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6章和离书
煜炎拿给长歌的,是一封和离书。
看着上面的字迹与褶皱,煜炎却是很早之前已将和离书写好。
其实在知道长歌回京城找魏千珩怀孕救乐儿后,煜炎就写下了这封和离书。
或许那时他心里就有预感,长歌这一次回京,会与魏千珩破镜重圆。
他写好和离书带着乐儿去京城找她,原想在见到她的那一刻就将和离书给她。可在见到她的那一刻,他却又舍不得将和离书拿出来给她。
那怕知道她心里的人不是自己,那怕就这样维系着一个夫妻的名声,他也甘之如饴……
可到了今日,她如他所料,与魏千珩破镜重圆,还顺利生下女儿,她身上的余毒清除干净了,乐儿也再无性命之虞,却是她人生最幸福美好的时刻。
她一生悲苦,如今好不容易过了幸福的日子,他却不能让一层虚无的身份囚禁了她。
如此,是将这一封和离书交出去的时候了……
“我早已将它写好,如今终于可以安心的给你了!”
煜炎嘴边带着淡淡的笑,似乎在说一件很稀疏寻常的一事,缓缓又道:“之前你怕牵累我,让我给你写和离书,我一直不给你,那是因为,虽然我们不是真正的夫妻,但有我这样一个假夫君在,可以暂时守得你与乐儿的安宁……”
“可如今,你能与他解除误会,破镜重圆,我终是可以放心了——”
“你放心,我已同乡里的里正说过,有他们做见证,自此我们就再无关系了。”
长歌怔怔的看着手中的这一张和离书,眼泪顷刻间倒豆子般滚出,心中满满的全是对煜炎的愧疚与感动。
她伤心道:“煜大哥,我一直都知道自己配不上你,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你足以配得上更好的女子……我以前确实是不想连累你,但我终究是害了你,我一辈子都还不清你的恩情了……”
煜炎将一条干净的巾子放到她手里,笑道:“是啊,你确实配不上我,所以我与你和离了,日后自会找到更好的姑娘来配我——你莫哭了,月子里容易伤眼睛。”
他越是这样说,长歌心里越是难过,泪水止不住的往下尚,止也止不住。
“我可以收下和离书,但乐儿一事还请煜大哥接纳……他本就从小由你抚养长大,一直将你当成亲爹爹看待。而当年若是没有你,我与他都不可能再活在这世上,所以,让乐儿跟在你身边,就当是让他给你做徒儿,这样,我的心里也能好受点……”
煜炎摇头苦涩一笑,“乐儿天资聪慧,灵俐剔透,我也原想将一身的医术传授给他,但如今看来只怕是不能了……”
“为何不能……乐儿愿意跟你学医术,我也希望他将来做一个像你一样悬壶济世的好大夫……”
“以前可以,如今却不行了。”
煜炎淡然一笑,恰好百草端着茶水进来,他给长歌倒了一杯,自己也轻抿下一口,继续道:“先前就同你说过,乐儿是太子长子,身体尊贵无比,他以后要做的事,是治国平天下的大事。”
“何况,就算你与太子点头同意,只怕魏帝也不会同意你将皇家龙嗣轻易过继过给旁人的,所以,此事无须再说!”
煜炎早已从方才对青鸾的怒火中冷静下来,说话冷静又理性,竟是让长歌无以反驳。
而她被煜炎点醒,也恍悟过来。
之前她只是想到煜炎因为自己伤了身子,要想方设法的补偿他的恩情,所以要将乐儿过继给他当儿子。
可如今听煜炎一说,她才猛然想起还有魏帝,他看重子嗣,且魏千珩膝下本就子嗣单薄,魏帝岂能同意他们将乐儿过继给别人?
如此,此事却是行不通的,长歌看着煜炎遮在薄毯下的双腿,不由越发心痛愧疚起来。
她忍住眼泪问:“煜大哥,你可有办法治好自己?”
煜炎敛下眸子,掩住眸子里的暗淡,毫不在意道:“你不要担心我,我好歹背负着一个神医的虚名,总会想办法治好的。”
闻言,长歌心里一松,动容道:“我相信好人有好报,煜大哥的双腿一定会好起来的。若是有需要帮忙的地方,你一定要同我说,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煜炎淡然一笑,轻轻抿下一口茶,不置可否。
捡到了影帝的崽崽[娱乐圈] 推理向影帝 双蛟记 我的女友是狐妖 都市之至尊狂龙 住手!这是你师弟啊! 督主的初恋[古穿今] 想你时心稀巴烂 穿越万界之神级熊孩子系统 骨祖 冷总的刻骨爱情 林深处见乔 恋恋浮城 娶了妹妹的白月光后 万古逆命 每天都要防止徒弟黑化 枭煞 无敌天帝 田园小媳妇的金手指 当万人迷被迫穿到无限电影中/当万人迷被迫穿到恐怖电影中
血月出,灵气枯群妖现,乱人间。马超群大学毕业之后,回家继承了代代相承却已名存实亡的卦馆。他平时除了忙于卦馆的额外业务之外,闲暇之余,看看书打打游戏,过着简单且平静的生活。直到某一天,一位神秘的女子登门,要求马超群完成先祖与其的约定。从此,他平静的生活一去不复返...
关于魔道传说原本只是想用自己的天赋和努力一展头脚,为死去的父母报仇,而后归于平凡,却因姐姐的死去而性格大变。不甘心命运,不相信平庸。穆云修灵力,控战偶,寻神物,踏天堑。带着一魔一宠,走上一条注定与世界作对的魔道之路。...
正月初一生日,传说这个日子出生的人,一辈子受苦受难。偏偏还姓白,偏偏不靠谱的父亲也是正月初一出生,偏偏左手掌心有个天生的豆大的白斑一个名叫白手的农民,在改革开放的年代,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艰苦奋斗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如果您喜欢白手当家,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噗呲!一柄尖锐的苦无,刺穿了上杉彻的心脏。敌人带着对我的仇恨,死吧!十分钟后。上杉彻敌人你怎么还不死?上杉彻没办法,死不了。一拳捶爆了敌人的脑袋,上杉彻面无表情地将插在胸口的苦无拔了出来。苟是不可能苟的。既然死不了,那就往死里浪。如果您喜欢木叶我被诅咒了不死之身,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重生过去畅想未来梦幻现实,再塑传奇人生!如果您喜欢崛起复苏时代,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越了,方莫一觉醒来回到三国,变成了一条狗,然后发现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开辟领土,就能获得各种恐怖的兵种。这下,方莫可就站起来了。虎豹骑?不好意思,我真的能驱虎逐豹!白马义从?不好意思,我有白蛇阵。西凉铁骑?能打的过一群拿着狼牙棒的金刚?吕布?别闹了,你连一个金刚都打不过!至于智谋?我的天,你不会以为一群猴子能为了几根破香蕉就背叛我吧?ps前面由于主角没有领地,所以这是一本慢热的书。ps2由于词汇原因,这注定不可能是史实正剧,很多好词都是三国之后,没办法,只能用了。你们要跟我计较,我也没法。如果您喜欢三国之神兽奇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