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拜伦重返南方,带着上千人来自卡拉迪亚各地的部队,如英雄一般击败了几路罗多克敌军,拯救了哈劳乌王子,为斯瓦迪亚稳固了南方土地,名声传遍了整个斯瓦迪亚王国(虽然在南方的罗多克人看来这实在是一个悲惨的消息)。
贵族领主们对此的看法各异,而且他们的观点总是随着南方新消息的传到而发生变动。不过有一点已经固定了下来,大家普遍认为冯.拜伦是一名靠战争积累了大量财富的新晋贵族,一名在南方征服战争中崭露头角的合法领主,而非单纯的一个暴发户。有不少看他不爽的贵族将其单纯归咎于拜伦的运气够好,不过好歹算是勉强接受了他在王国之中的地位。
而在平民之中,拜伦则有些传奇的色彩,尤其是吟游诗人和流行剧团对他经历添油加醋式的演绎更是加深了他们的这一印象(拜伦平时没少委托雅米拉对这些人进行资助,一年要花销一千多第纳尔)。
因此,有关拜伦的故事很快就成了斯瓦迪亚平民茶余饭后最好的谈资,而那些曾追随拜伦的旧部,自然也借着这股风潮火了一把。那些混的不好的,早早就败光了积攒的第纳尔,卖了武器盔甲,整日无所事事,依然过着参军前的日子,唯一的吹嘘资本便是他当初的经历,并怀念当兵时的日子。那而些混的好的往往都成了拥有不少资产的富农、小地主、店铺老板或是民兵的领队,他们在本地过着体面的生活,风光的讲述着自己过去的故事,评价诗人所说故事的细节和真伪,接受众人的称赞。
而在这其中,大个约翰则是最出名的。
向往常的那样,当这位富有的店主一出现,就会有一群人围住他,高举着酒杯嚷嚷着让他讲讲他和他老领袖的故事。
“拜伦大人身边第一个跟随他的就是我,嘿嘿,说实话我比他当佣兵还要早,那时他还什么都不懂呢。我们一起走遍卡拉迪亚的各个角落,从北方那寒冷的维吉亚雪原,到南方那一望无垠的青铜沙漠;从库吉特草原的香料市场,到帕拉汶港那回荡着海风的鱼摊;我们一起经历了许多,比吟游诗人讲给你们的还要多得多。最初我们都穿着破烂的皮衣,而现在他穿着杰尔喀拉天鹅绒的袍子,而我嘛...也凑合的过去。”约翰擦拭着酒杯,说道这里的时候,他露出了一丝微笑,指了指自己那外衣底下的丝绸衬衣,那是东方来的好货,在整个叶瑞阁镇不超过十个人穿的起,而其中约翰和他老婆就占两个。
“真是难以想象,我听说了你跟随过拜伦男爵几年,不过你说的也太夸张了,该不会是吹牛吧。”
一个酒客不知是找茬还是真的不知约翰的故事,很不合适的问了一句。
不过大个约翰的脾气很好,并没有理会他的挑衅,只是朝他瞪了一眼,之后举起酒瓶招呼道:“想听故事嘛?点杯好酒吧,我可以跟你们聊上一整天!”
围观者纷纷掏出硬币撒在桌子上,约翰的老婆看到这一幕快步走过来麻利的将所有的钱币收入怀里,之后抱着孩子离开了。
这也是大个约翰酒馆生意好的原因,在这里人们总有听不完的故事,让他们可以在忙碌之后好好消遣一下。至于那些价钱不低又兑了水的啤酒,他们反倒不怎么在意了。
“很好,今天我要给你们讲一个我之前从未讲过的故事,那时我是拜伦大人的一名旗手,那时在牡丹团里我挣得比那些军士还要多一半,我的战马和盔甲和骑士们一样好,而且拜伦大人将它们都送给了我。虽然那次战斗伤了我的腿,不过那真是一次惊心动魄的经历,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从天明到黄昏,这个热闹的小酒馆里总是有顾客来这里听故事喝酒。为了避免嗓子沙哑,约翰甚至长期雇佣下了一名吟游诗人,让他在自己的店里表演拿手的诗歌,讲述传说,让客人们一直都能感到满意。
一天忙碌下来,除去酒馆的各项支出,他的酒馆能赚到一个半到两第纳尔,一年下来他的营生获利赛过当地的骑士的小庄园。约翰的酒馆收入很高,他的岳父拥有一座规模不小的磨坊,他们的资财甚至足够武装起一队忠心的打手,来保护他们的财产不受侵犯。这让他们家在镇子里拥有了很高的地位。乡绅们和他往来密切,两名和他熟悉的骑士也常来到他家里做客,这让约翰的日子过得十分惬意。这阵子,他甚至讨得了一个大胖小子,更是让他高兴的不得了。他认为自己真是跟对人了,才变得现在这般富有体面。
在夜晚活计开始之前,约翰自己也喝了两杯,一边怀念着自己过去的军旅生活,一边想着现在的好日子,以及漂亮的老婆和她怀里的孩子,心里美滋滋的。
“呦,约翰,看起来你最近过得不错。”
这时候,一个声音扰乱了约翰的思绪。而这声音的源头,更是败坏了他今天的好心情。
一个缺了一颗门牙,穿着破烂还带着酒气的男人倚着墙走了进来。他比约翰矮了一头,身板显得有些单薄,从他拄着的那根拐杖和脸上的疤痕来看,这家伙最近过得并不好。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提夫?怎么又是你,你又把钱输光了?”
约翰没给对方什么好脸色,对那人的讨厌之情简直写在了脸上。
提夫是最早跟随拜伦的那批士兵之一,不过和约翰不同,他胆子小又没什么赚钱的本事,好酒又好赌博,输光了钱没办法加入了拜伦的部队躲债。在跟随拜伦的这几年里,他几次想要背叛拜伦,所以当他想要退休回家时,尽管他是老兵,但除了他自己本就拥有的,拜伦什么都不给予他。他的生活于是很快陷入了窘迫之中,又一次为了讨债跑到了叶瑞阁,求着自己这位老战友接济。如果不是约翰,他早就饿死或被人打死了。可是约翰对他,除了一丁点同情之外全都是讨厌,从未正眼瞧得起过他。
“不,约翰,今天我不是为借钱来的。事实上,我打算补偿你。”提夫咧开嘴,露出那漏风的牙齿,扶着墙朝约翰走了过来。
“怎么,你赢钱了?”
约翰斜着眼瞄了他一眼,不屑的问道。
“不,我输光了,一分都不剩。”提夫十分不长心的大笑了起来,就连胸前的肋骨也一同发起颤来。
“我要给你的可不是这几个子的赌债比得了的,约翰。有了这笔钱,你能活的比贵族老爷们都要快活!”提夫如此说道。
“你应该去看看医生,我想那些流氓打坏了你的脑袋。”
对于他的话,约翰自然是一点不信。不过他确实更同情对方了,虽然他人品差,但是疯人和傻瓜还是值得可怜的。
“你以为我疯了?不,我好的很,约翰,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清醒。”提夫摇了摇头,随后停顿了一下,用贪婪的目光望向了约翰。
“告诉我,约翰,拜伦的藏宝地到底在哪?”
喜欢崛起于卡拉迪亚请大家收藏:()崛起于卡拉迪亚
西幻:带修仙系统穿越后称霸世界 大唐妙手回春 四合院:获得系统空间和逆天悟性 四合院,这个傻柱不一样 长得像肖赞龙傲天光环对我失效 丑妻翻身不好惹 开学报道当天,我乘仙鹤从天而降 档案组 我体内的病毒开启了末世 带着空间仓库穿越强势王妃来袭 电竞曙光绝地枪王 回到九十年代拯救自己 我与她故事 她又美又飒也就前夫狗眼昏花初之心盛霆烨免费阅读无弹窗 重生之独闯娱乐圈 剑开虚空 真没开!我的植物和僵尸太强了! 重生后慕素汐在修仙 改嫁军官后,前夫和儿子悔麻了 我不抑郁
天武十年,剑圣太仓斩太子太傅于皇城脚下,人皇大怒,颁布禁武令,欲效仿三皇五帝设立镇神司。如果您喜欢镇神司,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一觉醒来,吕游发现自己穿越到了精灵的世界!问题是,他变成了精灵!幸好,他的精灵使是一个美少女。不过等等,你一个女生这么好战真的好吗?摊上这么一个好战的精灵使,为了避免自己受伤或被暴揍,吕游只好努力提升自己的实力了。等到吕游走上对战场一巴掌干趴对手时,对手精灵使满脸问号,这真的是跟他们同级的精灵吗?!李娴也是一脸茫然...
巨大的垃圾山边上住着一个许老头,他从垃圾堆捡了一个男婴,十四年后,少年从垃圾堆捡了一个女孩,故事从这里开始。时愈道尊飞升的时候竟然飞升到一本书里。这书中女主是美貌与智慧并存的环保女神,男主是才华与家世齐飞的暖系少总。反派大佬研究出超强的垃圾发电技术。时愈穿的这个傅郁,偷了技术送给女主,却被人发现她是妥妥的白眼狼。而女主并不想要技术,她一开始就严厉的批评不过男主觉得技术有可用之处,凭他的才能将这技术发扬光大。时愈发现她穿在了剧情开始前刚被反派大佬捡回去时。发电还没开始搞,反派还不是大佬。时愈立即拉着反派一块修仙它不香吗?许图治不知道,他曾在一本书里照顾了她十年,赔上一条命。现在修成仙,他得照顾她一辈子地久天长?如果您喜欢被反派大佬捡回去后,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你跟他有婚约,他都死了,凭什么让你念念不忘,你是我的妻,我要让他身败名裂,我妒忌他。百里若繁无奈,霸气的亲上面前的人,你这是什么毛病,记性不好就算了,还跟自己过意不去。我没有,那你还记得什么?我当然记得我记得我爱你,我还记得记得云灼脑子空白,他有些挫败,阿若,我想不起来了,这就够了。我忘了所有,但我记得我爱你。如果您喜欢太子殿下,我带你回家,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越大唐,成为最不受太宗待见的皇子李愔。他挥金如土,让武媚娘当霸道女总裁,前有李靖孙女抚琴,后有徐惠曼舞轻歌。被封蜀王,他将蜀地打造成人间仙境!沙滩温泉游乐场,各类小吃,好吃到爆。划地而治,拥兵自固,贞观之盛,由蜀开始!...
穿越后,洛千汐只想当条低调的咸鱼,日常说说书,吊吊听众的胃口,足矣。然而某天,她发现自己莫名成了举国团宠。王孙贵族权臣世家纷纷找上门来,送礼的送礼,约饭的约饭,各种讨好她。有人想听霸王书?军机大臣眼一瞪,抓了。有人敢挑刺书不好?太傅眉一拧,毫无欣赏水平,功名夺了。洛千汐轻轻咳嗽一声,老太后立马派了御医过来替她诊脉。洛千汐悔啊,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吊皇帝陛下的胃口。可面前这个一脸宠溺笑容,总是喜欢对她动手动脚的家伙,当真是皇帝大人?不是说皇帝陛下清冷孤傲,不近女色,不苟言笑吗?传说果然都是骗人的。面对制度森严的皇宫,洛千汐是拒绝的。皇帝陛下大袖一挥,改。行走坐立皆有法度?洛千汐可在宫中自由奔跑。宫闱重地旁人不得靠近?洛千汐可自由出入。皇帝需要设置三宫六院?什么陈规陋习,废之,朕独娶皇后一人。这一世,他把她宠成了掌心里的宝。唯有一事,皇帝陛下与洛千汐较上了劲。洛千汐独生子女大法好。皇帝陛下多子多福才是真。如果您喜欢穿越后我成了陛下的掌中宝,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