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从此,杏花也在刘家住了下来。
她是带着粮过来的,后面刘应生还送过一次粮,惹得陈春红都不由对刘春生另眼相看了几分,这是终于开窍了,面对他三哥,都知道要东西了,而不是一味碍着面子倒贴。
只是家里多了三个备考生,这段日子,陈春生不得不多费些心神照顾。
时间过得飞快,眨眼间,就到了十二月份。
相比于刘艳和洪顺两人的成竹在胸,杏花算是蒙着头进考场,又蒙着头出考场,到了十一号下午,一出考场,一见面,就搂着刘艳的肩膀,连道两声完了完了。
接下来的估分,杏花是连连哀嚎,到最后连志愿都没去填。
杏花算是脑瓜子灵活了,毕竟像大哥刘军那样的聪明,到底是少有,只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复习完所有初高中课业,几乎是一场浩大工程,难以完成,因此,不仅这一次杏花落榜了。
第二年七月的那场高考,杏花以一点五分之差,再次落榜。
直到七九年七月,才考上大专。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眼下,刘艳和洪顺俩人估完分后,心里都有数,尤其有洪顺这个外挂在,俩人同时报了省城的医科大,选了不同专业。
接下来,就是坐等分数出来,等待录取结果了。
最后意料之中的,双双被录取了。
而就在这年春节,在大年初二这天,洪顺家迎来了两位特殊的人,他见到了分别十年的二伯和小姑姑,他们带来了消息,爷爷平反了,已经回到了海大的校园,重新走上了教书育人的岗位,大伯也平反了,他们特意跑过来,接洪奶奶和洪顺回海城。
然而,对洪顺来说,更高兴地莫过于见到面前活生生的二伯和小姑姑两人。
久别重逢,欢喜无尽。
叙完离别之情后,问起洪顺参加高考的情况来,得知洪顺考上了省城的大学,哪怕知道这个侄儿,打小主意大,二伯也没忍住发问:“你怎么想考这里的大学,没考海大,你爷爷就在海大教书。”
“这地方不好吗?”洪顺轻笑地反问了一句,过了与亲人重逢的最初惊喜后,此刻,他已经有些心不在焉了,出了堂屋,目光不时地往外眺望。
今天是大年初二,刘艳应该回乡下了。
耳边传来二伯的分辩声,“我没说这里不好,但海城更好,以后我们一家子都在海城,难道单你一个留在这边。”
“留在这边也可以呀,这里是奶奶的故乡,我觉得这里挺好的,山好水好,人也好,”站在自家屋檐下的洪顺,远远看到拿着录取通知书往这边走过来的刘艳,嘴角微微含笑,最后几个字,不自觉地说得更真诚了些。
他穷尽半生,追寻半生,换来的似水流年,如花美眷,怎能辜负!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到此完结,接档文《我们从大唐来》预计6月28日开文,有兴趣的可以去专栏收藏支持一下。
第195章番外·前世·大哥改姓
屋外,夏雨连绵不绝。
屋内,气氛分外凝重。正北的位置摆放着一张吃饭的大木桌子,左右两边的长凳上各坐有一人,其中左边是位四十岁上下的中年人,此刻正沉着张脸,下颌紧绷,眼里的愤怒犹如实质,似随时要喷薄而出。
相比之下,对面坐着的十七八岁的少年,只是神情略显得有些清冷,没有别的多余情绪,紧挨着少年下方的竹椅上,坐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手托着腮,侧头望着对面的中年人。
在这无声中,双方形成了对峙之势。
而门口处站着的大男孩,一张憨厚的脸上,满是警惕,如同哨1兵一般,不时朝外张望,又不时盯着那个中年人。
就这样,三个不大的孩子把一个成年人看住,围成了掎角之势。
场面看起来十分诡异。
在这份诡异中,左边的少年先开了口,出了声,“你想要儿子,除了血缘,无非就是一个姓氏,我可以改姓,跟你姓凌。”
火爆医妃:扑倒冰山王爷 中医的世界你不懂 我当遗孀那些年 假婚成爱:总裁别放手 超级透视 欢迎来到路哥说了算的教室 本神还没死呢! 全能大佬在校园当团宠 尸魂落魄 恶魔校草心尖宠:蜜爱999次 闪婚成爱:凶猛老公停一停 农门小娇媳 医道生香 沙雕男友他有八百人设[快穿] 从影视学院老师到影帝 暴君宠婚日常[重生] 你看,他俩又在演[电竞] 九州浩歌 老公是个女儿控[穿书] 重生娱乐圈之孕妻影后
血月出,灵气枯群妖现,乱人间。马超群大学毕业之后,回家继承了代代相承却已名存实亡的卦馆。他平时除了忙于卦馆的额外业务之外,闲暇之余,看看书打打游戏,过着简单且平静的生活。直到某一天,一位神秘的女子登门,要求马超群完成先祖与其的约定。从此,他平静的生活一去不复返...
关于魔道传说原本只是想用自己的天赋和努力一展头脚,为死去的父母报仇,而后归于平凡,却因姐姐的死去而性格大变。不甘心命运,不相信平庸。穆云修灵力,控战偶,寻神物,踏天堑。带着一魔一宠,走上一条注定与世界作对的魔道之路。...
正月初一生日,传说这个日子出生的人,一辈子受苦受难。偏偏还姓白,偏偏不靠谱的父亲也是正月初一出生,偏偏左手掌心有个天生的豆大的白斑一个名叫白手的农民,在改革开放的年代,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艰苦奋斗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如果您喜欢白手当家,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噗呲!一柄尖锐的苦无,刺穿了上杉彻的心脏。敌人带着对我的仇恨,死吧!十分钟后。上杉彻敌人你怎么还不死?上杉彻没办法,死不了。一拳捶爆了敌人的脑袋,上杉彻面无表情地将插在胸口的苦无拔了出来。苟是不可能苟的。既然死不了,那就往死里浪。如果您喜欢木叶我被诅咒了不死之身,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重生过去畅想未来梦幻现实,再塑传奇人生!如果您喜欢崛起复苏时代,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越了,方莫一觉醒来回到三国,变成了一条狗,然后发现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开辟领土,就能获得各种恐怖的兵种。这下,方莫可就站起来了。虎豹骑?不好意思,我真的能驱虎逐豹!白马义从?不好意思,我有白蛇阵。西凉铁骑?能打的过一群拿着狼牙棒的金刚?吕布?别闹了,你连一个金刚都打不过!至于智谋?我的天,你不会以为一群猴子能为了几根破香蕉就背叛我吧?ps前面由于主角没有领地,所以这是一本慢热的书。ps2由于词汇原因,这注定不可能是史实正剧,很多好词都是三国之后,没办法,只能用了。你们要跟我计较,我也没法。如果您喜欢三国之神兽奇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