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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筝看了我一眼,突然改口说:“张妈让人熬了汤,看你这样子,好似任家不给你饭吃模样。”二话不说,就拉着我往外走。

这一次,王筝抓得挺老实,手指全扣在一起。王筝人比我高出许多,手指修长,手掌也大。刚好把我这肉球似的猪手包裹起来。

上一世,我只要盯着王筝的手便会出神,就连高中时期热血澎湃的时候,也不敢借故贸然染指。后来当上任氏总裁,少不得和王筝一同应酬出差。王筝做事的时候,对别人严格,对自己更狠,一两天没睡是常有的事。

王筝小时候在大人面前还会做做样子,偶尔牵一牵我的手以示王任两家交情甚笃。再大一些,记忆之中,王筝的手,我只碰过那么一回。

那时候是和香港的商业集团商讨上亿的契约,我刚接手任氏,还没缓过来,王筝的冲劲很高,整个企划书几乎是由他负责,我倒像是跟班当陪客,日日睡得香。王筝一般睡眠挺浅,却在车上难得偷闲假寐。

当时,我不过是把空调调低一些的时候,轻轻地越过王筝,两手不小心轻轻地擦过,然后……

我就那么、那么轻轻地、轻轻地,握了一下。

后来也许是心虚,我怎么也不敢正面瞧王筝,暗自乐了几天,就连做梦也会笑。

现在回想起来,总有那么一种,在回忆少年时期那热血的冲动……明明我如今的身体年龄比当时还小上那么一大截。

无论如何,现在看王筝那死小孩抓着我的手跟逮住仇人似的,我顿感惆怅。

张妈原来只让人熬汤,兴许是瞧不过自家宝贝主子日渐消瘦伊人憔悴的模样,转眼就让人去叫了厨子,闹了好半会儿,又说下人煮的怕王筝不适口,自个儿忙了去。

任氏大堂有四个主厅,前方是会客的厅房。任老太是个挺守旧的人,屋里的装饰雕花皆是中式设计,除了边上的贵妃椅,余下的皆是香檀木座,屋里还弥漫着淡淡麝香,一片古色古香却让我觉得隐隐地不自在。

虽说这是任氏主屋,王筝倒显得比过更加舒心,毕竟比待在那不足任家客房一半大的宿舍卧房,王筝更适合这地方。

上一世,我当让任氏总裁的时候,一整栋宅子里就只剩下我这么一个当家的,说不出的冷清。直到后来娶了舒媛,有了乖仔,才觉得稍好一些。

其实当时我就觉得,房子小一点好。

一家人,走到哪儿都能遇到。除了不会觉得有些冷清之外,也能时时盯住乖仔,他在哪个角落摔疼了,我也能及时把他扶起来。

“小少爷、表少爷,晚餐准备好了。”

景叔说话鲜少有起伏,上一世就是一副硬邦邦的模样,眼里没有一丝感情,突然出现的时候,比在游泳池瞧见鳄鱼趴在岸上做日光浴还惊悚。张妈和王婆都是任老太当初从王家带过来的人,景叔的来历我却不甚清楚。

再者,日后我当家,那人也不在任家主宅里,我自然也没再瞧见景叔。

话说回来,看着景叔,我忽然庆幸这宅子大得很,一年半载也不怕和那人打个照面……

不过,这顿晚餐,我想是免不了的了。

于是乎,我的双脚犹如千斤重,要不是王筝用力扯着我,我倒宁愿赖在柱子上。

什么?你说我为什么那么怕他?

谁、谁说我怕了!

我、我、我……不过是……

不过是……

到饭厅的时候,一桌子的菜,跟喂猪似的。我原来还跟蜗牛似走忒慢,任王筝摧残我的肉掌,躲在后头观望。不想,除了瞧见张妈和几个仆人,倒是没再见到其他人。

主座上,只有一张黑色雕花椅,空荡荡的。我只瞧了一眼,赶忙低下了头。

景叔的声音从后方响起:“三爷说,今晚有些乏了,没法下来看看小少爷,希望小少爷见谅。”

感谢主。

我灿烂一笑,“见谅,我一定见谅。”

王筝像瞧傻子般瞧了我一眼,抬头略带迟疑地问景叔:“三爷的病好些了么?”语句里头是满满的担忧。

请相信我,我绝对没妒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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