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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突然地摸了摸胸口,那里有着一个小心叠放的纸袋,是他从花店买来的几只白百何,花了他十块钱。
其实他本来在路过城里的河边,摘几根狗尾巴草,这东西不花钱,而且最主要的是符合他屌丝的气质,后来想了想还是在半道丢进了垃圾桶。
让任何人知道他的想法都会觉得他是一个疯子,哪有找女孩儿表白的时候还吝啬得像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其实不是,狗尾草是张梓雯最喜欢的一种花之一,即便大家很难想象那种遍地都是的东西究竟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只因为有一次,学生会里有个人问张梓雯喜欢什么花,张梓雯思前想后说:“狗尾草吧,我喜欢它的花语。”
所有人都当那是个玩笑,即便不喜欢蔷薇、玫瑰这种华贵的品种,也应该选择丁香、百合这种甜蜜一点儿的类型才对,狗尾草这种东西送人都嫌弃掉面子。
后来程羽铭查了查它的花语,狗尾草代表着“坚韧”、“艰难的爱”或是“深沉的暗恋”。
他猜测张梓雯是喜欢“艰难的爱”,因为小说里总喜欢描绘那些曲折而漫长却动人心魄感人肺腑的恋爱故事。
然而他猜错了。
张梓雯其实是喜欢的“暗恋”,因为她那个时候刚好沦陷在一个男孩儿的手里,那是一种深沉,却又无法寄于言语的情愫,不敢说出口,只能深深藏在心底。
程羽铭抓了抓油腻的头发,说:“你先说吧。”
“你先吧。”她轻声回答着。
“还是你先吧。”
两人似乎陷入了无尽的循环中,直到某一刻,张梓雯轻轻应了一声,然后像是鼓足了勇气一样,深深吐了一口气。
“我喜欢你。”
仅仅四个字,程羽铭看得出张梓雯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柔弱的小手紧紧地攥成拳头,显得有些苍白,紧张地表情,薄唇紧紧抿合成一条线,眼里却透着坚定。
诶?他觉得他听错了,或者是这个世界不对了,又或许是喝酒喝多了产生了幻觉,也许这本就是一场梦,现实的他已经在餐厅的桌子上睡得跟死猪一样。
皎洁的银月如同星海中飘荡的小船,柔和的光辉洒在这距离地面三百余米的高台上,也洒在两人的身上。
风依旧在呼啸着,带着丝丝寒意,会场那边灯火通明,隐约还能听到激情的摇滚乐和同学们高昂的嚎叫。
没有任何人注意到外面阴暗的平台上的两人,仿佛这里已经与世隔绝。
还没有等他反应过来,又一件东西送到了他的面前。
那是一个精心包装的包裹,叠的如此整齐,没有一丝多余的折痕,用丝带漂亮地挤上一个蝴蝶结,那一束玫瑰刚好的穿过了蝴蝶结的中间。
那正是他下午帮助苏小薇买的东西,里面是什么他也知道,那是他最爱吃的黑森林蛋糕。
这就很离谱。
本应该是一个男孩子带着精心准备的礼物在这样浪漫如诗画的地方送给心爱的女孩儿然后说出慷慨激昂的表白来牵动女孩儿心中早已触动的弦。
现在好像反了过来,他才是故事中的女主,而张梓雯却成了浪漫的白马王子。
他觉得自己现在该说点什么,或者是做点什么。
接受,或者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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