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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衡屹不置可否,微颔首,在他下车后,一脚油门,把车开走了。
第14章
黎枫上到住院部,换上工作服就去病房看上午刚手术完的病人。病人是个20岁的青年,先天性心脏病,从小身体不好,是家里的幼子,上面还有一个哥哥。他进去的时候,听到病人父亲还在絮絮叨叨:“别人家的孩子到你这个年龄都帮着家里挣钱了,可是你呢,家里的大头开支都花在你身上了,为了给你治病,你哥现在都买不起房,娶不了媳妇......”
黎枫找了个借口把他叫了出去,“叶先生,你们既然凑钱给小叶做手术,说明你们还是很在意他的健康的,既然在意,又为什么对他说那些话,让他承受这么重的压力?”
中年男人:“他什么都不用干,他有什么压力,压力都在我身上,我这么努力地赚钱给他治病,还不能说他两句了吗?”
这样的人是最难置评的,说他不爱孩子,但他努力赚钱为孩子治病,说他爱孩子,但他却又对孩子诸多埋怨。黎枫知道自己是改变不了他的态度的,但代入一下小叶,还是多说了一句,“叶先生,身为父亲,你很不容易!但是,小叶很懂事,生病拖累家里,他已经愧疚和痛苦到极致了,你刚才的那些话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成了最后一根稻草。”
说完,他先一步离开,进病房好说歹说,才让小叶把药吃上,又叫来护士把点滴打上。
忙完这些,又回办公室修正了一遍在美国进修时撰写的一篇论文,他不爱在家工作,在家工作老是容易分心,一会想吃水果,去洗个水果,一会想喝水,去倒杯水,效率极低。
他早上开车上班的,下班开车回家,把车开进地下停车场的时候,他看了眼时间,已经晚上十一点半了。这个点的地下停车场静悄悄的,灯光幽暗,十分适合拍灵异片。
黎枫是不信鬼神的,但冷不丁看到电梯口旁边一个静止的黑物突然动了几下,他吓了一大跳,“谁在那?”
他猛地一跺脚,电梯口的灯亮了起来,定睛一看,是个穿黑裤黑衣,瘫在地上的男人。走近一看,酒味冲天,居然是他对门的邻居。这人大半夜喝成这样,是怎么回来的,代驾吗,看他喝成这样,怎么也不把他送上楼。
虽然现在是九月中旬,但是a市的晚上挺凉的,而且这还是地下停车场,温度更低,一个喝醉的人在这里睡一晚,第二天有可能再也醒不来。身为医生,黎枫犹豫了两秒,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口罩戴上,勉强挡一挡那冲鼻的酒气,蹲下来,拍了拍醉死的邻居,“喂,醒醒。”
邻居睁开浑浊的眼,看向他。
黎枫赶紧拽他手臂,“我扶你进电梯,快起来。”
但邻居根本就站不起来,喝醉的人死沉死沉的,还好邻居比较瘦,黎枫平时偶尔也去两趟健身房,最后还是把他架进了电梯。到了六楼,黎枫又把人架出电梯,可是到了邻居门前的时候,邻居突然挣扎了一下,挣脱他的搀扶,独自往房门挪去,可走了一步就又顺着墙瘫坐在地上。
既然他不配合,黎枫就不想管他了,可一想,大家是邻居,都到家门口了,把人撂家门口睡一晚算什么。他再次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人架起来,抓着他的手开了密码锁。
进去后,他彻底脱力,把人往沙发上一扔,长长嘘了一口气。沙发靠背上有件外套,他随手往人身上一盖,转身回家。邻居家里很乱,茶几上扔着外卖盒和酒瓶,他转身的时候,把什么东西踢到了沙发底下。
虽然是做好事,但毕竟未经人同意进了人家门,黎枫怕是什么贵重的东西,邻居第二天起来找不到,只好认命地去厨房拿扫把,用扫把在沙发底下一顿拨划。
从沙发底下扫出来的有饼干包装袋,蓝牙耳机,还有一个发夹。根据刚才踢到东西的触感,黎枫觉得自己踢进沙发底的是蓝牙耳机,伸手把蓝牙耳机拿起来,放到茶几上。就在他准备把饼干包装袋和发夹扫回沙发底下的时候,他看到非常普通的白色发夹上用红色的彩笔画了一个爱心。
黎枫瞳孔一缩,这个发夹他见过,上次陪师母去菜市场买菜,那个鲜面店买了8个芹菜瘦肉馅的女士头上。
黎枫会留意到她头上的发夹,是因为白色发夹上那个红色的爱心很显眼,而且那个爱心有些掉色,且爱心的形状一边大一边小,画得并不规则,和林硕安在画画本上画的爱心差不多。当时他猜那位女士是个妈妈,发夹上的爱心是家里的小孩画的。
这个发夹怎么会在这里?
这种普通的塑料发夹很常见,也许是邻居前妻的?刚好他们的小女儿也在上面画了一个爱心?
黎枫又想起在分局审讯室,那个姓梁的警官让他辨认的照片,他会被传到分局问讯,很可能是那位女士出事了。
黎枫低头思索了一会,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巾把发夹包着拿了起来。把饼干袋扫了回去,又把扫把放回原来的地方。
回到自己家,黎枫对着发夹看,一会觉得就是菜市场那位女士戴的那个,一会又觉得是邻居前妻的,家里有小孩的都知道,小孩爱乱画,这可能是个巧合。但是都画到了同一个位置,这也是巧合吗?
如果不是巧合,这个发夹是菜市场那位女士的,它怎么会出现在邻居家呢?那女士那天穿着超市的工作服,应该是超市的员工。而对门邻居,他记得听李大爷说过,好像是某公司的高管,这两个人怎么看都不像是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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