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百四十四章虎大当家(第1页)

能够在来往京城的主道上靠打家劫舍讨一口饭吃,还能在官府每年好几次的围剿之中生存下来,这可不是一般放山贼能够办到的,除了利用地形的优势外,也说明每群山贼中有那么一个或几个稍微厉害一些的人物,越是比较出名的山贼,带头之人肯定也都是有几把刷子的!要不然也不会有人跟随他,山贼的队伍也不会壮大!

被推举出来的这个山大王就是其中一座山头的大当家,这位大当家就是李叶他们在虎头山遇到的,大家都称呼此人为虎大当家,而虎头山也是李叶遇到的里面最大的一伙儿山贼。

听说这家伙以前也是江湖上的一个比较出名的家伙,后来由于在某些利益上得罪了江湖中某个门派,被人到处追杀,最后无处可去,才不得不到选择虎头山落草为寇。

到了虎头山以后,这家伙才发现找到了自己最适合干的职业,硬是带着一帮小弟干出了好几个惊天动地的大案,抢过不少有实力的大商人的好货。搞的好多商人听到虎头山都是绕道行走走,宁愿多走一点弯路,也不从虎头山过,就是因为被抢怕了。

而虎头山山高密林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十分的适合躲藏人!虎老大带着一帮人抢完朝山中一躲,想要在深山老林中找到他们的下落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算找到了,这群人躲藏的地方也是经过精心选择的,一般的人也打不上去!所以就算官府每年都会组织大规模的剿灭虎头山山贼的行动,但是每次都是失败而归,官府为此也是十分的头痛。

而这么厉害的一群山贼又是怎么被李叶他们消灭的呢,说起来这也纯粹是个意外。李叶当初选择走虎头山的时候也是被人警告说有很厉害的山贼的,但是李叶看到自己这边有寒飞雪在,一路上也碰到了好几拨山贼,发现这些山贼也没想象中那么厉害,自然是不怎么怕那些山贼,所以就大摇大摆的选择了虎头山的这条道路。

本来按照李叶他们这几辆马车的规模还轮不到虎大当家自己亲自出手!但是由于最近由于虎头山的威名传出去的影响,业务减少了很多,已经很久没有比较大的车队从虎头山这里过了。这天虎大当家在山里也待的特别无聊,当听到下面的人说有几只小绵羊送上门来了的时候,早就等的无聊的虎大当家决定亲自干这一票。

或许是虎老大对自己太过于自信,收拾几只小绵羊觉得问题不大,所以只带了少数的几个兄弟就去了!

没想到这次偏偏遇到了硬茬子,被寒飞雪一个人干净利落的收拾了,而虎大当家也被寒飞雪当场活捉。活捉了也就罢了,关键这虎大当家居然威胁说自己是这虎头山的大当家,威胁李叶几人赶紧放了他,要不然自己手下的兄弟有好几百,知道自己被抓绝对会来救自己!

而李叶一听就笑了,暗道这位虎大当家人倒是长的挺壮的,就是这脑子长的不怎么好使啊!居然自己主动承认自己是老大,也没想你一个老大都被自己抓住了,不承认谁也不知道是不,既然你自己承认了自己是大当家,那用你来威胁你的那一帮手下,那他们还不都乖乖的举手投降嘛!

所以也不等虎老大那些手下找来,李叶让寒飞雪带着虎大当家就朝虎头山山贼的老巢而去。有虎大当家的带路,李叶几人很快就找到了虎大当家的老巢,由于寒飞雪的剑架在虎大当家的脖子上,而虎大当家的也意识到自己这是引狼入室,在被人威胁性命的情况下,只得吩咐那群群龙无首的山贼举手投降了。

而虎头山所有的山贼聚到一起,也吓了李叶一跳,光着虎头山一个山头的山贼加起来就有好几百人之多,难怪李叶他们当初决定要走虎头山的时候很多人看李叶他们的眼神都不一样!

今天要不是擒贼先擒王抓住了他们的老大,要是被这群山贼包围了一起上的话,尽管自己这边有寒飞雪在,有王府的几个侍卫在,自己也算上,那估计也不是对手!要想走出这个山头估计就难了,而李叶现在回想起来后背也还是流出了一身的冷汗,暗道差点就阴沟里面翻船了!

由于虎头山山贼人数太多,所以李叶当初给了这群山贼们三个选择!

第一就是愿意到扬州去投奔小乞丐的,跟着虎大当家的一起去。当然虎大当家自己没有选择,李叶早就替他决定好了,是必须要去扬州的!小乞丐在扬州任务艰巨,就是需要虎大当家这样的助手前去相助!

第二个选择就是一部分的山贼可以去京城投奔丐帮的总部,毕竟扬州丐帮暂时还容纳不了那么多的山贼,再说这里已经离扬州不远了,这么多山贼浩浩荡荡去扬州,肯定也会引起官府的注意,到时候到了扬州全部被官府抓起来,李叶表示会十分的心疼的!所以到扬州除了虎老大以外,就只选了几十人比较厉害而精明的山贼,而且还是分批潜入扬州城,每个人的身份也都要做相应的掩饰。

第三个选择是那些既不去扬州也不想去京城的,那就在这里自行解散,李叶会提供一小部分的盘缠,可以自行去自谋生路,但是山贼肯定是不能做了,这也是李叶对他们唯一的一个要求!

所以走的走,留的留,最后差不多还是留下了一半的人。而其中最精锐的那部分则是秘密潜入到了扬州,也就是虎大当家的这一伙人。加上陆陆续续来的其他的山贼头目,谁又能想到扬州丐帮分部这里居然聚集了这么多的山大王,搞的就像是山大王开会一样!

看到是虎大当家的出来,李叶对于这个虎大当家还是比较有印象毕竟这个家伙武功也不低,当初可是在寒飞雪手下走了挺长一段时间。此刻李叶比较担心,不知道小乞丐到底能不能打的过,所以悄悄在寒飞雪耳边问道:“这家伙挺厉害的,你觉得小枫能行吗?”

寒飞雪两人都动过手,是清楚知道两人实力的,但是毕竟小乞丐已经一个多月没见了,不知道现在是个什么水平!要是一个多月前的小乞丐,想要赢过虎大当家寒飞雪觉得还有些够呛,寒飞雪来到扬州就受伤了,这几天也没有机会测试小乞丐现在到了哪一步了,自然也不好判断,只得道:“我相信他……”

寒飞雪并没有十分肯定的告诉李叶两人谁更强,只是说相信小乞丐,也就说明其实这会儿寒飞雪心里也多少有些没底。但既然所有的诱饵都抛出去了,李叶除了选择相信小乞丐外也没有更多其他的选择,但是他也是相信小乞丐的!

既然是比试,屋子里面自然是施展不开的,也不是比试的地方!好在小乞丐当初寻找丐帮扬州分部选址的时候,就考虑的挺全面。不求丐帮的分部有多么的豪华舒适,只按照一个要求选择了,那就是地方要足够大!

所以选择了稍微靠近扬州郊外的这一处地方,据说原来这里是个仓库,后来被废弃了,所以屋子都比较破旧,充满了岁月的痕迹。但是除了房子以外,周周还有很大的一片空地,而且这里也不是显眼,一般人也很少来这里,恰好符合丐帮低调发展的要求!

主神崛起  溪水长流  霸总和他的狗男人  穿成卷王反派的亲女儿  小农民的妖孽人生  魁星乱(女尊np)  李克梅和埃尔伯的远大前程  仰见春台/娇啼/娇靥  她是龙(GB)  老七的爱情:凝凝我心  隐婚老公,晚上见!  引航人手记  炮灰拯救计划[快穿]  长发(父女禁忌现言GH)  逐星  她不是颜控怎么办[校园1v1]  八零之走出枣儿沟  穿成年代文里的小人物  文火煨青梅(甜宠h)  忠犬的21种方式(H)  

热门小说推荐
夫人是个娇气包

夫人是个娇气包

关于夫人是个娇气包养成甜宠易不染这辈子怎么也没想到,一病不起。给他冲喜冲好的是竟然是个三岁半的小娃娃,美名其曰童养媳。听得她奶声奶气的哭唧唧,易叔叔,你不要扔我出去,不然我就要饿肚肚了!谁是你叔叔?哦,那夫君,你留下我吧,我会吃很少很少的饭,会听你话的。软声软语的认真。只是,易不染原打算当宠物来养,宠着宠着就养上瘾了。全城觉得易家选童养媳冲喜是一场荒唐冲笑话,可养着养着,莫名就成了高调秀恩爱!...

她真的太香了

她真的太香了

很小很小的时候,林塘就从亲在脸上的那些漂亮姐姐的口水中知道,英俊将会是自己此生最大的麻烦之源但是,作为一个志在世界冠军的男人,他眼里只有召唤师奖杯,他的战场也只在召唤师峡谷!女人只会影响我的操作!再多再漂亮的女粉丝,都无法令他多眨一下眼睛。然而竟然会有人为了追星,脑瘫到把整个俱乐部买下来我林塘就算从俱乐部楼顶跳下去!就算从此被封杀,再也上不了赛场!也绝对不会对你说一句软话!一年后不是我真香是她真的太香了如果您喜欢她真的太香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妖魔东京我的手办变成诡异

妖魔东京我的手办变成诡异

妖魔东京,百鬼夜行,我有一家黄泉手办店。店里手办很多,裂口女土蜘蛛河童座敷童子络新妇八岐大蛇客人也真不少,这里是满心怨恨的怨魂们最后之地。签下契约就能够借助手办的力量化身诡异复仇。心怀仇恨的灵魂啊!逢魔之时,百鬼夜行之刻,我逢魔时王在黄泉手办店等你。我是死国之主,我是你们的救赎。又名我在东京卖手办,黄泉手办店。如果您喜欢妖魔东京我的手办变成诡异,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被大佬盯上的我 完结+番外

被大佬盯上的我 完结+番外

全校的人都知道,有一个蹭吃蹭喝的贫困生林蔚。校霸们争相为他一掷千金,甚至为他开通包月三餐服务。有一天,校宠被人打得鼻青脸肿没有人敢为他出面,他只有自己翻身做主人。有一天,校宠多了位大佬同桌林...

我明明只想当龙套

我明明只想当龙套

穿越是一件好事,可穿越到一个过于危险的世界却是一件毋庸置疑的坏事。于是,苏明决定要当一个龙套,不把自己练成十里坡剑神,誓不罢休。然而我是小时候住在你家附近的邻居,从小跟着你一起玩到大的,你忘了吗?你是我的恩人,要不是你当初给我的一块面包,我就不会有今天,所以,我会用一辈子来报答你。所有人都把我当怪物,只有你一直把我当人,这一生,我只会承认你一个。当聚光灯一个接着一个的出现在自己的眼前时,苏明整个人都不好了。这人设一点都不龙套!!!(PS已完本五本长篇小说少女大召唤全方位幻想直死无限奇迹的召唤师魔王不必被打倒,总计字数两千万以上,更新有节操,各位书友可以放心食用。)如果您喜欢我明明只想当龙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医路繁花

医路繁花

这是一个巫医为尊,医者为卑的世界。这是一个中医大夫穿越异界,想要救死扶伤,证明自我的故事。舒沄以为只要小心谨慎,必然是能好好地活下去的。可是,危险的漩涡其实一直都没有停过,只等着把她吞噬下去。—如果您喜欢医路繁花,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