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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夏洛特黄蜂还是成了公牛的角下亡魂。
96比89,公牛在揭幕战中以7分优势取得开门红。
皮蓬拿下了18分16个篮板的大号两双,他在防守端兢兢业业,作为理论上的头号球星,他甚至在抢篮板这种脏活儿上表现得非常积极。
由此可以看出斯科特.皮蓬有多么的想当好一个领袖,他巴不得一个人搞定所有的事情,将球队扛在肩上。
但他的命中率毕竟只有30%,这导致公牛在最后时刻依然没有拉开比分到能够稳稳拿下比赛的程度。
所以今天真正刺破黄蜂心脏的那把利剑,其实是罗杰。
罗杰全场18中11,以61.1%的命中率拿了25分。
并且在比赛最后两分钟,在黄蜂队一度夹得皮蓬球都运不了,差点把皮蓬给夹吐的情况下。罗杰用自己强悍的一对一能力,实质上接管了比赛。
黄蜂主帅布里斯托始终不相信一个18岁的新秀能在NBA级别的比赛中成为胜负手,所以最后时刻他的防守重心依然是皮蓬。
而当皮蓬陷入水深火热之中时,罗杰令夏洛特人绝望地一次次打进了那些关键进球,用弗拉特洛的话来讲:“他手狠得根本不像个18岁的新秀!”
1891年,当奈史密斯博士在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发明篮球运动时,他想象中的比赛画面是这样的:篮球在球员们手中蜻蜓点水般地快速传递,传到篮下后用一个轻柔的动作将球抛进框里。考虑到篮球运动发明之初并不能运球,这样的画面确实符合常理。
但罗杰刚刚击溃黄蜂队的方式,奈史密斯博士绝对想象不到:两个高大的巨汉弯腰对视,仿佛即将展开死斗的野兽般看着对方。一方运球,晃动,残忍地刺穿另一方的防守,就像斗牛士将长矛残忍地刺入公牛的脊柱。最后进攻方用一记精准的跳投或漂亮的终结,捅入防守方的心脏,接受人们的欢呼和对手的哀叹。
罗杰最后杀死比赛的过程,大抵如此。
看着电视画面,奥尼尔彻底被干沉默了。
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不是无法拥有,而是明明有机会拥有,却遗憾错过。
同样是关键时刻,克里斯.韦伯都做了些什么?
为什么我们要用状元签选那么一个胆小的白痴!
从上赛季开始,奥尼尔就经常对外界唠叨“如果我们有罗杰.......”这种话。
可事到如今,这依然只能是个如果!
鲨鱼真的难受死了,因为魔术队明明有机会得到罗杰的!
他们本该在一起收割胜利,成为后乔丹时代的最大赢家!
帕特.威廉姆斯刚刚居然还好意思说这只是韦伯的第一场,打不好很正常。
想到这里奥尼尔就气,于是他用一个问世才不到一年的新鲜沟通方式“手机短信”告诉威廉姆斯:“呵,看看罗杰第一场的表现吧,这才是真正的状元!”
此时,比赛场上,公牛队的球员们都冲上场去拥抱了罗杰,恭贺这个18岁的小队友上演了如此完美的首秀表演。
卡特莱特一脸的难以置信:“最后两分钟你就一点不紧张吗?霍金斯在你面前反倒像个新秀!”
罗杰摇摇头,他倒不是故作镇定,而是真的完全不紧张。
霍金斯虽然是全明星后卫,但并非防守大闸。和他一对一,并不会给罗杰太大压力。
一对一进攻,是目前罗杰最擅长的事情。因此,他在这方面非常有自信。
而比赛的结果证明,罗杰的自信并不盲目。
在欢庆的人群中,皮蓬却一个人站在一旁。
他赢了,离开迈克尔.乔丹后的第一场比赛,他赢了。
但他总觉得别扭,因为罗杰最后两分钟的表现太过耀眼,耀眼得让他黯然失色。
并且,罗杰全场只有1次助攻!
什么球员能在关键时刻连续开火而不用传球,还不用担心被教练大骂?
什么球员可以在双人包夹下依然无视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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