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光亮术熄灭前,可往里注入魔力,延长光亮术持续时间。
光亮术的颜色、形状和亮度由施法者的意志决定,成功与否,取决于施法者的意志清晰程度、魔法熟练度和魔力填充量。
……
见习级光亮术只会停留于魔杖上。
初级的光亮术可以离开魔杖,停留在周身半米内的任何位置。
中级的光亮术可以停留在周身一米内的任何位置。
……
光亮术等级越高,维持光亮术需要的魔法力越低……”
看完这本书,莫兰就明白了,什么紫外线灭菌灯,红外线理疗灯都是不行的了。
最多能弄出紫光灯,红光灯。
改变光亮术的颜色、亮度和形状是可以做到的。
莫兰想着星星形状的灯,施放光亮术。
一个散发着暖黄色光芒的五角星出现在了魔杖尖端。
顶着一个星星灯,魔杖倒像个仙女棒了。
抖了抖,灭掉了。
再来一个迪厅彩灯。
流动的圆形五彩灯出现在魔杖上面,整个宿舍里都变得五颜六色了。
不知道瓦伦有没有酒吧啊?感觉这个灯很适合诶!
刚想着,灯就灭掉了。
这个彩灯的耗能明显比普通的白灯要大。
莫兰又尝试了很多不一样的形状和亮度光亮术。。
果然如《光》这本书里说的,不论是什么样的光亮术,光亮术永远只具备照明的功能。
即使她脑子里想的是超级强光灯,释放出的光亮术也只是亮度强,但无法影响视野,更别提短暂致盲了。
那个亮度,忽然出现在视野中,理论上是有短暂致盲效果的,可不知为何,就是对视力毫无影响。
明明直视太阳,也会觉得眼花,可直视强光光亮术,却毫无问题。
光亮术真的除了照明,没有任何额外效果。
莫兰只能把这归结于,这是魔法光源的问题。
试来试去,还是魔法灯样子的光亮术光球最适合日常使用,也最节省魔力。
书上推荐参照魔法灯来施展光亮术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下午,莫兰熄灭了宿舍的魔法灯,把点亮了光亮术的魔杖插到了书桌边上的墙缝里。
虽然见习级的光亮术没法离开魔杖,但魔杖离开她的手是没问题的。
插在墙缝里,照亮书桌正好。
这个光球一直从晚上六点多亮到了十一点多,持续了近五个小时才熄灭。
莫兰一共只注入了1玛娜魔力而已。
看来就算是能耗最高的见习级光亮术,这点消耗对魔女来说也只是毛毛雨。
这要是多准备一根魔杖,专门迎来承载光亮术,几乎相当于有一盏常亮的移动魔法灯了。
难怪当初莉莉丝学姐说,光亮术用起来不心疼魔力呢!
话虽如此,该多练的还是得多练,该升级的还是要升级。
能漂浮在自己周身的光球可比只能落在魔杖上的舒服多了。
命定的救赎 娱乐:分手校花,转头去追85花 从须弥开始的虚无行者 末日苟活,种田养崽崽 斗破:开局被萧薰儿包养 我刷的视频在古代爆红 乱战异世之召唤群雄 从武圣开始 帝王绝嗣?娘娘靠生子独宠后宫 异世粮商空间小农女之盼君归 让你获取信仰,你选择基里艾洛德 天后啊我只是演你的小白脸老公 嫁给权臣后,女配被娇宠了 灼夏难藏 长生,从重瞳开始 我用道术杀穿死亡游戏 清穿:阿哥,康熙,我选康熙! 打造银河战舰,从英冠破产队开始 我,最强毒士,女帝劝我冷静! 我曝光前世惊炸全网
天武十年,剑圣太仓斩太子太傅于皇城脚下,人皇大怒,颁布禁武令,欲效仿三皇五帝设立镇神司。如果您喜欢镇神司,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一觉醒来,吕游发现自己穿越到了精灵的世界!问题是,他变成了精灵!幸好,他的精灵使是一个美少女。不过等等,你一个女生这么好战真的好吗?摊上这么一个好战的精灵使,为了避免自己受伤或被暴揍,吕游只好努力提升自己的实力了。等到吕游走上对战场一巴掌干趴对手时,对手精灵使满脸问号,这真的是跟他们同级的精灵吗?!李娴也是一脸茫然...
巨大的垃圾山边上住着一个许老头,他从垃圾堆捡了一个男婴,十四年后,少年从垃圾堆捡了一个女孩,故事从这里开始。时愈道尊飞升的时候竟然飞升到一本书里。这书中女主是美貌与智慧并存的环保女神,男主是才华与家世齐飞的暖系少总。反派大佬研究出超强的垃圾发电技术。时愈穿的这个傅郁,偷了技术送给女主,却被人发现她是妥妥的白眼狼。而女主并不想要技术,她一开始就严厉的批评不过男主觉得技术有可用之处,凭他的才能将这技术发扬光大。时愈发现她穿在了剧情开始前刚被反派大佬捡回去时。发电还没开始搞,反派还不是大佬。时愈立即拉着反派一块修仙它不香吗?许图治不知道,他曾在一本书里照顾了她十年,赔上一条命。现在修成仙,他得照顾她一辈子地久天长?如果您喜欢被反派大佬捡回去后,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你跟他有婚约,他都死了,凭什么让你念念不忘,你是我的妻,我要让他身败名裂,我妒忌他。百里若繁无奈,霸气的亲上面前的人,你这是什么毛病,记性不好就算了,还跟自己过意不去。我没有,那你还记得什么?我当然记得我记得我爱你,我还记得记得云灼脑子空白,他有些挫败,阿若,我想不起来了,这就够了。我忘了所有,但我记得我爱你。如果您喜欢太子殿下,我带你回家,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越大唐,成为最不受太宗待见的皇子李愔。他挥金如土,让武媚娘当霸道女总裁,前有李靖孙女抚琴,后有徐惠曼舞轻歌。被封蜀王,他将蜀地打造成人间仙境!沙滩温泉游乐场,各类小吃,好吃到爆。划地而治,拥兵自固,贞观之盛,由蜀开始!...
穿越后,洛千汐只想当条低调的咸鱼,日常说说书,吊吊听众的胃口,足矣。然而某天,她发现自己莫名成了举国团宠。王孙贵族权臣世家纷纷找上门来,送礼的送礼,约饭的约饭,各种讨好她。有人想听霸王书?军机大臣眼一瞪,抓了。有人敢挑刺书不好?太傅眉一拧,毫无欣赏水平,功名夺了。洛千汐轻轻咳嗽一声,老太后立马派了御医过来替她诊脉。洛千汐悔啊,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吊皇帝陛下的胃口。可面前这个一脸宠溺笑容,总是喜欢对她动手动脚的家伙,当真是皇帝大人?不是说皇帝陛下清冷孤傲,不近女色,不苟言笑吗?传说果然都是骗人的。面对制度森严的皇宫,洛千汐是拒绝的。皇帝陛下大袖一挥,改。行走坐立皆有法度?洛千汐可在宫中自由奔跑。宫闱重地旁人不得靠近?洛千汐可自由出入。皇帝需要设置三宫六院?什么陈规陋习,废之,朕独娶皇后一人。这一世,他把她宠成了掌心里的宝。唯有一事,皇帝陛下与洛千汐较上了劲。洛千汐独生子女大法好。皇帝陛下多子多福才是真。如果您喜欢穿越后我成了陛下的掌中宝,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