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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京城见闻(第1页)

富贵嫂还是挺八卦的,闲扯半天都没说到重点上。

“三小姐,我们夫妻都是本份人,你以后偷跑出来别到处瞎逛,先来这小店找我们,有不知道的就问,我们一定尽力帮你”。

“我想把这镯子换成银子”。

戈1小对什么晋王定王与水大小姐的三角关系不感兴趣,那水小姐本身就是个坏人,值不得同情,或者说,她才是直接害死原主的真正凶手。

原主自己掉水里是个死,侥幸推到陈小姐,自己不掉下去也得死,那姓陈的也是晋王未来媳妇,就晋王这好色劲,害了他的哪个媳妇都不会善罢甘休。

定王那天的做法说完全不是故意的也说不过,做哥哥的惦记着未来的弟媳妇,能叫无辜?

几个都他娘的不是好鸟!惹不起躲得起,自己空间里吃穿用都有,趁早离开逛逛才是正道,远离这群邪恶的渣渣才是上策。

“瞧我给扯远了,本来是一两黄金十两白银,但小姐这镯子做工讲究漂亮,材料又上乘,按理说,这么一个镯子得管个十三四两银子,但当铺里不会给太高,只不过这么好的东西,喜欢的贵人多,总归下不了十两。

出门往东走一刻钟,再右转走几步就有家当铺,掌柜的算是个有良心的,给的价高,一般不坑人”。

戈小小终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顺着富贵嫂指的路,很快找到那家当铺。

因为镯子是一对的,又新奇,份量也要重点,所以当了二十四两。

这就足够了,银子只是用来应应急,随便买点这个世界的东西遮掩一下,其实那个时代都还是有好人的,就像富贵嫂他们两口子,那天轻易就对自己施以援手,今天的布料,好奇归好奇,但并没有多问,而且又一次热心的帮了自己。

戈小小漫无目的地闲逛着,肚子饿了就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包子来吃,边走边吃,也没人在意,这个时代的衣袖挺宽大的,而且里面还缝有一个袋子,本身就是用来装东西的,所以她从衣袖里掏出包子来吃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其实戈小小说错了,她没被人发现异常是因为她边走边吃,没人看清她从哪里拿出来的吃食,更没人注意到她吃的东西是什么,反正戈小小吃的也不慢,解决一个包子很快当。

她虽然穿一身麻布衣裙,虽不值钱,可也是崭新的,头发不男不女挽在头顶有点怪,但看神色并不疯傻,所以没几个人会认为她会邋遢到把一个油乎乎的白面团,不用任何东西包着就放袖兜里。

也是戈小小运气好,如果真有人仔细观察,一定会发现大问题,这时代有白面做的食品,但也许是肉食极少的原因,真没包子饺子之类的,就有死面饼和炊饼,就电视剧中武大郎叫卖的那炊饼,其实现代叫馒头,只是那叫炊饼的馒头颜色发黄,口感粘腻,不像现代那种又白又松软。

这时代的人也不时兴吃面条,面磨得不够细,敷皮也除得不干净,不好做面条的。

大多数普通人也不吃纯小麦面,而是利用小麦面的粘性,混上豆面和其它的杂面,吃法也很简单,要么加水和奴后弄成一个厚圆饼,直接放火上烤熟就吃,干硬硌牙,但扛饿。

另一种吃法就是团成一个空心的圆锥状,上笼屉蒸熟,名为窝头,别看这窝头褐黄褐黄的,但比那火烤的大饼要软和多了,虽然也划嗓子眼,但不硌牙,而且颜色的深浅取决于所加的杂面多少。

戈小小吃的这白东西没人见过,但这里是京城,是皇帝在的地方,有的是富贵人,不能说自己没见过的东西就不存在,自己没吃过的东西就奇怪,人与人的差别其实很大的,这是每个京城普通人该有的观点。

我在明日方舟玩明日方舟  超级大男人  大明:开局气疯朱元璋,死不登基  醉妻  玄元剑心  鸿濛间  年代重生,萌宝奶凶奶凶夺回气运  假装重生的我,主导末日骗局  谁说外卖不能拯救世界  真路人甲的自我修养  读书获取无限异能,我在末世成神  斩天刀  原神:你好!旅行者  我真没想当声优啊  柯南:我只是个平平无奇的小说家  英年早婚:路先生肆意宠  惹火甜妻:军少霸上瘾  聪明女笨探  幸孕婚宠:霍少,体力强  生物套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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