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9章(第1页)

我到塔希提不久,便遇见了尼科尔斯船长。那天早晨,我在酒店露台吃早餐,他走过来跟我搭讪。他听说我对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很感兴趣,所以想来跟我聊聊这个人。塔希提的岛民对流言蜚语的热爱并不亚于英国乡村的农民,我先前问过一两个人有没有斯特里克兰的话,看来消息很快就传开了。我问这位陌生人是否用过早餐。

“吃过啦,我很早就喝过咖啡了,”他回答说,“但我不介意再喝点威士忌。”

我招呼了酒店的中国服务生。

“你不会觉得现在喝酒太早了吧?”船长问。

“你得由你和你的肝脏商量之后才能决定。”我回答说。

“其实我是提倡禁酒的。”他说着给自己倒了大半杯加拿大俱乐部威士忌。

他笑的时候露出满口乌黑的烂牙。他是个非常干瘪的汉子,身材偏矮,灰白的头发剪得很短,上唇有蓬乱的灰白胡茬。他有好几天没刮过胡子。他的脸庞有很深的皱纹,常年的日晒让它变得棕黑;他两只眼睛很小,是蓝色的,看上去非常灵动。它们贼溜溜地转得很快,连我最细微的动作都不肯放过,一看就是那种奸诈的流民。但当时他对我很是热情友好。他穿着破旧的卡其布西装,双手脏得应该好好洗一洗。

“我跟斯特里克兰很熟,”他说,这时他靠在椅背上,点燃了我递给他的雪茄,“他到群岛来,正是我帮的忙。”

“你在哪里遇到他的?”我问。

“马赛。”

“你当时在那边做什么呢?”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

“哎,我想大概是在沙滩上流浪吧。[151]”

从我这位朋友的外表来看,他现在也很落魄,我准备跟他交个朋友。要跟这些到南太平洋闯荡的白人相处,你需要付出小小的代价,但他们总不会让你吃亏的。他们很容易接近,聊起天来也很热情。他们很少摆架子,只要请喝几杯酒,他们就会把你当知心好友。你无须大费周章也能和他们混熟,如果他们高谈阔论时你肯洗耳恭听,那么他们对你不仅会推心置腹,而且还会感激不尽。他们把闲谈当作人生一大乐事,可以借此证明他们的修养有多么出色。大体而言,他们的谈话还算有趣。这些人见识虽然有限,但想象力却十分丰富。他们算不上安分守己的良民,但对法律还是相当尊重的,尤其是在法律有强大后盾的时候。和这些人打扑克是很容易输的,但他们的精明会给这种世界上最好玩的游戏增添几分特别的乐趣。我在离开塔希提之前已经跟尼科尔斯船长混得很熟,说起来在这段交情中我占了很大的便宜。虽然我请他抽了许多雪茄,喝了不少威士忌(他总是拒绝喝鸡尾酒,因为他其实是提倡禁酒的),虽然他曾经带着施恩于人的气派向我借过几块钱,而且后来也没有还,但我还是认为这些是不能与他提供给我的乐趣等量齐观的。他是我的债主。如果我严格围绕主题来写作,只用三言两语就把他给打发了,我的良心会觉得对不起他的。

我不知道尼科尔斯船长为什么要离开英格兰。这个话题他向来讳莫如深,对他这种人你也不能直截了当地提出这个问题。反正听他的口气,似乎是蒙受过什么不白之冤,他无疑把自己视为贪赃枉法的牺牲品。我猜想他大概是犯了诈骗或者暴力的罪行,他曾经抨击祖国的政府机构真他妈的死板,我满怀同情地附和他的看法。但令人高兴的是,他在祖国遭遇的倒霉事并没有损害到他狂热的爱国之心。他经常说英国是全世界最好的国家,带着很强的优越感,完全瞧不起美国人、殖民地人[152]、达戈人[153]、荷兰人与卡纳卡人[154]。

但我觉得他的生活并不幸福。他的肠胃不好,嘴里经常嚼着有助消化的胃蛋白酶药片[155];每天早晨他的胃口都很差,但仅有这种病痛的话,他也不至于如此颓废消沉。他对生活还有比这个更大的不满。八年前他有欠考虑地结了婚。仁慈的上帝指定世间某些男子必须过着单身的生活,但他们有些人由于自身的原因,或者由于他们无法抗拒的外部因素,竟然违背了这种旨意。世上再也没有比这种结了婚的单身汉更值得同情的人。尼科尔斯船长就是这种人。我见过他的妻子。她当年大概二十八岁吧,但她是那种别人猜不出年纪的女人;因为她二十岁时并没有显得更年轻,等到四十岁也不会显得更苍老。她给我留下的印象是特别紧。她那张嘴唇单薄的脸总是绷得很紧,她的皮肤紧紧地包着骨头,她的笑容、她的头发、她的衣服都很紧,她虽然穿着白色粗棉布服装,但因为总是哭丧着脸,看上去活像穿着黑色的孝服。我想象不出尼科尔斯船长为什么要娶她,娶了她之后又为什么不把她甩掉。也许他经常试图这么做,而让他悲哀的是竟然每次都徒劳无功。无论他走得有多远,无论他藏得有多深,我敢肯定尼科尔斯太太都会像命运般如影随形、像人心般冷酷无情地立刻跟到他身边。尼科尔斯是无法摆脱她的,就像前因摆脱不了后果。

流民和艺术家也许还有绅士相同,是不属于任何阶级的。贩夫走卒的粗俗鄙陋不会让他暗生嫌恶,皇亲国戚的繁文缛礼也不会让他如履薄冰。但尼科尔斯太太出身的阶层却很清楚,就是近年来变得颇有声势的下中等阶层[156]。她的父亲实际上是个警察。我相信他是个非常厉害的角色。我不知道是什么让她死缠着船长,但我想那不会是爱情。我从来没听见她讲话,不过她在私下很啰嗦也说不定。反正尼科尔斯船长怕她怕得要死。当他和我坐在酒店露台上聊天时,尼科尔斯有时候会发现她正从外面的马路走过来。她也不喊尼科尔斯,根本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她注意到尼科尔斯的存在,只是不动声色地走来走去。然后船长会很奇怪地感到浑身不舒服,他会看看手表,然后叹口气。

“好啦,我要走啦。”他说。

这个时候俏皮话和威士忌都留他不住。然而他是个能够毫无惧色地面对台风的人,只要身边有把左轮,他就敢于挑战十几个赤手空拳的黑人。尼科尔斯太太有时会派她的女儿到酒店来,那是个七岁的小姑娘,脸色很苍白,总是显得很不高兴。

“妈妈找你。”她尖着嗓子说。

“好啊,乖孩子。”尼科尔斯船长说。

他立刻站起来,带着他的女儿沿着马路走回家。我想这个事例很好地说明了精神是可以战胜物质的,所以我这段节外生枝的叙述至少还算有点教育意义。

造梦西游外传篇  跑马灯(小妈 民国)  手残玩家  任她降落(现代NP)  我靠直播做海鲜成了星际团宠  情深似海,君不知  请叫我推土机  家里蹲的快乐你想象不到  帘幕无重数(骨科,禁爱姊妹中篇,1V1)  千亿网红天师  重生十六当学霸  那个神秘的双生姐妹花  重生九零:巧妇小厨娘  你要我的哪颗心  秦时明月之道家师叔祖  女捕本色  游戏盛世之千古  绝望弃妇  我不想让你一个人  秦少追妻路漫漫  

热门小说推荐
花开五毒:神姬很逆天

花开五毒:神姬很逆天

她是现代顶超级大家族的少女掌门人,在家族的内乱中,与敌人同归于尽,精魂不死,穿越到异世大陆武学世族一个庶女的身上。嫡姐凶残,用皮鞭将她打到毁容庶姐奸险,偷窃珍宝嫁祸到她身上嫡母自私,庶母恶毒,渣爹无耻,种种无聊迫害加注在她的身上!她真的任人搓扁捏圆吗?否!毒花最美最诱惑!她是异世空穿越的毒魂!她是一剂最浓烈的毒...

秦时:从签到墨家开始

秦时:从签到墨家开始

赢天原本是蓝星的大学生,五年前穿越到秦国,成为秦候三公子,开启了系统。第一年,签到了墨家,成为墨家钜子,耳目遍布天下!第二年,签到了罗网,掌控了秦时明月世界的江湖,罗网所在咸阳。第三年,签到了九千万石粮草,储存在咸阳粮仓之中。今年已经是第五年了,签到了三万玄甲军,又被安排在了咸阳,虽然我名义上是咸阳城主,但是我没赴任啊,你总是签到在咸阳,这不是坑爹吗?这一天圣旨道圣命,调三公子赢天即刻赴任咸阳,总揽咸阳军政大权!在乱世之中,面对天子威压,诸国虎视,为了生存,不得不气吞万里如虎,奋六世之余烈,志在东出,智斗天子,北灭百戎,横扫诸国,一统寰宇。成为秦国大帝的赢天登上九丈高台,向天下振声宣布波澜壮阔的战国时代,至朕而终。历史架空,历史党请勿细究!如果您喜欢秦时从签到墨家开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娇妻凶猛:冥王大人,你别跑

娇妻凶猛:冥王大人,你别跑

嘤嘤嘤,冥王你休想始乱终弃!江乘月抱着冥王的大腿啜泣道。路遥一脸黑线,他堂堂冥界之王,怎么能被传抛弃老婆?可是他要去处理公务啊!他的语气既宠溺又无奈要不我变个分身陪你?江乘月倔强地说我不!就要你本体!好好好于是,他搂着她一起去处理公务,闪瞎了冥府的一群单身狗。这剧本好像有点不对吧?怎么是娇妻主动追冥夫???某作者默默念叨着。江乘月呲牙咧嘴地说姐乐意!你开心就好。如果您喜欢娇妻凶猛冥王大人,你别跑,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神医小农女

神医小农女

关于神医小农女有没有搞错?睁开眼就被悔婚,一只大公鸡当场摔死,她招谁惹谁了?望门妨,不嫁还不够,羞辱到一家集体自杀?好吧,救命这种事情不在话下,看着醒来的便宜爹,大肚子的娘。温若兰给便宜娘诊脉...

我真没想出名啊

我真没想出名啊

那一年,穷疯了的陆远拿着五个小时写好的剧本,成功地向某白富美忽悠了一百万投资起初的他只想花八十万随便拍拍应付下,然后在电影上映前夕卷走剩下的二十万回老家从此老老实实地娶老婆做点小本买卖,同时打死他也不来横店了但是票房爆炸了如果您喜欢我真没想出名啊,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首长大人:家有娇妻萌娃

首长大人:家有娇妻萌娃

本文已完结新书卓少的高冷暖妻欢迎大家阅读收藏G国叱诧风云站在顶端的司徒焱结婚了,各界风云人物都纷纷前来祝贺。一场堪称盛筵难再的婚礼,一对佳人在众人眼中是那么的幸福美满…五年后某天炎热的下午,在一条国际大道上,萌娃小夏天看着她眼前这个帅气高大凌气逼人的男人,熟悉又陌生…你是谁?稚嫩的童声响起。众人一愣,小小姐,我们家爷是你的爸爸啊!许海说道。我只有妈妈太爷爷爷爷奶奶和小叔还有干妈。许海再一次愣住看向一旁凌气逼人的主子,脸色依旧冷面冷漠毫无表情,被自己的亲闺女问你是谁,还能那么淡定…恐怕也就只有…他家这位爷了本文是云枫脑海中的故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