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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相取下头盔,本想摔碎在场长跟前,可当着兄长麦勃的面,他把头盔掉在地上和成芸的滚到一起,“所长,是我闹的事,和他没关系。”
“麦医生,我对不起你,不知道会是你啊。”场长拿走头盔,浸血的头发盘成一撮,像是腐烂的杂草。他当然不知道这个人是麦相麦医生,要不借他十个胆,他也不敢去顶撞。
“怎么回事,为什么要在里面动手?”麦勃问。
鲁长官可能是想到之前对老余家的作为,感到有所亏欠。也许是可怜势单力薄的老余家,他当着母亲面说是无论如何都要给哥哥余常顺找个好媳妇。
鲁长官的效率还挺好使,没过几天,他托人转告母亲说,要让哥哥余常顺去趟邻村老王家。当天午后,余常顺便赶去老王家。在鲁长官的牵引之下,直接就在老王家同现在的嫂子见面。
见到余常顺诚恳老实,外貌长相也基本还算端正。亟待出嫁的王家小姐,立马就答应要嫁给余常顺。
那时把余常顺乐得可算是开了花。他第一眼见到美若天仙的王家小姐时,早已兴奋得坐立不安。心里面充斥着强烈的疑惑,他始终不敢相信,王小姐居然愿意嫁给自己。
最终,在余常顺与王家小姐的这门亲事定下来之后,老王家才告诉余常顺说,王家小姐已经嫁过人,以及有关王家小姐的一系列事情。重要的是,王家小姐给别人家生过一个女孩,还从婆家把孩子给领了回来。
这无疑是对老余家的蔑视,想瞒着老余家做亲家。也是对余常顺人格层面上的侮辱,不知情的余常顺还以为自己娶到的就是一个良家少女呢。
原本,村里的妇女节操守则上是不允许,女人携子再嫁,再娶寡妇的男人也是被人所鄙视的。不过,既然,王家小姐都同意嫁,那娶不到老婆的余常顺又怎么能一味顾及别的什么呢。
鲁长官生怕余常顺顾及脸面而办不成事,劝他说:“大丈夫不拘小节,嫁过人又如何,你不也娶过别的女人么?”
余常顺是个憨厚小老百姓,他听后,觉得很有道理。嫁过人当然不在意,生过孩儿也不要紧,大不了余常顺就让王小姐连同小女儿一同嫁进老余家。
事情果真是这样的,王家小姐舍不得自己的小女儿,只好携女儿一同来到了老余家。小女女小名叫芳芳,她大名是什么,余常顺和母亲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她姓什么,说是跟着城里的父亲一个姓,但王家小姐却从未提过。
过去三年,今年芳芳整五岁,现在这个时候正睡在屋里的小床上。
在余常青走进院子来,老花狗胡乱叫唤那会儿,芳芳正在午休。所以嫂子才会跑去制止老花狗乱叫,那是为了不让吵醒孩子。
如此推理,那方才嫂子大白天睡觉应该是哄孩子睡觉。余常青对于当前这位嫂子的看法,这下改观了许多。不过,他刚刚确实是听到了嫂子在破口大骂:“这死狗,这老狗......”余常青又心生几分不快。
“常青啊,你看你多久没回来了,我没想到你今天突然的就出现在了家里。”要说弟弟常青坦诚的话,那哥哥常顺更是很坦诚。曾经在家时兄弟俩很少说话,一旦说开了,那都是掏肺腑的真心话。
就像今天这一句,常顺只是说弟弟常青很久没回来,今天的出现很突然。只字未提自己有多高兴,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常顺是开心极了。因为平日里,他很少说话,更不会这般激动地说话。
“大哥,这些年来辛苦你了。”弟弟常青望向哥哥常顺深情地说道。
“哪里的话,不辛苦,不辛苦。”常顺难为情地耸耸肩:“那个,常青你就先陪妈说说话,我去逮只公鸡来,晚上我们烤公鸡肉。”说完就往外走去。村庄里的习俗,接待尊贵客人,就会用大公鸡。
母亲急着抖了抖身子,没能及时起来,好像想要说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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