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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间已经到了他说的那个巷子,这地方以前我来过,我是指当年找录像看的时候。附近有个以往的火电厂,不过后来好像是荒废了。那个巷子两侧的房屋都是80年代的老房子了,单元楼也是黑漆漆的,角落里结满了蜘蛛网,要说这样的地方,闹个鬼什么的就不奇怪了。
我带着孙先生在楼里挨家挨户的敲开门打听,虽然很多人对这件事都不愿多说什么,因为很忌讳,但是还是有人告诉了我们小丽之前的楼牌号,并且他还告诉我们,先前租房子给小丽的那个房东是他的老街坊了,但是由于发生了小丽横死家中的事情以后,事情就传开了,这个房子怎么都租不出去,自己也不敢回来住,于是就一直空着,如果你们要去看房间的话我可以把房东的电话告诉你们。
要到电话号码以后,我连连道谢,于是我就以租客的身份给房东打了电话,房东看我是个不明真相的群众,就以非常低廉的价格答应把房子租给我,于是就风尘仆仆的赶了过来。我也不算个好人,至少在欺骗房东的这件事上是,等到房东打开房门要我们进去看房子的时候,我才告诉她,我已经知道这里以前死过人,并且死得很惨,我故意吓她,我说要是你不告诉我这件事情的真相的话,我想她会来找你的。
房东是个40多岁的胖女人,手上脖子上都挂了佛珠一类的东西,这说明她其实再度打开这个门,是经过了很强大的心理建设的。我也不算是在威胁恐吓她,我告诉她,我就是个阴阳师,我能够给这个房子驱邪。她才肯把这个她本不愿提起的事情说了一遍。她说这个女孩是从3年前就一直租住在这里的,住了好几年,也没发生过什么事,这姑娘人还是很亲切很和善,也从来不会拖欠房租。后来发现她的尸体的时候,是在去年的夏天,天气热,有邻居闻到一股腐臭的味道,发现是从她家里传过来的,敲门也没人答应,就给房东打了电话,房东来开门一看,发现人已经死了,都开始腐烂了。吓得大家赶紧报警,警方勘察后得出结论,这是半个月前就已经死了的,死因是吸毒过量。于是很快就收拾了现场,把房东带回去做了笔录,也不知道有没有联系小丽的家人,反正事情就这么结束了。说到这里,房东太太唏嘘了一句,人倒是不错一个人,做这个的都没个好下场。于是我问她,这姑娘是做什么的,房东太太说,做小姐的。
我撇到孙先生皱了下眉头,她果然是个小姐。
龙溪镇是个流动人口很大的地方,在那几年,色情行业的带动下,很多误入歧途的女性从各地来到这里,希望在这里靠着出卖身体获得报酬,于是沦落为**的小姐,当然其中也有不少是因为错信了坏朋友,或是被人诱骗到了这里,世间百态,还能活着就成了一种自我宽慰的理由。如果问这些小姐为什么要从事这个职业,她们大概大多会回答说是因为觉得打工的钱赚得太少,做小姐能够赚得多一点,多了的钱可以把自己打扮漂亮,也能适当的给自己家里寄回一部分去。也许还会说,女人的青春就是这么短短的几年或者10年,趁着年轻自己辛苦点,多挣点,将来也有点存款能够自己做点小生意什么的,找个老实人嫁了,日子也就接着往下过了。听上去好像有点道理,反正自己每天都要花那么些时间来晚上睡觉,干嘛不睡着赚钱呢。
我并不了解这群特殊人群的生活,所以除了道义上的不认同之外,我没有任何反驳和歧视她们的理由,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我更宁愿相信她们是迫于生活,只能这样活着,用自己的方式,来赢得属于她们的尊重。
我问房东太太,这个房间你们之后来打扫过吗?她说没有了,都不敢回来,警方收拾了尸体以后,就叫人清洗了一下地板,连那个小丽生前的东西都全部堆放在阳台上没敢丢掉,害怕被鬼缠上。我想这样也好,我们看看那些她的东西再说,于是我打发房东太太先回去,完事能住人了我会给她打电话的。等到房东走了以后,我和孙先生开始找阳台。这间屋子的阳台就在卧室的外面,而这里就只有一间卧室,换句话说,我们要去阳台,就必须经过小丽横死在床上的那个房间。
孙先生显然是有心里压力,不过为了自己的安危,他还是跟着我进了卧室,在快要走到阳台的时候,他突然惊恐地指着床边靠窗的一个小梳妆台颤抖地说:
“这….这些不就是我送给她的礼物吗?”
我转头一看,梳妆台上已经沉淀了一层灰尘,但是却整整齐齐的摆放着一些化妆品和首饰盒,按孙先生的说法,这些东西都是孙先生送给她的,她处于某些原因没有使用,也不舍得丢弃,就把它放在自己的梳妆台上。
于是我开始安慰孙先生,别担心,这是正常的,这说明她跟在意你送给她的东西,而且你现在活得好好的,她要害你早就害你了。
我是真的这么认为的,我不知道是我的固执还是怎样,我从孙先生的表达中,我始终感觉小丽不是个要存心害人的恶鬼,甚至还是个身世可怜的人。于是在我自己的感情里,我更愿意相信我这次来是来带她离开,而非赶她离开。
我在阳台上找到一个旅行箱,此外阳台上也没别的东西,我把箱子拉进屋,然后开始检查衣柜床头柜等地方,最后在床头柜两层抽屉之间,找到一个小本子。大概是放进去的时候,因为抽拉的关系卡在了夹缝里。翻开一看,发现那是一本日记。
从这本日记里,记录了从2004年1月开始的日记,从第一篇日记来看,这应该是她记录的第一本,因为她在第一则日记中便写道,
“我来到了重庆,开始换了一种新的生活。我并不喜欢现在的我,但生活逼着我更加疼爱我的身体。因为如果这具身体也失去了价值,我就再也回不去了。”
这一条还有很多,是她记录她成为小姐后,自己警惕自己不要忘记自己是谁的内容,看得出来她是个苦命的女人,就如同她告诉孙先生的那样,她来自农村,没考上大学,家里还有弟弟妹妹,为了生活她来城里打工给家里寄钱,但是微薄的收入根本连自己的生活都成问题,更不要说给家里寄钱了。于是这期间她认识了几个“姐妹”,看她长得年轻,虽然脸上有胎记,但是青春就是资本,于是在这些坏朋友的带动下,她也想早点走出自己的困境,于是放下自己的尊严,做了一名小姐。
后面整本日记的内容,都记录了今天接了多少客,赚了多少钱,言语间对男人的痛恨和对爱情的期待。也许是因为她觉得是男人的欲望导致了她们这样职业的存在,也或许是自己对自身的鄙夷导致她非常渴望爱情。但是她深知没有人会爱上这样的自己,于是她不断的在矛盾和自责里纠结,人一旦钻了牛角尖,就很难再钻出来。她的日记里充满了忿恨,也充满了怨怼,因为生活的关系,她无数次自己打败自己,告诉自己既然别人可以为了一些并不高尚的理由而生活,而自己又为什么不可以。
日记并不是每天都在记录,厚厚的一本,写到2006年的时候,出现了这样一件事,就是她在一次接客的时候,觉得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于是把自己赚的钱给他用,却被他拿去买了毒品,而且不但他自己要吸食,甚至带着她一起吸食。从那以后的日记,渐渐就非常麻木了,偶尔会怒喊几句,但大多数的字句里,开始渐渐默认了自己的生活,似乎她才是正常的,而除了她以外的其他人,都是不正常的。
房东告诉我,她是7月死的,于是当我读到7月的最后一则日记的时候,读到一种深深的绝望。她说:
“当这个世界选择了抛弃你,别害怕,因为你一样可以抛弃这个世界。”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她的遗言,或是她已经不再计较死亡带来的可怕,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吸毒过量,是无意识的,还是有意的。而且这一切都还没完,再翻了几页后,我竟然还看到一则短短的日记,日记的日期就是2007年的7月,也就是发生在前不久。我深知执念带来的恶果,所以当我看到这个日期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她的鬼魂写下的。
“我爱你,但我不能爱你,你找我,你也不该找我。美丽的烟花,留给美丽的人吧。”
孙先生一直跟着我一起在翻看小丽的日记,看到这句,他情难自抑,紧紧咬着自己的下嘴唇,肩膀起起伏伏的哭泣。我知道他想起了自己对小丽的承诺,在他并不知道他爱上的是个鬼的时候。而我也愿意相信小丽的鬼魂写下这一句的时候,也想到自己必然要辜负孙先生的承诺,当她知道自己爱上一个活人的时候。
这则日记的日期,和孙先生手机里相片上的拍摄日期是一样的。我无法用我自己的情感来衡量他们之间这段畸形又无法言说的爱情。不过我倒是肯定了小丽绝非恶鬼,我必须善待她。
孙先生手里一直拿着先前打印的相片,此刻却因为激动,把它们揉捏成了一团,并且他慷慨的忘记了打印费是我出的。
我对孙先生说,你还是兑现你的承诺吧,带她看过烟花以后,我再带她离开。于是孙先生含泪答应,我提议晚上到洋人街去,因为花山那里晚上总是会有人放烟花,而且那里有个巨大的love,也算是你们爱情的见证和说明吧,哪怕你们相遇太晚,能够拥有,也是值得的。选择这个地方,也是为什么我后来会在花山跟彩姐求婚的原因之一。
当晚我带着小丽的日记,开车带孙先生去了花山,我陪着孙先生坐在华山前的长椅上,在烟花绽放的时候,我起身走开,让孙先生默默陪着那本只有一段属于他们俩的日记本,说说心里话。随后我开始给小丽带路,烧掉了她的日记本。同时也烧去了那些打印出来的相片,希望她能够记得自己美丽的样子,而不是死亡和生活的痛苦。
孙先生事后,给了我2000块钱,我只拿了200,当作车马费吧,送他回去的路上,他告诉我,他今后不会再选择沉沦,而是要积极的生活,也算是不辜负他在心里对小丽做的承诺。
我并不知道他到底在心里跟小丽说了什么,因为我也不方便问,但我相信他会积极乐观的重新生活。
送他到家的时候,我告诉他,如果因为和小丽发生过那段不正常的肉体关系,要是身体出现什么例如尿尿分叉等奇怪的现象的话,记得给我打电话。
因为我真的认识一个不错的泌尿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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