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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3页)

归晓被呛得说不出话。

“你到底想干什么?”路炎晨硬邦邦拍去手背上的烟灰。

她胸口发闷,忍着气说:“你不叫我,我也不会来。”

“我叫你?”他笑话似的。

归晓气得眼睛发红,死命盯着他,眼前景象都被涌上来的水雾弄得渐渐模糊。

路炎晨看她这样子有点不对劲,蹙眉默了会儿,突然一声暴喝:“高海!”

“到!”

东南角有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沿着开放的ktv圆台跑过来。也是喝了些酒,脸红红地好奇望了眼堵着气站在路炎晨桌前的归晓侧脸。

随后,他才看叫自己的正主:“咋了?路队?”

“来,”路炎晨借着窗外透进来的灰蒙光线,瞅他,“离我近点儿。”

“路队。”高海本能挪后半步,满面堆笑。

路炎晨看他这样子就知道自己猜对了,摸了烟盒到面前抖了下,没东西,空了。难免脾气又起来,声一沉:“道歉。”

……

高海在阵阵怀旧口琴声里,特羞涩地转脸看归晓,酝酿半天才小声说:“对不起归晓小姐,刚……是我,是我装的路队。我一直挺会学人声音的,和你、和你开玩笑呢。”

第四章流浪途中人(1)

这是他们中队绝活之一。

起初大家是为了学蒙古语和俄语,可后来大伙发现光学会说不够,还要像母语一样。为了任务,大家开始自觉摸索更高级的模仿,控制声带肌肉、气息,下了几年苦功,也算出了几个模仿高手,高海刚刚那句“挺会学人声音”的说法绝对是自谦。

他过去是中队的头号高手,想模仿谁都能学得和被对方附身一样,更别说天天对着的路炎晨。不过整个中队也只有高海胆子大,敢明目张胆模仿他。

所以路炎晨轻易就猜到发生了什么。

这两年他教秦小楠画人像,小孩很有天赋,两年不到就颇有水准,本来他还挺惊喜,没想到坑了自己。那天见归晓后,秦小楠用心画出归晓,告诉大伙这就是路队初恋,来了二连浩特。于是,大伙这几天都全憋足劲要在今晚见见能降住路队的人。

路炎晨没理会。

可这堆光棍兵没两天就要天南海北今生再难见,女方又这么巧在二连浩特,是条汉子都不可能放过这种机会。于是,整了这么一出闹剧,目的很单纯,就是想见见路队初恋。

他们以为初恋情人是美好的,起码,听上去挺美好。

可对归晓和路炎晨来说,简直就是灾难。

归晓一颗心直直往下坠:“没关系。”

对个陌生人能说什么?

“归晓小姐,”高海如蒙大赦,抓住归晓的右手,激动握住,“代表我的第二故乡内蒙古,代表我们中队欢迎你。你会喜欢内蒙古的,如同喜欢你的家乡一样!这是我……啊,不对,是路队最爱的地方!”

归晓眼底水雾还没散,勉强扯个不自然的笑。

小伙子继续说着苏尼特的羊肉好吃,路队如今也闲了,让路队一定要带着归晓去吃。幸亏,路晨抬了眼皮,给了高海个“快走”的眼神。“高海这回识相了,吞下洋洋洒洒满腹欢迎草稿:“那、那你们继续!我不打扰了!”

丢下这句,小伙子就钻回了人群。

台上人唱得高兴竟又轮了一遍那首歌,正嚎到这么几句:“忘记吧,若可以……一生啊有什么可珍惜,流浪人没奢侈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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