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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是被闫松等人来找过粮食,粮仓的门没锁,那锁被弄坏了丢在一旁,梁元和金毓很轻松的推开门走进去,入眼一片装粮食的大缸、木箱、木架、麻布,全都是空的,一粒米都没有。
粮仓差不多有一百四十个平方,可以放很多很多的粮食。
金毓也不墨迹,忙掏出手机来购物,三文钱一斤的大米买了五十万斤,三文钱一斤的面粉买了十万斤,两文钱一斤的盐买了一万斤,七文钱一斤的菜籽油买五万斤,可惜了,没有猪油和花生油、玉米油,只有这一种菜籽油。
哦,对了,还有麻辣辣椒面,来岩谷城的路上,闫松和二蛋他们尝过一点,很是喜欢,必须给他们买点,来个三百斤就够了。
买这些用去了两千一百五十三两银子。
想着赤云将士还需要在城外的山里驻守,做菜不方便,她又买了些面条、酱油等等这些东西,花了三百两银子。
边买东西,金毓边将所买的东西直接分类放入大缸、木桶、麻袋、木箱等等这些容器里。
忙忙碌碌了许久,所有容器都被装满了,一排排的大缸里全是面粉、油、盐、酱油,盖紧了盖子,一个一个的堆放着,大米一袋一袋的摞在一起,一眼望去,满仓的粮食,极其壮观。
金毓却还不满足,她想到了岩谷城的地势,这里土地不适合种植水稻,土壤太浅,石头太多,且凹凸不平,于是,她用手机挑选了很多适合岩谷城土地种的粮食种子。
每买下一种种子,金毓的脑子里就自动闪出了这种种子的种植技术。
这让金毓有种错觉,自己好像一个农业大神。
太牛了!
金毓从空间拿出笔墨纸砚,这些东西是她和梁元去江城的时候买的,不多,但足够用了。
“我想把种子的种植方法写下来给闫将军,我的毛笔字写得很丑,你来写,我来说。”金毓直接把笔墨纸砚给了梁元。
梁元接过来说:“你以后要想学写字我教你。”
金毓笑得眉眼弯弯:“好的。”
梁元收回目光,找了一个木箱当桌子,用墨条在砚台上慢慢磨出墨汁。
金毓站在一旁学着他磨墨的样子动了动手,心里嘀咕,写毛笔字可真讲究,梁元的手指好长,根根骨节分明,手背上有些许疤痕,却一点都不影响美观。
再看看她的双手,手指也很长,但却细得很,没有梁元的好看,好在最近吃好了,长了点肉,比刚开始的鸡爪子好看了些。
等梁元准备好了,金毓就开始说种植方法,讲得简单易懂,怕说得太快,梁元的速度跟不上,她说的时候语速放慢了很多。梁元边听边写,她说到哪他就写到哪,速度不仅很快,字也写得好看,一点都不潦草,规规整整的。
金毓冲他竖起大拇指,夸了句:“你写的字真好看,比我二表哥写的还好看。”
不愧是读过书又当过大将军的顶端人才。
梁元听了金毓的夸奖,嘴角不断上扬,再上扬。
总共写了五大张纸,才把种植方法全写完。
等墨干了,金毓小心翼翼的把纸折叠好,放入两个破旧的小布袋里,在上面写了歪歪扭扭的“锦囊”两个字,摆在种子的旁边。
把笔墨纸砚收回空间,金毓拍了拍手:“搞定。”
她转身看着梁元:“走了,我们去放水。”
两人很快离开粮仓,出了高府,按照白日闫松所指引的路,走了半个时辰,他们来到了一条河边,撒了点灵泉水在河里,两人又去找水井,把有水的水井都洒了灵泉水,这才回了府衙。
找了个隐蔽的位置翻墙进去后,金毓二人先去找了府衙里的水井,洒了灵泉水,盖上井盖,这才回了住处。
此时已近卯时(早上五点左右),因为天冷夜长,天还未亮,城中的百姓们都还未起来,四周极为安静,只有冷风呼呼的声音。
野牛王这三只兽兽正乖巧的守在院子里,看到金毓二人回来了,立马欢喜的跑了过来,求投喂。
“不要发出声音。”金毓压低声音安抚野牛王,先给最霸道的它喝了灵泉水,再喂白狐和疾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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