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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相对却忘言(第1页)

远远地就望见薄荷糖了,22岁的男孩子靠着奔驰抽烟,阳光下,他的身形修长好看,像一则汽车广告。康乔远远地看着,心头暖暖的,纵然她在职场江湖里苍白了面容,磨硬了意志,但在内心里,她仍是个向往着年轻和活力的人,而薄荷糖的青春多耀眼,像金子。

就算是为了春末夏初上海街头这一幕的恬然和安宁,也可对恋情说声不悔吧。康乔和陈曦并肩走向奔驰,薄荷糖迎了上来:“陈曦你挑地方,我请客。”

见他情绪不错,康乔也放了心,征求陈曦的意见:“去哪儿吃?你可帮我大忙了,得请你。”

“嗨,你们让我免于蹲号子,这个情怎么算?”陈曦负责指路,薄荷糖开车,直奔目的地。那是一家小而干净的私家菜馆,有康乔想吃的年糕炒毛蟹和腌笃鲜,陈曦说厨子做得极出色,剧组把这儿当成了自家厨房,隔三差五就要来聚餐。

尽管还有客人等位,仗着相熟,老板娘还是给他们在庭院外支起一张桌子。小风吹吹,花瓣飘飘,康乔和薄荷糖都对此地赞不绝口,待吃上饭菜,更是一赞三叹:“哇,陈曦,在寻找美食的道路上,你可比我还资深啊!”

真不知他是想通了什么,早晨还吃陈曦的醋,这会儿没事人一个,跟他推杯换盏起来:“你看看你,人家当明星的都鸭舌帽大黑超,你却坐在光天化日下吃吃喝喝,半点形象都不顾!”

不光如此,有路人打这儿经过,认出陈曦了,请求签名和合影。他比对方还激动,勾肩搭背造型不断,都快分不清谁才是明星了。路人走后,康乔敲他的碗:“喂喂喂,矜持点!殷勤得我都替你的明星身份害羞啦。”

陈曦才不管呢:“大明星才要维持神秘度,我处在贪婪地索要曝光率的时期。”连和女明星搭档拍摄《女王派》都不放过,“这等好事,舍我其谁?”

反倒是薄荷糖替他顾虑:“《女王派》不见得能帮她洗白,顶多消弭一点负面影响而已,这个时期大家都在观望,我想康乔也不想你牵扯太深,是吧康乔?”

陈曦没什么可担忧的:“一个前辈说,混娱乐圈就八个字,旁若无人,死不要脸。我以前不信,现在发觉这真是肺腑之言,王道!”

他和周琳达越来越像了,最初认识他时,他还是个略有拘谨的少年,如今却深谙娱乐圈生存法则,行事越发张狂,内心却越发沉着。这或许就是康乔喜欢他和周琳达的原因了,她见过形形色色的明星,但还能像他们一样,时有真情实感流露的人不多了,真小人,比伪君子来得痛快,永远。

何况陈曦哪算小人呢,他甚至是可爱的。拍《女王派》时,薄荷糖也到场帮忙,跟康乔说:“他挺好的,不红没天理啊。”

“这一行,红不红靠运气的。”康乔边拍现场花絮边挤兑他,“那会儿还吃他的醋呢,现在却帮他说上话了?”

薄荷糖却认认真真地说:“没,我没吃他的醋,我不开心,是因为我觉得你不在乎我。”

康乔一怔,看着他的眼睛:“如果不在乎你,我不会跟你在一起。我没空自怜自伤玩味寂寞,身边多年无人不在话下。”

薄荷糖揽住她的肩,轻声道:“我明白,就是想通了这点,才不生气了。”

摄影班子被他们的对白弄得要吐啦:“喂,好歹让我们有机会保持现场整洁啊!”

两人这才讪讪地各做各的事,肉麻情话都留在火车上说。薄荷糖买的火车票是夜里出发的,次日上午才能抵达康乔家乡。比起飞机,康乔更热爱火车,连窗外一成不变的风景都喜欢,在非节假日期间,来一段从容优美的旅程,比商务航班要惬意得多。

慢火车的卧铺车厢难得干净舒适,开往绿树白花的南中国。康乔和薄荷糖坐在窗前相对看书,一人一只耳塞地听音乐,沿路在小站下车,买两支绿豆冰哧溜哧溜地吮着。若忽视康乔的老脸,这一幕很是青葱岁月,若被赵鹿瞧见了,又要挤兑她的恋情古典而不真实了。

但这才是康乔最爱的调调儿。她毕生都将是个无可救药的理想主义者了,只有这些才能钻进她的心里,像小酒喝舒服了。薄荷糖帮她撕开包装纸,递过冰棒,在昏暗的站台灯光下问:“夜奔佳公子?”

“私会俏郎君。”

“……果然是做《星期八》的,经你一润色就情色了许多。”昏茫的异乡小站里,男孩子的声音无端好听,拔下一只耳塞给康乔听,第55秒,刚刚好是那一句,谁能够代替你吶。老狼的歌声似惊艳一枪,秒杀了康乔。

她要过mp4,一遍遍地听这首《想把我唱给你听》,一遍遍地被老狼的嗓音击中。那是耳语式的呢喃,温柔真诚而恳切,是弥漫着青草香气的雨夜里,少女梦幻中的那个人。薄荷糖拉着她的手,和着歌词唱给她听——

最最亲爱的人啊,路途遥远我们在一起吧。

在一起吧。

就在一起吧。

手拉着手向车厢跑去,康乔笑着想,师姐,就连你也不能理解他带给我的意义。是,他年轻、不沉稳、不够生活化,像踏在云端里,我都知道,但我毕竟是经过那样漫长的时间才走到这里。

他是我现在想要的,就是这样。

在初夏时节,和如花美眷牵着手,穿过烟尘漫天的城市,回到栀子开到门口的故园。将来分崩离析,也会记得在28岁这一年,拥有过得意的爱情。康乔拉着薄荷糖,薄荷糖拉着行李箱,双双把家还。

是故乡最好的初夏时节,母亲上班去了,康乔有钥匙,自己进了门。厨房里飘着排骨的香味,是母亲用紫砂罐炖的汤,阳光上晾着床单和枕套,香香的。康乔要回家,母亲就把家收拾得一尘不染,像恭迎女王驾到。

小时候,母亲和康乔的关系是紧张的,彼此都绷着,从不手挽手,也不会拥抱,她们不是亲密的母女。但这几年,康乔离家远了,每次回家时倒能和母亲说上几句体己话了,曾经有过的代沟和摩擦在岁月的更迭里日渐淡化,终是和解。

大二那年,母亲把康乔住了十几年的二十八平小房子卖掉,换了一套二居室。康乔为此还和她争执:“以后我不会在家住,你把钱省下来买点好吃好穿不更好么?”

母亲答:“我也想住得大点体面点,不行吗?”

康乔就不说话了,工作第三年时,她带阿令回家,请人把房子重新装修一遍。母亲看在眼里,但没说什么,康乔猜她很高兴。倒是外婆跟她说了实话:“你妈还不是为你想?将来你带谁回来,太寒酸了会被人暗暗瞧不起的。”

“我挑中的人,才不会这么势利。”

“抬头嫁女儿,低头娶媳妇,送女儿出嫁时,娘家人都希望她嫁得风风光光的,越排场越好。将来和婆家人吵架了啊,还能回娘家住住,被对方高看一眼,才不会受人轻贱。”外婆老一辈的观念朴素直白,康乔不是太能理解,但接受了母亲从未宣之于口的苦心。

卧室还和从前一样,墙上挂着画夹,桌上是欧吉芙的画册,古筝摆在窗帘下,琴端是《春江花月夜》的诗句,落了一方鲜红的印。一切的一切,令康乔恍惚不已,仿佛自己还可以是个白衣蓝裙的中学女生,结束一天的功课后,踏着夕阳归家。

所不同的是,那会儿早恋是要遮遮掩掩的,如今她已到带男朋友见父母的年纪了。不,早几年就可以了,大大方方地带阿令回家,扔给母亲看:“一个女婿半个儿,你女儿眼光不错吧?”

母亲不置可否,但烧了一大桌子菜,破天荒地开了红酒,执意要和阿令碰杯:“来来来,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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