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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也没什么就是想单纯看看你怕死不怕死。”秦墨掸了掸烟灰,“你这么怕死的人,应该不会孤注一掷,说吧,外面还有谁,都老实交代了,把名单给我。
我呢,心情一好,说不定就不杀你了。
怎么说,你也算是我的逆徒,小舅子,我还真的下不去手呢。”
“你少骗我。”阿嗣怒声道:“我看起来有这么愚蠢吗?”
“你知道阿嗣这个名字是谁起的吗?”
“我爹。”
秦墨皱起眉头,随即摇摇头,“他娘的,我就知道又是个死冒牌货,这个名字,我起的,不知道吧?”
椅子上的‘阿嗣’眼神逐渐呆滞,“你起的?”
“你还记得你七岁那一年,我带你做了什么事情吗?”
“那么长时间过去了,我哪里知道!”
“这小子虽然不是个东西,但是记性很好。”秦墨碾灭了烟,“他不仅记性好,而且还很怕死,哦,不是很怕死,我认识的所有人里,就没见过比他害怕死的人。
他怎么可能会亲自带领队伍跑过来送死呢?
就算是九成九的把握,他也不会亲自面对我的。
除非已经赢了。”
“所以,你就因为这个才怀疑我是假的?可笑,我不是真的阿嗣,谁又是真的阿嗣?”
“那你说,我最喜欢做什么吃的给你?”
眼前的阿嗣又再次呆滞了起来,“我的口味早就变了......”
秦墨摇摇头,“一个人的口味当然会变,但是而是最爱吃的东西,是不会忘记的。
你最爱吃的,是老子用豆腐皮做的辣条,没有哪个小孩能够抵抗这种诱惑。”
“我当然知道是辣条,你要觉得我不是,大可以杀了我。”阿嗣冷笑道。
“你看,你又错了,如果是阿嗣的话,这会儿肯定已经打感情牌,不住的向我求饶认错了,是绝不可能求死的。
一个贪生怕死的人去求死,这怎么可能。
这些年,他活的这么卑微,都没有去死。
当了亡国之君,都没有去死,现在又怎么可能会死呢?
大风大浪都过来了,如果能活着,又为什么要死?”
秦墨拿出一把刀子,划破了他身前的衣服,前胸有个伤疤,“这小子死里逃生过一次,他知道死的痛苦,那种濒死感是非常让人恐惧的,一个人体验过后,是绝对不会在轻易尝试的。
那些年,他的确醉生梦死,可据我所查,大多数都是养生酒,要么就是汤水。
每日在自己身上洒满酒水,就是为了装出一副醉生梦死的样子。
他心脏有问题,知道过度饮酒,一定会死。
他花费了几年时间,制造了这种假象。
又知道我们的关系,根本不可能会去给他送行。”
说到这里,秦墨顿了顿,“你这伤口不对,虽然是按照当年的伤疤痕迹去做的,但是太新了。
几十年的伤疤不是这样的,仔细看,甚至还能看到新肉,当初割你的时候,很疼吧?
伤疤可不那么容易营造。”
说着,秦墨手里拿出了一叠照片,全都是阿嗣当年留下的照片,有做完手术后留下的,也有康复之后留下来的。
仔细一对比,其实还是能看出很大的差别的。
伤口也许可以造假,但是唯一的差别就是医生缝合的差别。
当年主刀的,是昝赢的儿子,是心内一把.手,缝合第一高手。
所以阿嗣伤口缝合特别好,恢复的也特别好。
反观眼前这个阿嗣,就差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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