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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娆在那些人参前面犹疑了一下,当初为了检验泉水的能力,她拿这些人参做试验,有的浇水多,有的浇水少,有的甚至没有浇泉水,事实证明那些浇泉水最多的是长的最快最好的,现在都已经结果了,而那些没有浇泉水的虽然因为种在空间里,长的也不错,但是明显要慢许多,是这里最小的人参,但是如果拿到外面去,那也是上好的人参了,大约要被人说成是七八十年的人参了。这些野参都很好,到底拿多大的人参出去给唐向天呢?
最后,唐娆还是挖了一颗中等偏上的人参,挖出来一看,比白萝卜也就小那么一点,白白净净地好像一个娃娃,却长了许多的胡须,十分的惹人喜爱,唐娆都有些省不得拿去给唐向天了,不过想到这棵野参到了唐向天那个神医的手里更能发挥作用,而且还能换回那枚紫眼睛戒指来,她就淡定了。
解决了药材的问题,唐娆进到泉水中,她记得自已上次是灵魂进来的,那时候可以在水里呼吸,也不知道实体能不能,就试着张开了嘴,发现居然也能呼吸,高兴极了,她非常的喜欢这个水底世界,那些耀眼的翡翠明珠在清澈的涟漪水光下是那么的迷人,看了第一眼就不想再挪开目光了,现在能在水底一直待着,唐娆高兴地坐在翡翠上,左手拿起一块红色中带着金丝的翡,右手拿起一颗如同乒乓球大小的银白色明珠,想着要拿什么上去给那个孙银过目呢?
季予凡和俞云川虽然年少,但是都是家世辉煌资产雄厚,他们随手拿出来的东西都会比常人最稀罕的东西强上百倍千倍,更何况这回他们会尽全力去找最好的东西,那找到的一定是不同寻常的珠宝,至少会比那枚紫眼睛的价值贵重上千倍百倍,他们是有这个能力的
唐娆想了一会儿,最终拿起了一颗比乒乓球小上一些的珍珠,这颗珍珠是银白色上稍微带着玫瑰红色,好像是一个美丽的少女脸庞因为羞涩而染上了一层胭脂红,她想这颗明珠的形成一定是在花蕊中滚了一圈,才会如此的美丽,这么大这么圆又这么艳丽的明珠,比之那枚紫眼睛要强上万倍,即使是出现在世界上,那也会被捧为稀世珍宝吧?
‘还好那个老头子打消了讨要珠宝的念头,否则还真是舍不得把这么美丽的明珠送给他。’
唐娆心里想,其实她之前更在意的是不知道这些珠子是什么成份,不过形成的如此神奇,由金莲和泉水孕育而成,也一定很神奇,就怕落到唐向天那个神医手中当成珍珠磨成了粉,也成了灵丹妙药就有些麻烦了,后来一想珍珠本来就是药,这么大的珍珠有奇效也不过份,就不在意了。
而且唐向天说了那个药材要钱,那这珠宝也是不能轻易送的,不给也就算了,这么珍贵的明珠,想他们也不好意思要。
唐娆坚定了拿这颗明珠去比试的决心,不拿珍贵稀有的珠宝去比试,一定比不过那两个富家公子哥,她一定要到那枚戒指,即使最后这颗珠子引起了别人的注意。
拿着人参和明珠出了空间,找了两块做衣服剩下的边角料把人参和明珠包好,放到了一个同样用边角料做成的新颖挎包里,自已也换了衣服,将昨天那件橘色小礼服脱下来,换上一件嫩绿色修衣衬衣,一条卡其色宽脚长裤,一双坡跟鞋,更显得婷婷玉立,一头滑顺的长发自然地披散着,好像流水一样,并不因为过长而显得凌乱。
沈小夕回到自已的房间里还是把珠宝和存折都放到了背包里,然后走到唐娆的房门前刚要敲她的门,门就开了,看到一身清爽的唐娆,她愣了一下,不过看唐娆受了伤还这么容光焕发,也松了口气,把手里的包塞给唐娆。
“这是那些钱和珠宝,你看情况,如果你的东西没那两个小子的好,就拿这些去收买那个孙老头子,他看起来就是个贪心鬼。”
唐娆嫣然一笑,把那个包塞回给她,说:“不用了,我这两件东西一定是最好的”
沈小夕还真有些不信,在她看来唐娆即使和郁家季家有了些关系,但是以她的脾气,太贵重的东西肯定是不会收的,而且她现在和那个季予凡俞云川比试,那两人都那么财大气粗,能拿出来的肯定是最好的,唐娆就是从季家郁家得了什么好东西,那也不可能是那两家最好的东西吧?所以唐娆肯定从那两家得来的东西比不过季予凡和俞云川。
但是看到唐娆那么肯定,沈小夕又想她是不是从别的地方得到了什么宝贝啊?这是极有可能的,自从唐娆从长相到成绩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后,沈小夕就相信唐娆无所不能,想想啊,唐娆会设计引领潮流的服装,会种出各种奇花异草,还能自已做词作曲唱出天簌一样的歌声,她又为什么不能得到非常好的珠宝和药材呢?
唐娆见沈小夕还在迟疑,催着她把包放了回去。
两人又回到了唐宅,这时季予凡已经到了,俞云川过了十分钟也到了,黄仔和鱼头的手里一人拿着一个精致的锦盒。
“哈哈,三个小朋友都来了啊?那把你们的宝贝拿出来给我们看看吧”
孙银笑眯眯地说,眼睛一个劲地在三个人身上来回扫,从季予凡的手提箱到俞云川的锦盒再到唐娆的挎包,眼睛亮闪闪的,虽然长的十分的慈祥忠厚,却让人觉得他的身后摇着一条毛茸茸的尾巴,百分之百地是狐狸尾巴
季予凡率先把身边的手提箱放到檀木桌子上,打开来,只见里面锦缎为衬,是一根保存的非常好的人参和一座巴掌高的玻璃种帝王绿的观音像,雕工非常的精致,将观音那慈悲的气质雕刻的十分传神,那眼珠好像都在怜悯地看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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