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4章 三字经(第2页)

“哈哈,三字经倒也恰当,你小子深藏不露啊。”就连长孙无忌,这下子也没脾气了,笑着夸他一句。

本来以为,房遗爱小小年纪写一本书,已经是人中翘楚了,人家连出了两本,且一本比一本优秀。

“好!此书当发行天下,等书印出来了,送一批到皇宫来。”李世民大声叫好,这是打算,让宫中皇子公主们,也都学习三字经。

“诺!”

房遗爱没有什么意见,这点纸钱他还出得起。

李纲也无言以对了,惊喜变成了惊叹,看着房遗爱,心中不免会想:“他脑中还有多少东西没拿出来?”

房玄龄看着自己儿子,心中这般想着,“或许二郎真长大了,他比自己想象的优秀。”

看完活字印刷术,房遗爱领着一行人,在大杂院里参观一圈。

参观完,李世民一行人离开了,毕竟他们都有政事处理。

在走之前,李君羡收走了所有初稿,往后的百家姓便以,“李赵钱孙,周吴郑王”开头。

书印刷得很快。

摆字盘需要点时间,之后便是机械的操作,晾干墨迹,装订成册就可以了。庄上有大量妇人,针线活是把好手,装订书籍不在话下。

不出两日,房遗爱便送来一批三字经到皇宫,庄上学堂还没开,暂时用不上,先紧着皇宫里用。

当天,李世民便把书发了下去,皇子皇女人手一本。

“人之初性本善,这书好有趣啊,就跟顺口溜一样,读一遍就记住了。”除了太子李承乾外,其他皇子皇女都是一起上课的。

突然,新加了一个课本,他们自然避免聊到。

高阳也在其中,不过最近她失魂落魄的,很少会加入讨论,坐在一边怔怔出神。

当然不是相思在房遗爱,她恨不得能离得远远的。

她这个模样,是因为,把李世民得罪死了。

以往她去了两仪殿,李世民都会笑脸相迎,父女二人闲聊很久,如今李世民只是刻板的说几句,然后便会让她离开。

“都怪房遗爱!”

她心里气哼哼的想着,接着又叹息一声,“唉!有得必有失,可以不嫁那个棒槌,已是天大的庆幸了,自己不能奢求太多,人要知足。”

她旁边的兄弟姐妹还在讨论,“先生都说了,这书中有大学问,著书者乃位大才,你怎敢这么诋毁。”

“啊!不会吧!这书是房遗爱写的,他能有这么好的文采?”

“房遗爱”三个字,令高阳回过神来,心中实在太恨房遗爱了,要不是他,自己怎么会惹怒父皇。

“怎么会!房遗爱他一个棒槌,怎会写出这样的书。”

“可是,是书上写的啊。”

对方拿起一本书来,指着首页封面上,“房遗爱著”一行小字,在“三字经”三个大字旁,十分不起眼的角落。

倘若不是仔细看,不会发现这一行字。

本来,房遗爱不想加名字的,李纲却不同意他,说什么:“读书人要尊重自己的文字,著书岂能不告知名字”

最后他只能妥协了。

疯了吧,我这是装逼视频,不是骚话视频!  我在星际捡破烂  大小姐在生存游戏无限氪金  三载盛夏  欢迎缪斯光临  原神角色来到我家  开局在海贼扮演Overlord  木叶之宇智波泉奈  我在奥特曼世界当奶爸  扫地僧,开局就是满级悟性  众人熙熙  云忍的银色闪光  曦霞盈彩  次元都市:我,外卖小哥!  闪婚厚爱:萧先生,一往情深  武侠:开局拜师血刀老祖  老婆大人,请上座  星宠:开局孵出孙悟空  诸天名场面,开局播放忍界之战  靠吹牛,我成为了女帝的男人  

热门小说推荐
我有一纸契约在手

我有一纸契约在手

血月出,灵气枯群妖现,乱人间。马超群大学毕业之后,回家继承了代代相承却已名存实亡的卦馆。他平时除了忙于卦馆的额外业务之外,闲暇之余,看看书打打游戏,过着简单且平静的生活。直到某一天,一位神秘的女子登门,要求马超群完成先祖与其的约定。从此,他平静的生活一去不复返...

魔道传说

魔道传说

关于魔道传说原本只是想用自己的天赋和努力一展头脚,为死去的父母报仇,而后归于平凡,却因姐姐的死去而性格大变。不甘心命运,不相信平庸。穆云修灵力,控战偶,寻神物,踏天堑。带着一魔一宠,走上一条注定与世界作对的魔道之路。...

白手当家

白手当家

正月初一生日,传说这个日子出生的人,一辈子受苦受难。偏偏还姓白,偏偏不靠谱的父亲也是正月初一出生,偏偏左手掌心有个天生的豆大的白斑一个名叫白手的农民,在改革开放的年代,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艰苦奋斗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如果您喜欢白手当家,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木叶:我被诅咒了不死之身

木叶:我被诅咒了不死之身

噗呲!一柄尖锐的苦无,刺穿了上杉彻的心脏。敌人带着对我的仇恨,死吧!十分钟后。上杉彻敌人你怎么还不死?上杉彻没办法,死不了。一拳捶爆了敌人的脑袋,上杉彻面无表情地将插在胸口的苦无拔了出来。苟是不可能苟的。既然死不了,那就往死里浪。如果您喜欢木叶我被诅咒了不死之身,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崛起复苏时代

崛起复苏时代

重生过去畅想未来梦幻现实,再塑传奇人生!如果您喜欢崛起复苏时代,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三国之神兽奇兵

三国之神兽奇兵

穿越了,方莫一觉醒来回到三国,变成了一条狗,然后发现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开辟领土,就能获得各种恐怖的兵种。这下,方莫可就站起来了。虎豹骑?不好意思,我真的能驱虎逐豹!白马义从?不好意思,我有白蛇阵。西凉铁骑?能打的过一群拿着狼牙棒的金刚?吕布?别闹了,你连一个金刚都打不过!至于智谋?我的天,你不会以为一群猴子能为了几根破香蕉就背叛我吧?ps前面由于主角没有领地,所以这是一本慢热的书。ps2由于词汇原因,这注定不可能是史实正剧,很多好词都是三国之后,没办法,只能用了。你们要跟我计较,我也没法。如果您喜欢三国之神兽奇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