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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暖色的,并且因为文艺和浪漫气息更加令人沉醉。
但此时此刻,在夕阳光辉的普照下,她突然感受到了一种透亮,一种近似于玻璃种的莹润光泽,那大抵是这个城市半透明的灵魂。文学和艺术曾在这里蓬勃发展到鼎盛,这里藏了太多的纯粹。
她彻底明白了“翡冷翠”的贴切。
天边现出一抹红,与金色的光芒交相辉映,令这座城市更加迷人。
何慕依偎在向繁洲怀里,玩他的手指,半晌喊他的名字:“向繁洲。”
“嗯。”他另一只手抚她的手臂,喉结滚动了一下。
她看着他皮肤上的纹路,想说“有你在我身边真好”,却犹豫了许久,最后说:“我从来没听你说过你是会拉小提琴,会弹钢琴的……”
他没料到她这么郑重,却提起这件事,怔了一秒,才说:“小时候学过,马马虎虎懂一点,后来太忙了,就没怎么练了。”
谁不知道乐器这种东西是要下苦功夫练的,他竟说得如此轻松,况且以他那天的演奏水平,完全不像是只懂一点。
她仰头看他:“多小的时候,小学还是初高中那会儿?”
他再次愣住,想她这话音有没有什么隐藏的深意,不过更多的可能是他想太多,因为她的表情中似乎没有半点试探,像仅仅想要去了解一下他年少的时光。
静静心,向繁洲才笑着说:“大概四五岁吧,我妈早年是文艺工作者,总觉得自己的孩子也要接受艺术的熏陶。”
何慕第一次从他口中听到关于他家人的事情,并且因为过分自然的语气,有种他们认识了很多年的错觉。
她点着头,“嗯”一声。
他倒是真的谦虚,这么小开始学乐器,后来没练了,现在还能是这种水平,小时候定然没少吃苦,毕竟扔掉的东西,短时间捡起来并不容易。
只是她还是没明白,那天向繁洲为何要准备那场惊喜,那场布看上去不是一时之功,临时很难借到那么大面积的艺术馆,也很难将各种设备运来,并且迅速将一切布置好的,欧洲人的效率一向不如国人她是知悉的。
意大利之行难道不是给他过生日吗,怎么到头来他像是陪她来玩的。
电话会议和视频会议不停,还是要在休息的时候陪她吃饭,逛博物馆、艺术馆,她倒是偶尔也会收到工作微信,但也都是很快能解决的,加班加点的似乎只有向繁洲一个。
她甚至有点不忍心。
“方觉廷问我们什么时候回国,说要请我们吃饭。”向繁洲忽然提起。
“啊?”她没想出来这里面的弯弯绕,论这几天的接触来说,他们不仅没深交,相处的甚至算不上愉快,并且她不知道有什么饭局是得叫上她的?
“可能他良心发现,我也不知道这小子葫芦里卖得什么药,”他说,“回去再说,你不想去的话就不去。”
何慕思索着,正要应,被身后响起的吉他声吸引,回了头。
向繁洲也跟着回头。
空地上正聚集着人群,背着吉他的长卷发中年人正在拨响琴弦:“heyjude,don’tmakeitbad.takeasadsong……”1
慵懒的嗓音迅速吸引了更多人的目光,有人自然地开始跳舞,继而有拍手打节奏的,挥舞手臂的,跟唱的,笑容浮现在他们脸上,日落的余晖照在他们身上,热闹非凡,感染力绝佳。
何慕也不自觉被拉着加入进来,向繁洲跟在她的身后,生怕她一个不小心被撞到,或者太投入,忘记自己穿的高跟鞋。
她穿着浅色拼接鱼尾裙,搭配着暗色西装外套,长款叶片状耳环隐隐在她乌黑的发中显露,倒是十分符合这里的气息和氛围,只是受裙摆的限制,活动并不十分方便。
但丝毫没有削减她的热情,甚至要拉向繁洲一起。他无奈地笑笑,然后由她把自己拉到中间,他任她闹主要还是觉得,离她近一点能及时护她一把。
结果还是没能及时拉住,她后退的时候与身后的人撞了一下,两人都趔趄着差点摔,向繁洲上前一步去扶,却有另外一只手先扶住了她。
一个华裔模样的年轻男人。
何慕停止放纵,略带惊恐地点头道谢,抬眼看到男人的面容后,愣了一刻,又迅速弹开。
即使那瞬间很短,向繁洲也捕捉到了她的不自然,甚至那个男人的目光并没有因此而止住,仍落在她身上。
他揽着她的腰,将她护在怀中,抬眼睨了眼那男人,只一刹,便感受到了那目光中汹涌的审视。
何慕想走了,身后的街头艺人却把话筒递到了她面前,说是感觉刚才她唱得很开心,想把时间交给她,让她继续唱一首。
周围的人都还在兴头上,一阵起哄,她不好破坏此时的热情,讪讪接了话筒。
街头艺人手按在弦上,蓄势待发,问她要唱什么。
她脑中转了一圈,才想好答案,转头说:“thecranberries《dreams》,ok?”
她说话中带了点迟疑,觉得这个歌年代太久远了,传唱度不如《heyjude》,怕对方不知道,也怕把现场的气氛带下去。她也是听了王菲的《梦中人》后,才听了原曲。
对方静默了一秒,才给她比一个ok的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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