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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倩羞涩地笑了笑,并不作声,她并不能太明白张妈的意思。
张妈看着她,端详一会又笑着说,“闺女,你这脸蛋确实是标志!一看就是个小姐命的脸蛋,以后肯定是个美人。”
她理了理吴莫情披着的短短的头发,乐呵呵地说,“以后你长大了,美死他们,叫他们后悔没收养你!”
院子里面的榕树哗哗作响,宽大叶子一片一片翻滚。
就这样,吴倩吃着镇子里面的百家饭长大了。
所幸她从小就懂事,从来不给照顾她的大人家添麻烦。才6岁就已经学着自己洗衣服做饭了。轮着照顾她的人也乐得轻松,基本在她8岁的时候就没怎么管过她了。
镇里的人,不好也不坏,就是有着寻常人的小善良小市侩的普通人。
10岁的吴倩挎着篮子,细声细气地去菜市场捡买剩下的菜,和一些边角毛料的肉,有的人看她可怜少收她几分几毛,也有人看她年幼故意把价喊高。
无论哪种,她都安静地接受。
她一个人矮矮地提着篮子,矮矮地回到家里。
当然也有老婆子看不惯占小姑娘便宜的缺心眼,嗓门大得叫街坊邻居都知道你张三李四原来是这么缺德的人,多收着一毛两毛的,也不怕祖上的德就没了。
往往吼这两嗓子,或是借题发挥,或是为吴倩打抱不平,就少有人会再想着在她这样小的一个女娃娃身上抠点油水下来了。
时间悄悄过去,也如张妈所说的,吴倩长大了,确实是让镇上许多小年轻抓耳挠腮想博她一笑。
十五六岁的她穿着旧旧的棉裤袄子走在街上,都有闲人对她吹口哨。
然而年轻的吴倩心里只有学习。
说来也是奇怪,明明吴倩一直生活成长在这个并不开放甚至有些封闭的小镇,可是她却意外地觉得镇上女人的生活方式荒谬得可怕。
她没办法理解她们为什么要糊里糊涂读几年书,然后就踏踏实实地被父母牵着去结婚,盖一间大瓦房,然后生五六七八个孩子。
最终不论曾经再纤细再窈窕的女孩,都变成了一个粗壮的、计较的、嘴碎的模样。
她曾经去看过镇上摆出的喜酒。
新郎什么德行姑且不说,单是看新娘便觉得不可思议。
新娘也就比吴倩大五六岁,出嫁的时候,穿着红色长袍裙,戴一顶红纱帽,脸上抹了粉,嘴唇点了胭脂,瞧起来就是朵石榴花一样明艳。
当时吴倩也不过十二十三岁,她痴痴地看着新娘,却不像其他小妮子一样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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