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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晨希穿着一身浅紫色的小礼服,大大的蝴蝶结绑在身后,她外面罩了件洋装式大衣,穿着高跟鞋的两条腿冷得打颤。
寒流来袭,这种天气不适合穿小礼服,但她今天有一场演奏会,不能不照规矩打扮。
同学说她很厉害,看起来一点都不紧张,她笑笑不回答,她哪里不紧张,她是不能紧张,一紧张便要坏了的。
晨希手里抱着一束绿梗的纯白百合,不是香水百合,没有浓郁的香味,但这东花让她不禁笑了。
花是同学的哥哥送的,演奏结束之后,他问她,「可不可以当我的女朋友?」
可以吧,她想。
十九岁的女生,是该谈一场恋爱了。
可是,姜非凡的脸在那个时候浮上来,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他。
为什么拒绝?她到现在还是一头雾水。
同学的哥哥是一流学府的法律系高材生,将来必是精英级人物,说不定还会去选总统,一个不小心,说不定她会变成第一夫人。
哎,错失良机,她该懊恼的。
但当电梯打开,她在家门前看见姜非凡颐长的背影时,懊恼不见了,她只想着,该怎么把他喂饱。
这次,两个月有了吧,他整整让她等两个月,等得有点累,可所有的疲惫在他背影映入她眼帘瞬间,蒸发不见。
他转过头,又是让人触目惊心的伤,右手臂裹满纱布、脸颊贴了两处,帅帅的脸肯定又要多上两道疤。
这个男人,怎么学不会保护自己?有坏人,就应该躲远点啊,人家拿刀拿枪,他怎么打得赢人家。
晨希心里这样想,完全把他「可能是坏人」的念头丢掉。
她没把眼光落在他的伤口上,细细看住他的眼睛。
很好,他的眼睛仍然清灵湛亮,没有眼泪、没有哀伤,那么他只伤在身上,没有伤在心上。
姜非凡低头看看手肘,这次伤得比较重,腿缝了三十几针、手缝二十七针,这是为了救人受的伤,他觉得不冤枉。
至于以前,他常让人看不爽,呛声、暗扁,而绝大部份的原因是女人,他的女人缘好到不行,而他习惯来者不拒,因为女人们抢着送上的便当很好吃,巧克力、糖果、饼乾能适时填饱他的胃。
于是那群呆瓜以为只要把他打成猪头,女人就会对他失去兴趣,没想到越猪头越红。
打开门,她让他进来。
打开暖气、脱掉外套,她帮他把围在脖子的围巾拿掉,那是她一针一线织给他的礼物,织得不怎么好,有些歪歪扭扭的,但她很开心,在他出现的冬季里,围巾从未缺席。
「饿不饿?」
「饿。」他点点头。
「要不要洗澡?可是……」晨希为难地看了看他包扎过的伤口。
「我会小心,不弄湿。」姜非凡猜出她要说什么话。
每次他以流浪狗之姿投奔她,她总是一言不发收留他,给他吃、给他睡、给他舒舒服服过完一整夜。
她从不过问他的伤是怎么来的,看见他吓人的伤疤,也不表达意见。
唯一的一次,她帮他剪头发,看见他额头那道缝了十二针的旧疤时,淡淡的开口,「不要担心,我存很多钱,如果哪天你开始在乎自己的外表了,我带你去整形。」
她无条件包容他。而他,很喜欢、很喜欢不罗唆的女生。
「嗯,那你先去洗澡,衣服毛巾在哪里,你自己知道。」
「好。」
她才要转身进厨房,他一把拉住她,她回身,眼中浮着困惑。
「你怎么啦?」
他动也不动,细细地看了她三十秒,然后将她拥入怀里,一个不算温柔的吻落下来。
他的技术很糟,她也稚嫩得不晓得吻一个男人该怎么做才好,但这个吻让两个人鼓噪的心都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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