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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袁方的失态76(第1页)

拐过一个弯,我一眼看见沈昕走在前面。她的身形粗了一大圈,脚步也显笨拙。我的心欢跳了两下。三个月没见,真想她了。她二月中旬回国后,我们只通过一个简短的电邮。我告诉她我与周密和好的事,她回信说为我高兴,并说她要五月份回来参加一个论文答辩。

我们并排往楼里走,互相端详对方。她红润的面庞散发出迷人的光泽,浑身上下荡漾着如水般温柔祥和的气息。我的目光定在她的脸上,只觉得满心的舒坦愉悦。我忍不住夸赞:“你看起来气色真好。我以前总觉得孕妇丑,从没仔细打量过她们。哪里想到孕妇会变得这么美,简直是……就像会发光一样,那个词怎么说来着?光……哦,容光焕发,光彩照人,对,就是这个感觉。”

她笑出声来,“是荷尔蒙的作用。”

“你怀孕的反应不大吗?”

“前两个月大。这些天食欲转好,一个月长了十磅,你看我胖了一大圈。”

“是女孩吧?”

“是男孩。”

“哦,那你们任重道远,还得接着生下去呀。”

“能生肯定生下去。家里有三个小孩该多好。你的气色看着也比以前好了很多。我一直惦记你。你们进展如何?”

“我们还行,不错,经过了几个回合的震荡,总算达到了一个平衡点。”一个盟友搭档的平衡–双方都不愿意有所改变的状态。之所以不愿意改变,不是因为它完美,而是因为我害怕稍一变动,便会滑向下坡路。

我接着补充道:“是个不稳定平衡。就像是用木板搭起来的房子。木板间有凹槽相连,看似完整结实,但缺少钉子和粘合剂的加固。没有外力影响的话,这个房子也许可以站立一万年。可一旦有个小震,它就可能东倒西歪,说不准还会趴下,更别说大震了。我心里总是觉得不大踏实。”

“这样的开端已经很好了。你得有足够的耐心……不过要是契机来得早的话可能会快点。”

“契机?契机是什么?”

“打个比方吧,你不能原谅周密那阵子是在一条轨道上,而原谅了他后便是跳到了另一条轨道上,转换轨道就需要有个契机,不是吗?”

“顿悟?你是说顿悟?神经短路?就好像一件事情想不通时,脑子里跟乱麻一样,左想右想,东一下西一下。突然有一天,灵光一闪,刹那间两根神经一下子对接上。咔嚓,全都通了。或是好像有一阵大风吹过来,哗的一下把纠在一起的结全吹散了。不过,我不记得转换轨道时曾有过灵光一闪的感觉。”我回想着几个月前的心路,“记得那时候我一直在原来那条轨道上,跑着跑着,突然有一天意识到我已经有好一阵子没有想起那些过去纠缠我的烦恼了,即便再想起来,也不觉得烦,甚至什么感觉都没有,就像那些曾经发生过的事都跟我无关一样。真的,就像那些事都是看过的电影,而且还不是新近看过的。故事情节还记得,但就是不再产生心理共鸣了。这实在有点不可思议。至于我是什么时候换了轨道,又是因为什么呢,我也不知道。真不记得当时有什么突发事件促成了咔嚓那个刹那。这个换轨的契机,像是天上掉下来的,神不知鬼不觉,似乎有很大的偶然性。要是自己能去营造就好了。”

“这正是你自己营造出来的呀。你记得《姿三四郎》吗?我印象最深的是里面反复说的那句‘悟性在你脚下’。”

“悟性是靠双脚一步步走出来的?”我拾阶而上,“和尚们坐着想,姿三四郎走着想。边走边想,边想边走,走着想着想着走着就悟了。至于走到哪一天哪一步才会悟,谁知道呢。不走肯定悟不了,还是得走……”沈昕呼哧呼哧的喘气声越来越重,我停下唠叨,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咱们刚才去坐电梯就好了。我走楼梯习惯了,忘了你这个孕妇。”

“没事,应该多活动活动。”

告别沈昕后,我满心愉悦,脚步轻快地去办公室放好书包,拿上昨天准备好的材料,按着预先约好的时间准时去了袁方办公室。

他在抬头看到我的刹那失了态。嘴唇微张,眼神异样,直勾勾地盯着我。我心里一沉,完了,我勾起了他心中的魔鬼。在我青春年少时每每看到男人这样色迷迷的样子时总会在心里骂一句:老色鬼!长大后我慢慢明白,这只是男人对女人的本能反应,属于动物性,不走脑子,看似好像倾慕痴迷,其实跟喜欢或欣赏一点不搭边。我用不着自作多情,也无需鄙视或担心什么,只当没看见就行。

我垂下眼帘避开了袁方的目光,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走进去。不过,在他火辣辣的注视下一步步走到他的桌子对面,还是觉得浑身发毛,身上渗出一层细汗。

“youlooksobeautiful!”他一改平时跟我闲聊时用台湾普通话的习惯,竟然冒出一句英语来。随即我听到他“哎呦”叫了一声,抬头看到他手上端的茶杯倾斜,水流到手腕上。他连忙放下茶杯,欠起半个身子抽了几张面巾纸在手上胡乱揉搓。

我尽量摆出镇定礼貌的微笑,客气而平淡地回了一声thankyou。他的失态我可以不当回事,但他刚才说的这句话却让我很不舒服。他难道不知道夸赞女生容貌的言语在办公室说很不合适吗?尤其是只有男女二人时。没有人不喜欢被人赞美,但我不希望对我容貌的赞美来自于他。我只希望他把我当成个中性人,一个学生或者同事,不是朋友,更不是女人。我的角色应该很单纯:我就是他的学生,只是他的学生。我只想顺利拿到学位毕业走人,绝对不想招惹任何麻烦。

我在他的办公桌对面坐好,把我带来的几页打印稿在桌上摆好。

还没等我开口,他先说话了:“我发现你最近一段时间变化很大,活泼了不少,喜欢笑了,思维也比以前活跃。”他的语声比平时柔和,笑意中夹带着些许暧昧。

“哦,可能吧,我最近睡眠好了些,精神头也好多了。”我应付着,想尽快转移开他的注意力,“模型结果分析这一章修改好了。请你看看行不行。”我把打印稿推到他面前。

他终于从我身上收回目光,低头看起论文来。我松了一口气。右手托住左胳膊肘,中指和无名指下意识地轻轻摩挲那里的疤痕。那是一块很小的疤痕。外人不容易注意到,但我知道它就在那里,知道它记录着什么。

大学毕业刚工作时,我们公司的技术部经理,三十岁出头,有着与年龄不符的老成持重,不苟言笑,大家戏称他为“大叔”。在众人的嘴中,他是个模范丈夫、标兵爸爸。他经常来我们格子间闲聊。我能感觉到他喜欢我。是那种喜欢。如果他是个单身汉,我会谨慎设防。可我觉得他很安全,他老成持重,又是个模范丈夫。我当时跟周密的关系稳定,他也知道。我们都很清楚我和他的关系只能止于同事。所以,随他去吧。他愿意喜欢就喜欢好了,反正谁也不受伤害。有时明知他盯着我的眼神超出了同事或朋友的界限,我仍然装作不知道,有时甚至还会有意识地修正一下面部表情,好让姿态更加优美迷人。他时不时对我说一两句暧昧话,我一笑了之,没有回应过他,也没有表示过反感。我当时跟自己说,大家都是成年人,又是在外企,同事间开个玩笑只当是给枯燥的工作增添点佐料,过分计较会显得自己小肚鸡肠老古董。但后来我反思时意识到其实我当时是有意地迎合了他的暧昧。他的爱慕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我一直不愿意承认我有虚荣心,可我不能否认这就是事实。面对他迷恋的眼神,我的确有点沾沾自喜。被人欣赏和喜爱让我开心,尤其是像他那样一个文雅聪明招人喜欢的人。除此之外,潜意识里我还有个恶作剧的念头,他不是模范丈夫嘛,那就让他控制自己把持自己去吧。

直到楼梯间发生了那件事后,我才真切地意识到我有多么幼稚多么愚蠢。平时大家都坐电梯,但我到楼下销售部和技术部办事时喜欢走楼梯,借机活动一下筋骨不说,还可以躲到没人的地方清静几分钟。那天我上楼走到拐弯处,正巧看见他从楼上下来。我问:“你怎么也走楼梯呀?”他笑吟吟地看着我,没说话。在我们擦身而过的刹那,他突然抓住我的手。我懵了,用力去甩他的手,同时下意识地往后退,结果一脚踩空,滚下楼梯。右脚腕和左胳膊肘一阵剧痛,缓过神来后涌上来的第一个念头是:活该!真活该!

我请假在家休息了几天,心里非常难受,反复骂自己:报应!活该!可耻的虚荣心!你怎么那么幼稚,竟然还想搞恶作剧,想玩暧昧,活该你受惩罚!脚腕子好了,胳膊肘那里留下了一块疤。我多少次想告诉周密可又觉得有愧于他,最后决定把这件事烂在肚子里。太丢人了,我实在开不了口。而且,让他知道又有何益?我安慰自己,只要我从此改邪归正就行。以后要牢牢记住,对于男人,不论是未婚的还是已婚的,不论他婚姻幸福与否,统统要保持距离,坚决不要玩暧昧,不要让对方误解,更不能勾引对方。守着这个原则,我尽量提醒自己在工作场合只做一个中性人,不要让人注意到我的女性特征。

此时面对袁方,我心里止不住打鼓。这要是一脚踩到地雷上,可不只是崴个脚摔破皮那么简单。但愿他能用理智约束住心中的魔鬼,让我们和平共处下去。他应该能控制好自己吧。尽管说模范丈夫这顶帽子靠不住,但他应该知晓利害,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我以后再来见他时,要尽量打扮得更加不起眼,也不要再跟他开玩笑。但愿是我想多了。但愿他只是一时念起,过后就忘。

他看完论文,我们开始讨论修改细节。我说着说着,他突然打断我,“你是不是在恋爱?”我的心紧了一下,笑笑,没有回答。我不想跟他谈论私事。我希望他能明白,我没有跟他发展友谊的愿望。我顿了一下,接着把后一半的话讲完。

讨论完论文,他说七月底在bj有个研讨会,他是召集人之一,可以安排我在会上做个二十分钟长的报告,就讲这篇论文。会议筹备组已经拉到了不少赞助,会支付所有发言人的机票和食宿。我一听,立刻激动起来。多么难得的机会啊。不但可以锻炼表达能力,还可以在简历上加上一笔。我高兴地答应下来。他接着说这个系列的研讨会每年暑假在国内举办一次,每次换个城市,这也是他和几位好友每年一聚的机会。他一一说了他们的名字和所在大学,又讲了几件他们聚会时的趣事。“你到时候就可以见到他们了”,他说,“借机多认识人,对你找工作和今后发展都有好处。”我的心情大好,连连点头称是。同时心里又产生了一丝羞愧。我刚才别是误会他了吧。他一心为我着想,我却把他当成色鬼防着,岂不是太对不住他了。一起去开会,怕会跟他走得有点近。不过,他这么做一点不过分啊。以前他也帮我争取过大会上做展示的机会。这只能说明他关心自己的学生。哪像乔治,除了论文外,对其他事情一概不理不问,才不管他的学生拿到市场上能卖几个钱呢,更不会惦记着帮他们争取增值的机会。看来我当初选导师还是选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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