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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见程辰一脸笑得不伦不类,我顿时觉得感慨——当年我最后决定不参加跆拳社果然是正确而明智的决定。
说来,当初程辰突然转学,主要还是因为他在大陆的爸终于亲自来新加坡管教儿子。以前程辰从来不提起,我也是近几年才知道他是程将军的儿子。程将军是早些年的军阀,年岁挺大,后来转商,事业多在大陆,和任氏无多大交集,主要是领域不同。
程辰后来和我说起,只扔了一句——老顽固在大陆老婆生的儿子死了,所以才这么拼命地折磨小老婆生的我,哎,我的人生啊……
这孩子,也是有些苦楚的。
“我自己能回去宿舍的,别让你家司机等晚了。”我拍了拍他,没想到他缠得更厉害:“你居然赶我,胖仔,你说,是不是外头有人了——”
“哎……你别——”
程辰猛地捂住我的嘴,很是夸张地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我愣愣地瞧着他,只见他指了指前方那片林子的一角,极其小声地在我耳边说:“胖仔,你看那里……”
我顺着他的目光,只隐约瞧见了两个人影,虽说有些模糊,却还能瞧清楚——是两个男孩。
两个男孩站在一块儿没事,抱在一块儿其实……也没事,可要是站在一块儿抱在一块儿嘴巴还顺便贴在一块儿——当然,也不见得有事。
可要是其中一个人是王筝……
那就是大事了。
第二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第二回
基本上,王筝和上一世没什么两样。
模样打小就生得好,五官就像是经过细心雕塑一样,少年时候带一点雌雄莫辩的漂亮。到了这岁数,轮廓也就稍微硬朗起来,身板子也很厚实,和任家人不同,王家的男孩女孩,气势都有些凌冽,王筝尤其,这几年稍微收敛了点,就是眉眼间的那股傲气还在。
和王筝在一起的男孩挺有名,没记错的话,应该是高一的学弟。班上的女同学提过,说是比女孩儿还娇俏,家世挺好,艺术天分高,父母都是音乐家,还有点波兰血统。
我只瞧见侧面,那孩子头发微卷,发色比一般人浅,脸红地微笑,脸上一双小酒窝,是真的挺可爱,难怪王筝喜欢。
“胖仔、胖仔……你吓傻了?”
我拍开程辰在我眼前乱晃的手,程辰看着前方那角落一脸戏谑地说:“那叫方维的小子还真有一手,就听哥儿们说那小子成天跟着王大会长,眉来眼去的,怪恶心——原来两个人真是那么一回事……”
我叹口气,揉了揉眼。
总觉得今天比平常还累,我一回到宿舍就把程辰打发回去,埋进被窝里睡个昏天地暗,等到一阵铃声响起的时候,才猛地从床上蹦起来,连跑带摔地冲到了书桌,把抽屉里头的手机拿出来。
魂儿都回来了。
“芳嫂——”
“嗯、嗯,对,呵呵——有有有,我都胖了一圈了,真的。嗯?老何那是关心妳呢,芳嫂,我也觉得去做做检查吧,身子坏了什么都划不来。”
“不辛苦,嗯?是啊,芳嫂,妳说得我嘴都馋了——不是我不回家住,每天还得坐车,多累……嗯,和老何说我会照顾自己的。嗯,就这样,拜拜。”
刚才起得快,来了后劲,我晃了晃脑子,手机又响了起来——估计是芳嫂又忘了交待什么事情,这种事儿常有,我看也没看,赶紧拿起手机应声。
“芳嫂,又忘了说什么事啦?”
“……”
“……三叔。”
任老太从纽西兰回来,那是一等一的大事。
估计王任两家不少人都会聚在屋子里,再加上,任老太这些年虽说是去休养,这身子渐渐不大好的事情还是盖不住。这几年来,任氏这块大饼就紧紧揣在任三爷手中,谁也分不到一分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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