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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雪没想到晏闻清会这么郑重其事对她说喜欢。
不,是对她包的书说喜欢。
她平时闲着就爱做些小手工,所以其实有很多人都找她帮过忙。
那些人大多觉得反正是她的爱好,帮一下怎么了,有时候敷衍得连一声谢谢都懒得说。
牧霜自然是感到理所当然,司景辉还指责她无所事事。
只有晏闻清会担心她割伤手,会称赞她。
她又不是小学生,哪能用个美工刀就被割伤。
包书皮多简单的事啊,做得再好又怎么样,完全不值一提。
在晏闻清说这些话之前,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原来被人担心、被人认可是这样的感受。
早上出门前让张妈去买这些东西,其实是她对晏闻清感到亏欠,总想力所能及地帮他做些什么。
但现在,却是晏闻清让她真正体会到了做自己喜欢的事有多么快乐。
世上怎么有这么好的人啊。
牧雪决定以后再也不骂晏闻清变态了。
露出马脚是她的错,晏闻清只是敏感了一点,他做错了什么!
牧雪用同样的语气,一板一眼说:“以后你所有书的书皮都被我承包了。”
·
“你好,初次见面,我叫季修平,跟闻清是穿一条裤衩长大的好兄弟,大嫂你称呼我小季或者季二都行。”
季修平,季家二少,高中毕业就出国留学,今年才回来,生活奢侈,作风浮夸,跟晏闻清唯一的共同点——
家里都有位出尽风头的兄弟。
glitter是全球最大的钻石零售商,更是数一数二的高端奢侈品牌,恩……是季家老大管理的。
季二在国内存在感几乎为零,今年回来后出席了好几个品牌活动和名流宴会,大家的第一反应都是“季家有两个儿子啊?”
是可忍孰不可忍。
季修平认为在青年才俊上短时间内是无法超越他大哥了,于是剑走偏风,在纨绔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还颇有成就。
现在提起他,众人终于有印象了——啊,是季家那个不学无术的小儿子!
牧雪是标准的乖乖女,对这号人物当然不了解,但前世有几次季修平到家里来找晏闻清时见过面,算是点头之交。
经季修平提醒,牧雪才意识到自己又犯错了!
初次见面……
她昨晚是不是还下意识把季修平当熟人来着?
牧雪转头去看晏闻清,妄图从那张脸上看出什么破绽来。
晏闻清毫无察觉喝着咖啡,优雅完美。
“握个手大少不会有意见的。”
季修平手都举酸了,笑容也渐渐僵硬,他这么正儿八经做自我介绍还是头一回呢。
牧雪反应过来,连忙和他握了下手:“叫我牧雪就行了,我比你年纪小,喊你修平哥行吗?”
季修平意外地看向晏闻清,这牧雪不是挺正常的吗?
怎么之前听到的风声好像她疯了似的。
“只是个称呼,晏闻清不会有意见的。”牧雪有样学样。
晏闻清但笑不语。
季修平问他:“真的吗?”
晏闻清:“你应该不太想听到答案。”
“别说了,修平哥就修平哥吧,”季修平自讨没趣,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戒指盒递给牧雪,“你们结婚的时候我刚好去了国外,没赶上,补一份小礼物,新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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