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6节(第2页)

他略微思索道:“原地修整,雨停后开路。”

山中气候变化多端,待雨小些后,沈轩便将开路之事安排下去,“你去问问被困此处的商贾,看能不能再多借些凿石铁具来。”

他们行军虽也有这些东西,但多是备着以防不时之需,眼下这情况,若能问行走商贾借一些,他们便都可快些赶回京城。

“将军,前面已经有人在准备开路了。”

沈轩有些意外道:“哦?随我去看看。”

远处塌陷阻断处,一队商贾正着手凿穿巨石,井井有条地搬运着。

一身穿青竹衣衫的年轻男子正指挥着人手,当是那队商队的领头人,男子衣摆上已沾了些泥土,虽撑着伞,袖上已是浸透了雨水。

沈轩上前问道:“阁下可是在此开路?”

男子回过头打量了他片刻,见此人身披铠甲,气宇不凡,身后还跟着一批军士,便知当是路过此地的将领,只是如此年轻的将领似也是不多见。

男子立刻明白了来者之意,也不做推脱,“正是,将军可是需要在下帮忙?”

沈轩见他如此爽快,笑道:“阁下既已安排好,不如我再派些人手协助阁下开路,这样大家都能快些回京。”

男子躬身行礼,“那便多谢将军了。”

仅半个时辰,路中碎石便已清理干净,双方人手皆歇整片刻,即刻准备启程返京。

“将军若信得过在下,可否一路返京,近日山雨频发,怕是沿途还有类似之事。”

沈轩转过头看了眼男子,还是警惕的问道;“阁下是哪支商队?可有通关文牒?缘何带这般少人,”

男子笑了笑,掏出腰间别的银纹铜牌,“在下姓阮,乃家中三子,受父母所托来京城做生意,此为岭南阮家商队。

此次出京,乃是为表亲寻些药材茶种,作为新婚贺礼,也并非为着买卖交易之事,所以带的人手并不多,将军大可放心。”

沈轩仔细端详了几眼纹牌,笑道:“原来是阮家的公子。”

阮家商队遍布整个大黎,北境初定之时,阮家也曾在凉州城有些生意,这家在北境做生意时,常设粥铺施粥济民,倒给他留下了些印象。

“那便同行吧。”

“敢问将军贵姓?”阮文卿见沈轩有些怀疑打量的神色,又解释道:“在下家中幼子,初来京城,人生地不熟,将军肯助我商队开路,在下感激不尽,想趁此机会结识一下。”

“在下姓沈,单名一个轩字。”

阮文卿听后,呼吸却屏住了一刻,手中那把坠着珠穗的伞有些没握稳,下意识往后收了收,又不禁多打量了他两眼,神色微动。

他当然听过此人,卫明姝成婚那几日,他终究是给自己找了些事忙,离了京城,没有见到沈轩。

不想会在这儿遇上。

沈轩却没再看他,“结识倒是不必刻意,在下也是刚回长安,若是有缘,自会再聚。”。

一声令下,队伍快速收拾整顿,朝着京城而去。

作者有话说:

利特商队灵感来源为古丝绸之路栗特商队,私设众多,请勿仔细考究~

本章为随机掉落章

沈轩:有缘不想再见

第29章生病

◎比起卧于病榻,我更想让自己过得畅快点。◎

可惜没如果  毛茸茸的守护者(H 人外 短篇合集)  紧紧相系  水到渠成  年代文大冤种拒绝走剧情  娇纵宠玉  七零后妈咸鱼带娃日常  久久不见  九尾狐喂养手册  天灾,我的好大儿  伞雨  如果我沉默  我才是最强决斗王  教父(伪骨科)  从直播开始制霸全球  快穿甜宠:傲娇男神你好甜  折纸玫瑰  曲终(GL)  即兴偏爱  天灾后,我养了东北五仙[种田]  

热门小说推荐
我有一纸契约在手

我有一纸契约在手

血月出,灵气枯群妖现,乱人间。马超群大学毕业之后,回家继承了代代相承却已名存实亡的卦馆。他平时除了忙于卦馆的额外业务之外,闲暇之余,看看书打打游戏,过着简单且平静的生活。直到某一天,一位神秘的女子登门,要求马超群完成先祖与其的约定。从此,他平静的生活一去不复返...

魔道传说

魔道传说

关于魔道传说原本只是想用自己的天赋和努力一展头脚,为死去的父母报仇,而后归于平凡,却因姐姐的死去而性格大变。不甘心命运,不相信平庸。穆云修灵力,控战偶,寻神物,踏天堑。带着一魔一宠,走上一条注定与世界作对的魔道之路。...

白手当家

白手当家

正月初一生日,传说这个日子出生的人,一辈子受苦受难。偏偏还姓白,偏偏不靠谱的父亲也是正月初一出生,偏偏左手掌心有个天生的豆大的白斑一个名叫白手的农民,在改革开放的年代,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艰苦奋斗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如果您喜欢白手当家,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木叶:我被诅咒了不死之身

木叶:我被诅咒了不死之身

噗呲!一柄尖锐的苦无,刺穿了上杉彻的心脏。敌人带着对我的仇恨,死吧!十分钟后。上杉彻敌人你怎么还不死?上杉彻没办法,死不了。一拳捶爆了敌人的脑袋,上杉彻面无表情地将插在胸口的苦无拔了出来。苟是不可能苟的。既然死不了,那就往死里浪。如果您喜欢木叶我被诅咒了不死之身,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崛起复苏时代

崛起复苏时代

重生过去畅想未来梦幻现实,再塑传奇人生!如果您喜欢崛起复苏时代,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三国之神兽奇兵

三国之神兽奇兵

穿越了,方莫一觉醒来回到三国,变成了一条狗,然后发现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开辟领土,就能获得各种恐怖的兵种。这下,方莫可就站起来了。虎豹骑?不好意思,我真的能驱虎逐豹!白马义从?不好意思,我有白蛇阵。西凉铁骑?能打的过一群拿着狼牙棒的金刚?吕布?别闹了,你连一个金刚都打不过!至于智谋?我的天,你不会以为一群猴子能为了几根破香蕉就背叛我吧?ps前面由于主角没有领地,所以这是一本慢热的书。ps2由于词汇原因,这注定不可能是史实正剧,很多好词都是三国之后,没办法,只能用了。你们要跟我计较,我也没法。如果您喜欢三国之神兽奇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