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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至最终还是放不下亲情,跟着他的哥哥一道回家去了。马方忙着找人一道钻研雷万春留下的刀谱,也急匆匆地回了他自己的家。转眼之间,王家宅院就又恢复了平日的宁静。望着头顶高墙外四角形的天空和一棵棵枝叶即将落尽的树木,王洵心底突然涌起了一股难以名状的疲倦。
这几天,他看过的不可思议事情太多了。多到已经远远超过了能接受的极限。在忙着为自己和宇文至两个的命运担忧时,暂且还感觉不到精神上的劳累。随着外部压力缓解,宇文至的案子了结,心头猛地一松,各种纷乱想法的立刻接踵而至。
自己平时结交的那些朋友基本都派不上用场。关键时刻,肯仗义援手的,却是自己一向不大瞧的起的,靠着斗鸡爬上高位的贾昌!自己平素在长安街头横冲直撞,把那些市井小民当做蝼蚁。而在杨国忠、李林甫这些真正身居高位的眼里,自己和宇文至恐怕也跟蝼蚁差不了多少。祖先留下的爵位,只能吓唬住孙仁宇这种外来户,关键时刻屁用也不顶。而太监高力士的一句话,便可以让万年县令忘记先前的所有谋划,毕恭毕敬地将已经被视为死囚的宇文至开释出来。
雷万春的盖世武艺不顶用,救不了别人,也救不了他自己。区区一个万年县的捕快,就可以调动一堆武艺不在雷万春之下的高手。在权力面前,张巡的满腹经纶同样不堪一击,虢国夫人风情万种地挥一挥手,却能够让半长安的捕头捕快,噤若寒蝉。
诸如此类,正确的,错误的,杂七杂八的想法,不断撞击着他的心脏,折磨着他的神经。迫使他第一次坐下来,仔细打量身外这座自己于其中从小长大的长安城。却发现自己从没真正看得懂过这座城市,既不了解它的繁华,也不了解它的神秘。
曲江池畔的那些别院里边都住着谁?王洵发现自己从没关心过。长安城中除了皇帝陛下之外,谁的权力最大,谁能一句话就决定自己的生死,王洵也从没注意过。十七年的人生当中,他几乎是懵懵懂懂地在成长,懵懵懂懂地去打架,懵懵懂懂地去做纨绔,却从来没睁开眼睛看看外边的风云变幻。既不了解别人,也不了解自己。
他发现自己根本不了解张巡的忧虑,也似乎无法看透贾昌的圆滑,甚至连宇文至的激烈,宇文德的无耻,都不太懂。而马方的稚气虽然一眼就能望穿,却跟现在的他格格不入。仿佛在独自登山时恰恰遭遇了一场大雾,向上看是白茫茫一片,向下看是模模糊糊一团。这一刻陪伴着他自己的,只有孤独、困惑和无穷无尽的迷茫。
也许人生注定便是孤独的吧。晚上辗转无寐时,他一个人故作老成地想。然后望着透过窗帘的月色,开始酝酿诗句。只可惜一首诗还没等写完,就已经迷糊了过去。睡梦里跟宇文至两个摔泥巴打架,玩了个不亦乐乎。
好在留给他发呆的日子没几天,否则大唐朝说不定又会多出一个苦吟诗人。转瞬间,入营的日子到了,一大早,王洵被云姨打发贴身丫头叫起来,沐浴,更衣。然后空着肚子到家祠里边拜祭王家屈指可数的几位祖先,求他们的在天之灵保佑自己仕途顺利,这辈子都没机会驰骋疆场。接下来回房间陪着云姨吃早饭,穿好戎装,与家中其他人依依惜别。
“二郎去了军营,切忌再抢着出头。见了事情躲远点儿,你好歹是个世袭的子爵,即便一辈子不立功,凭资格熬年头,也比别人升得快些!”云姨亲手帮他整了整肩膀,絮絮叨叨地叮嘱。话说到一半,突然发现王洵已经比自己足足高出了一个半头,眼圈突然一红,转身走了出去。
“不就是城南大营么?骑马半个时辰就能跑回来!”对云姨的模样十分不解,王洵咧着嘴嚷嚷。
“二郎——!”紫萝拖长了声音嗔怪,想说几句体己的话,鼻子突然变得酸酸的,伸出手,抱住王洵的腰,眼泪一下子淌了满脸。
“看你这模样,好像我真要上阵一般!”王洵摸了摸她光滑的头发,笑着开解。“要是你舍不得,我干脆就不去了吧。反正凭着咱家跟封四叔的交情,他肯定不会拿我当逃兵!”
紫萝抹了把脸,咬着牙拼命摇头。泪汪汪地又看了王洵几眼,仿佛下一刻对方就要消失般,然后从怀中掏出一个同心结,趁着屋子中的丫鬟们不注意,快速系到王洵的脖子上。“不稀罕二郎封侯拜相,一辈子平平安安就好!”
一边将王洵的衣领重新掩紧,她的眼泪一边霹雳巴拉地往下掉。被屋子中的忧伤气氛弄得很不自在,王洵笑了笑,低声抗议,“看看你,就跟我不要你了似的.......”
“不行......”紫萝再度抱住他,终于呜咽出声。感受着胸口湿漉漉的泪水,王洵的心脏终于热了起来。笑了笑,低声道:“别哭,我每隔十天半月肯定回来看你跟云姨。把刀帮我拿来,时间不早了。别第一天就耽误了点卯。”
“嗯!”紫萝乖巧地点点头,从桌案上拿起鎏金皮鞘横刀,慢慢替丈夫挂好。
看着她那一丝不苟的模样,有股关于男人的责任感从王洵心里油然而生。这个家,自己是唯一的男人。云姨盼着自己有出息,就像盼着她的亲生儿子。紫萝盼着自己建功立业,好跟着脸上有光。而自己,终归要承担起关于男人肩上的一切,或早或晚,无法逃避。
从家门口出来,则是另外一番模样。左邻右舍早就从王吉、王祥等人的口中得知,王家小侯爷谋到了前程,成为了一名八品宣节副尉,看过来的目光中不乏羡慕。当然,也有不少人对此事嗤之以鼻,特别是看到了王洵那身光鲜的衣服,和挂在另外一匹马鞍上的大包小裹后,更是加强了原有的判断,“王家那孩子,肯定吃不了军营的苦。飞龙禁卫,那可是陛下刚刚下旨命令严格整训的,他去了那,估计超过不了三天,就得哭着喊着偷跑回来!”
对于邻里们品头论足的目光,王洵早就习惯了。从小时候开始,他就没做过别人的正面榜样。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估计也不会。“别学王家二郎,一点教养都没有!”“好好读书,否则长大后就成了王家二郎,准把你阿爷气死!”类似的话语不值得细想,记忆里随便一抓就是一大把。但是这次,王洵希望给邻居们留一个好印象,努力在马上坐稳,将脊背拔得笔直笔直,心中默默念道:“我是开国侯王蔷的曾孙,王拯的孙子,王子稚唯一的儿子。我是王家这代唯一的男人.....”
很久很久以后,王洵还记得自己当年的幼稚与倔强。回头对着记忆中的自己笑笑,如饮醇酒。
第五章春晓(一下)
第五章 春晓 (一 下)
飞龙禁军的整训地点在城南十里的白马堡,那里与其说是一座军营,不如说是一个小型城市。自从开元十一年以来,皇帝陛下采用当时宰相张说的建议,逐步以募兵制取代府兵制,此地便成了禁卫军新兵入伍的审核与集训场所。而大唐民风尚武,年青人常以为国征战为荣。所以禁卫军的考核标准也一提再提。除了身体康健这一要求之外,还需要家道殷实,兄弟众多,人才骁勇,出身良正等几大条件。于是,凡能加入禁卫军者,囊中都不会太羞涩,训练之余请假跑出来在营地周围买酒买肉,乃为常事。百姓们见到商机,便自发组成的草市,卖一些日常用品和各色小吃,以赚取军爷们手中的铜钱。很快,第一批跟兵大爷们做生意的,就都发了财。于是禁卫军“钱多、人傻”的名气迅速传开,各色生意人在白马堡周边越聚越多。久而久之,军营附近茶馆、酒楼、妓院也鳞次栉比地建立了起来,日日笙歌不断,热闹处比城内的平康里简直不逊多让。(注1)
但是今天,白马堡的氛围却显得有些萧杀。太阳已经升起老高了,军营附近的店铺却依旧房门紧锁。以往卖羊肚汤的摊子周围连个鬼影子都没有,三个人手拉手才能抱得过来的大锅底下,堆满白色的炭烬。偶尔有风吹过,已经完全没了重量的灰烬便纷纷扬扬飞起来,把周围景色装扮得愈发苍凉。
早在两个多月前,王洵曾经被宇文至等人拉着到白马堡来饱过一次口福,记忆中最深刻的便是军营附近的这口硕大的铁锅。见到眼前这番凄凉光景,忍不住楞了一下,带住坐骑,抬起头来四下张望。
一望之后,他心中愈发吃惊。记忆中那座人四门大开,闲杂人等往来不断地热闹场所早就消失不见。代之的,是一座戒备森严,岗哨林立的军事重镇。正门口,几个早来报到的京师官宦子弟被勒令跳下马背,一个挨一个排成纵队。所携带的大包小裹全丢在了一边,有仆人自告奋勇去捡,立刻劈头盖脸挨了军官们一顿鞭子。
“奶奶的,以为是让你门游山玩水么,还带着这么多东西。”一名脸上有道巨大疤痕的家伙,一边用皮鞭四下乱抽,一边骂骂咧咧地叫嚷。“瞧你们这幅熊样子,还好意思说来给天子当禁卫!一旦有事,让陛下保护你们呢,还是你们保护陛下?把手放下,腰挺直了。没吃早饭啊,没吃滚回家去,吃饱了再过来!”
王洵心里“突”地跳了一下,对飞龙禁军的美好憧憬一扫而空。排队挨骂的人中,有好几个他熟悉的面孔。都是在京师里横着走的恶少,平素见了御史大夫的官轿,都未必肯让一步。如今被父母硬塞到军营门口,却被一个七品副尉当做孙子一般呵斥,那情景,要多滑稽有多滑稽。
就在此时,一大队飞龙禁军的将士从他身后跑过,个个盔卸甲歪,满头大汗。看到正在门前挨骂的新兵,大伙脸上都露出了明显的幸灾乐祸表情。“又有人送上门来挨骂了,今年真是稀罕!”“这不是犯贱么?嘿嘿,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被当驴子使!”
“你们几个,赶紧跟上!”又一名身着校尉服色军官策马跑过,手中白蜡杆子急挥,打在队伍最边缘几个家伙的背上,“啪啪”做响。“你别挡在这儿,要么到营门口报到,要么赶紧回家!”校尉扭过头来,冲着王洵和他身边的仆人怒喝,然后带了带坐骑,风驰电掣般向前奔去。
“德行!不就是杀过几个大食人么,有什么可张扬的!”一名挨了打的飞龙禁卫冲着军官的背影吐了口吐沫,低声骂道。
“就是,爷们是没机会去。否则,哪轮到他们安西乡巴佬出风头!”另外一名飞龙禁卫一边伸长了舌头喘粗气,一边低声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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