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好在一旁的萧天羽和秦将军见过我挑人的标准后,答应帮衬我,我这才轻松了不少。
不过就这一番简易塞选,待到选完的时候,时间也很快到了下午,日头已经被天边的黛山遮挡大半,只留出小半张脸,原本湛蓝的天空,仿若清水中滴下了一滴红墨汁,晕染开了半边天。
我原本是要坐马车离开军营的,可在离开的那一刻,竟然有一种想骑马的冲动。
前世的我,虽然出生在农村,可却没怎么见过马,去了都市,更无法遇见了,既然来到了这个时空,又有这样的机会,我自然是想去尝试一下这种新鲜感的。
我把自己想骑马回府的想法说给萧天羽,想征求他的同意,男人二话没说,突兀的抱起了我,把我放在了一匹枣红马的马背之上。
还没等我回过神来,却见萧天羽那死人脸随后便跨上马背,在我身后坐了下来。
男人双手伸出,从我身后探出,握起缰绳,我整个人仿若被他搂在怀里一般。
你大爷啊!老娘让你上来了吗?
“驾!”
枣红马扬起前蹄,长嘶一声,不待我有所准备,便奔跑了起来。而慕容晨则是坐上了我们来时的马车,在飞星的驾驭下,带着二十几骑人马,快速跟上。
我觉得身子有些不稳,屁股下颠的厉害,这尼玛哪里是享受啊,这他妈妈的是在受罪啊,我怎么就这么贱呢,非要找什么破新鲜感,回去后,屁股都会开花吧。
“萧,萧天羽,你慢点!”我毫无安全感,仿佛下一刻便会从马上摔下下去,所以,说话的声音都有些颤抖。
这死人脸倒好,听了我的言语,不但没有减速,反是大喝一声“驾!”,马匹跑得更快了,慕容晨的马车片刻被我们甩开好远。
我虽然在前面看不清男人的表情,但我分明从那个“驾”字中听出了笑意。
“啊……”
由于四周没有什么让我觉得安全的车门,我下意识尖叫了出来,感觉整个人仿若从高楼中跳下一般,处于失重状态。
“你妈妈的!萧天羽!老娘跟你没完!”我双手立刻向后裹去,环住萧天羽的腰,十指扣住男人背后的衣服不放手,我再也没有内心腹诽,脱口就骂了出来,说话的时候,劲风还不断灌入我的嘴中,实在是难受的厉害。
许久之后,萧天羽终于让马匹慢了下来,只是慢慢行走,似乎在等待身后已经看不见踪影的马车。而我放开了抓住男人衣服的手,一脸煞白,头发凌乱不堪,心脏都快跳出了胸膛,屁股被颠簸的都快开了花。
这时,萧天羽单手执缰绳,空出的右手,却是环上了我的腰肢。
我心头一紧,顿时慌乱起来。
微风轻抚我的面门,头上步摇轻摆,凌乱的发丝应和微风轻舞,不时挠着我的耳朵,摩挲我的脸颊,感觉痒痒的。
我一手理着头发,另一只手放在萧天羽搂我腰肢的手背上,想挪开它。
男人反握我的手,任凭我如何用力,却是挣脱不开。
前方是清凉爽快的风,背后是男人那暖和的体温,我心跳的频率更快了。
“萧,萧天羽,别这样。”我心慌乱着,大脑中的思绪搅作一团,理不清,拆不散。
我们骑马走在官道上,四周风景如画,夕阳的余晖洒在田野间,落在青嫩的稻田秧苗之上,
远山淡去了颜色,绿叶穿上了金装,老牛哞语,野鸭群鸣,似乎特意为此情此景渲染了氛围。
“芊芊,本王有你,实乃今生之幸,本王会让这夕阳常驻,世上将再无忠魂埋骨他乡!”
我无法接萧天羽的话,因为我混乱了,各种纠结交织。
记忆,是一个人活着的凭证,而这个凭证,却无时不刻提醒着我,令我痛不欲生。
冠冕唐皇 绿春波(高干 替身情人 H) 花花世界美男你真香 护妻狂少:夫人,你别逃 诸天神武 神秘总裁,别爱我! 爱心柔软却有力量 强悍皇妃是神仙 万蛊毒尊 男妻大人不太乖 一辈子,不够我爱你 酷总裁杠上干物女 逆转金盘 (穿书)我有盛世美颜 逍遥坏少都市纵横 暴君宠妃无度 对门弟弟是校草[重生] 影后是只人参精 拾心不昧 夏老板的龙虾馆
血月出,灵气枯群妖现,乱人间。马超群大学毕业之后,回家继承了代代相承却已名存实亡的卦馆。他平时除了忙于卦馆的额外业务之外,闲暇之余,看看书打打游戏,过着简单且平静的生活。直到某一天,一位神秘的女子登门,要求马超群完成先祖与其的约定。从此,他平静的生活一去不复返...
关于魔道传说原本只是想用自己的天赋和努力一展头脚,为死去的父母报仇,而后归于平凡,却因姐姐的死去而性格大变。不甘心命运,不相信平庸。穆云修灵力,控战偶,寻神物,踏天堑。带着一魔一宠,走上一条注定与世界作对的魔道之路。...
正月初一生日,传说这个日子出生的人,一辈子受苦受难。偏偏还姓白,偏偏不靠谱的父亲也是正月初一出生,偏偏左手掌心有个天生的豆大的白斑一个名叫白手的农民,在改革开放的年代,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艰苦奋斗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如果您喜欢白手当家,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噗呲!一柄尖锐的苦无,刺穿了上杉彻的心脏。敌人带着对我的仇恨,死吧!十分钟后。上杉彻敌人你怎么还不死?上杉彻没办法,死不了。一拳捶爆了敌人的脑袋,上杉彻面无表情地将插在胸口的苦无拔了出来。苟是不可能苟的。既然死不了,那就往死里浪。如果您喜欢木叶我被诅咒了不死之身,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重生过去畅想未来梦幻现实,再塑传奇人生!如果您喜欢崛起复苏时代,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越了,方莫一觉醒来回到三国,变成了一条狗,然后发现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开辟领土,就能获得各种恐怖的兵种。这下,方莫可就站起来了。虎豹骑?不好意思,我真的能驱虎逐豹!白马义从?不好意思,我有白蛇阵。西凉铁骑?能打的过一群拿着狼牙棒的金刚?吕布?别闹了,你连一个金刚都打不过!至于智谋?我的天,你不会以为一群猴子能为了几根破香蕉就背叛我吧?ps前面由于主角没有领地,所以这是一本慢热的书。ps2由于词汇原因,这注定不可能是史实正剧,很多好词都是三国之后,没办法,只能用了。你们要跟我计较,我也没法。如果您喜欢三国之神兽奇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