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柳行素点头,“最好,再让我家的狗上来闻一闻,殿下身上有没有胡女的狐狸味。”
“呵,”胆真大,还敢牵狗,白慕熙目光沉沉地压下来,“孤这人喜欢公平,孤要是脱完了,你也不能衣冠楚楚地站在这儿看。”
柳行素攀住他的手,站起来吻他的嘴角,声音轻盈如絮:“我不会食言的。”顿了顿,她绽开唇,“殿下,我想你。”
他抓住她的手,在此刻微微用力,唇也握住她的下巴吻了下来。
月光婆娑地穿过重林梢头,一层一层地淋下来,浇了两人一身的白色华光。
柳行素到底还是有贼心没贼胆,不敢这么扒了太子的衣裳,但她还在他绵长的深吻里败下阵来,心跳开始有了急促的迹象。好像有一些不可言说的单相思,在身体里一点一点复苏。
白慕熙吻得动容而忘情。只要她说想,就足够了,足够让他不计后果迫不及待地深夜前来。
两个人松开之后,柳行素地上捞起了他的腰带,替他重新系上,镶嵌着碎珠的玉带晶莹生光,柳行素忽道:“殿下那封给突厥阏氏的信,写了什么?”
白慕熙回想了信上内容,圈住她的腰肢,低低地答道:“也没有什么,阏氏早有心立她的小儿子为王,但她毕竟是个妇道人家,瞻前顾后难以下定决心,我那封信不过是要她相信,我有足够的把握能拖住阿史那野,如果她要另立可汗,错失了这个机会,将不会再有。”
“那封信,不过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草,虽然关键,但并没有什么分量。”他笑了笑,眼睛里有深沉睿智的光。
柳行素也微笑起来,“我和韩诀聊起你和睿王的事了,那时候我说,如果能够兵不血刃,太子殿下绝对不会出兵。”
“理由?”他挑了挑薄唇,若有兴味。
理由是,他宅心仁厚,他脑子比睿王好使?
可就这么夸他,那也太不是她柳行素我行我素的风格了,“因为,太子殿下你懒。”她歪了歪头,手中忘了力度,“铿——”一下,那条被系上去的腰带好像被她扯坏了,松散了下来。
于是原本已经衣冠整齐的太子殿下,今夜彻底狼狈了,他眼色一暗,惩罚地将她推倒下来,深重的吻便在咫尺间卷土重来,柳行素为自己的无心之失感到懊恼,怎么偏偏就扯坏了呢?
白慕熙的手垫在她的脑后,吻得再用力她都能承受,他终于肆意地撬开了她的唇关,用力吸吮她唇中的芳泽。
“唔唔——”
她呼吸不畅,开始有了拒绝的意思,这时候,只听见窗外传来远远的一声怪叫,紧跟着是树枝大片摇晃的声音。
作者有话要说: 太子殿下夜探深闺啦,采花贼休走!
ps:暂时还没恢复记忆,估计还有几章,么么哒。
☆、第49章风露立中宵
跟着又是重物离枝的声音,树干摇晃了许久,然后是兵器出动的清音,白慕熙的眸子微微拉长,辗转结束了这个深吻。
柳行素好不容易得以换气,轻快地呼吸着,他抓住她的一只手腕,声音低了下来,“看来,睿王从回京开始,就盯上你了。”
“盯我做什么?”
话才问出口,便意识到,当然是因为他。柳行素咳嗽了两声,作势要推他,“出去看看吧。”
“嗯。”
“殿下。”梧桐树上窜下了一个人影,原来是蛰伏在树上的卫六,他手里握着一只羽毛,“属下只找到了这个。”
柳行素惊疑地上前一瞧,他双手捧着的这根美丽的彩羽,同孔雀翎有几分相似,但是,“难道是——鹦鹉?”
“正是。”卫六肃容地将羽毛呈给太子,“而且是特训的鹦鹉,飞行极快,不亚于一只成年战鸽。”
白慕熙捻起羽毛,有些细软的五彩斑斓的绒毛刮过掌心,“没抓到?”
他轻飘飘地一个问句好像没什么分量,但卫六神色凛然,迅疾地抱着剑单膝跪下,“属下无能。”
“孤不想追究这件事,但是,孤给了令牌让你守着柳府,你就这么守?”
贩卖春光 邪性鬼夫,太生猛! 阴魂借子 朝花夕食 普女可以不恶毒吗 重生到一九七六 少年医王 加油!你是最胖的 极品风流医仙 刑狱司女仵作 万古战尊 魔法少女.小裤裤防卫战(1V1主,高H)(简) 宋朝探花郎 羞羞脸 锦绣书香 私生女(np 强制 骨科) 錯過的青春 甜妻宠入骨 我的舔狗遍布诸天万界 大宋一品驸马
血月出,灵气枯群妖现,乱人间。马超群大学毕业之后,回家继承了代代相承却已名存实亡的卦馆。他平时除了忙于卦馆的额外业务之外,闲暇之余,看看书打打游戏,过着简单且平静的生活。直到某一天,一位神秘的女子登门,要求马超群完成先祖与其的约定。从此,他平静的生活一去不复返...
关于魔道传说原本只是想用自己的天赋和努力一展头脚,为死去的父母报仇,而后归于平凡,却因姐姐的死去而性格大变。不甘心命运,不相信平庸。穆云修灵力,控战偶,寻神物,踏天堑。带着一魔一宠,走上一条注定与世界作对的魔道之路。...
正月初一生日,传说这个日子出生的人,一辈子受苦受难。偏偏还姓白,偏偏不靠谱的父亲也是正月初一出生,偏偏左手掌心有个天生的豆大的白斑一个名叫白手的农民,在改革开放的年代,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艰苦奋斗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如果您喜欢白手当家,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噗呲!一柄尖锐的苦无,刺穿了上杉彻的心脏。敌人带着对我的仇恨,死吧!十分钟后。上杉彻敌人你怎么还不死?上杉彻没办法,死不了。一拳捶爆了敌人的脑袋,上杉彻面无表情地将插在胸口的苦无拔了出来。苟是不可能苟的。既然死不了,那就往死里浪。如果您喜欢木叶我被诅咒了不死之身,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重生过去畅想未来梦幻现实,再塑传奇人生!如果您喜欢崛起复苏时代,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越了,方莫一觉醒来回到三国,变成了一条狗,然后发现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开辟领土,就能获得各种恐怖的兵种。这下,方莫可就站起来了。虎豹骑?不好意思,我真的能驱虎逐豹!白马义从?不好意思,我有白蛇阵。西凉铁骑?能打的过一群拿着狼牙棒的金刚?吕布?别闹了,你连一个金刚都打不过!至于智谋?我的天,你不会以为一群猴子能为了几根破香蕉就背叛我吧?ps前面由于主角没有领地,所以这是一本慢热的书。ps2由于词汇原因,这注定不可能是史实正剧,很多好词都是三国之后,没办法,只能用了。你们要跟我计较,我也没法。如果您喜欢三国之神兽奇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