陆燕尔的腰肢,意味深长地瞥了一眼砚台:“我说过,砚台会说话,他只是与其它的小孩有些不同,说的比较迟而已。”
“嗯。”陆燕尔颔首。
不管砚台会不会说话,他是她的孩子,是她生命的延续,她都会加倍爱着他,陪着他长大,庇护他,为他遮风挡雨。
楼君炎单独将砚台带到了书房,砚台坐在小椅子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晃悠着小短腿,黑白分明的眼睛睁得圆汪汪的。
砚台长开了后,模样生的极好,唇红齿白,就像是漂亮的年画娃娃。
可细看之下,却发现砚台的小眼神中唯独失了子沐的那种懵懂无邪,那才是这个年纪的孩童该有的。
楼君炎看着小小的砚台,表情甚是严肃:“楼砚,你两岁多了?”
砚台抓过案几上的狼毫转着圈,对楼君炎的话没有反应。
“你是真的不会说话么?”
砚台依旧没有反应。
因为砚台不会说话,朝堂上少不得会有些风言风语,但楼君炎对此向来不在意,他不着急,可陆燕尔却因着楼砚不会说话的事情好几次暗中垂泪,让他好不心疼。
若楼砚不是他儿子,他早就想扔掉算了。
楼君炎颇为无奈地看着依旧毫无反应的砚台,只沉浸在那一支狼毫笔中,笔尖在他小小的手中玩出了花样,而他则歪着小脑袋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楼砚,爹最近要出一趟远门,府中只有你和你娘,爹不在,你就是家中唯一的男子汉,保护好你娘亲。”
楼君炎原本想说的不是这些话,可话到嘴边,又改了口。
楼砚从出生起就与正常小孩不太一样,正常孩子喜欢的东西,喜欢做的事,他都不喜欢,甚至会出现明晃晃嫌弃的小表情。
比如一岁抓周时,按照规矩摆满了各种小孩子的玩意,文房四宝,金银财宝,各种象征兴趣、前程、爱好、财富的物品摆成一圈,砚台却是什么都没抓,只是扭着屁股想从桌子上下来,他与陆燕尔哄了半天,他依旧看都不看一眼。
这孩子看似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可又好像是那些物品中没有一样他能看得上眼的?
而后,楼君炎安排好府中各项事务,便动身去边关,走之前笑着拍了拍砚台的小肩膀,故作轻松地说道:
“小子,希望回来能听见你叫一声爹。”
砚台趴在陆燕尔怀里,盯着楼君炎看了一会儿,然后别过脸,只留给楼君炎一个后脑勺。
楼君炎无奈地笑笑,伸出手臂紧紧地拥抱住砚台他娘,也不管夹在中间的砚台是否抵触反抗,附在陆燕尔耳畔轻喃一声:“等我回来,很快!”
陆燕尔点点头,温软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夫君一定要好生照顾自己。”
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尤其是,我没在你身边!”
说完,抬眸看见楼君炎似笑非笑地睨着自己,才惊觉有些不对,平日在他身边,也好像是他照顾她比较多。
陆燕尔小脸微微有些燥,垂眸不自然地瞥向别处。
楼君炎轻笑,低头索吻,砚台不安分地在陆燕尔怀里动弹起来,他只得浅尝辄止便停住了,又看了一眼砚台,忽地亲了亲他可爱的脸颊,便策马而去。
而砚台的眼眸骤然瞪大,怔愣了片刻,像是猛然回过神来,十分嫌弃地抬起胖乎乎的小手擦着脸颊,就是方才被楼君炎亲过的地方。
臭男人,谁要你亲?
八零年代之媳妇是只狐狸精 她的小甜美 解扣关系 鸾凤孽 反派亲妈的被宠日常[穿书] 逆光之恋 我的刁蛮老婆 怪戏 第三种爱情(刘亦菲宋承宪主演) 我不是大师[重生] 李易峰自传随笔集:1987了 重生之王妃温凉 仙锻 宠婚小逃妻 我有多爱你,时光它知道 妖皇密宠:第一巫女狂妃 看我吃鱼都觉得好刺激 首席撩人:腹黑龙少求放过 [综]九九归一 说好做情敌的人都爱上我了
血月出,灵气枯群妖现,乱人间。马超群大学毕业之后,回家继承了代代相承却已名存实亡的卦馆。他平时除了忙于卦馆的额外业务之外,闲暇之余,看看书打打游戏,过着简单且平静的生活。直到某一天,一位神秘的女子登门,要求马超群完成先祖与其的约定。从此,他平静的生活一去不复返...
关于魔道传说原本只是想用自己的天赋和努力一展头脚,为死去的父母报仇,而后归于平凡,却因姐姐的死去而性格大变。不甘心命运,不相信平庸。穆云修灵力,控战偶,寻神物,踏天堑。带着一魔一宠,走上一条注定与世界作对的魔道之路。...
正月初一生日,传说这个日子出生的人,一辈子受苦受难。偏偏还姓白,偏偏不靠谱的父亲也是正月初一出生,偏偏左手掌心有个天生的豆大的白斑一个名叫白手的农民,在改革开放的年代,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艰苦奋斗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如果您喜欢白手当家,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噗呲!一柄尖锐的苦无,刺穿了上杉彻的心脏。敌人带着对我的仇恨,死吧!十分钟后。上杉彻敌人你怎么还不死?上杉彻没办法,死不了。一拳捶爆了敌人的脑袋,上杉彻面无表情地将插在胸口的苦无拔了出来。苟是不可能苟的。既然死不了,那就往死里浪。如果您喜欢木叶我被诅咒了不死之身,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重生过去畅想未来梦幻现实,再塑传奇人生!如果您喜欢崛起复苏时代,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越了,方莫一觉醒来回到三国,变成了一条狗,然后发现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开辟领土,就能获得各种恐怖的兵种。这下,方莫可就站起来了。虎豹骑?不好意思,我真的能驱虎逐豹!白马义从?不好意思,我有白蛇阵。西凉铁骑?能打的过一群拿着狼牙棒的金刚?吕布?别闹了,你连一个金刚都打不过!至于智谋?我的天,你不会以为一群猴子能为了几根破香蕉就背叛我吧?ps前面由于主角没有领地,所以这是一本慢热的书。ps2由于词汇原因,这注定不可能是史实正剧,很多好词都是三国之后,没办法,只能用了。你们要跟我计较,我也没法。如果您喜欢三国之神兽奇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