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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胜子,学着点,这就叫做得饶人处且饶人!”霍骇长笑一声,迈步走了出去。
“打了一场这么漂亮的胜仗还在这里说风凉话?少爷,我真是越来越佩服你了!”小胜子摇了摇脑袋,叹息一声。
围观的人是越来越多,为了避免被自己的粉丝踩到,霍骇朝小路进发,回刺史府了,懒得和这些没文化的人在一起纠缠,先回家蹲坑去!
接下来的几天里,郑霸再也没有在扬州街头出现,有人说是因为那天丢人丢大了,也有人说他那天回去就怒气攻心,挂了!还有人说曾在城外的乱草棚见过他。(备注:乱草棚乃扬州乞丐帮的聚集地)
可是霍骇的日子也没好过啊,他连出门都要简单化妆一下,那日之后,他挫败郑霸的消息立即成为扬州人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谈点,就连小屁孩唱儿歌也会提到这件事,总之一时间他在扬州就是家喻户晓、人人爱戴!
名人吗,到哪里自然要注意一下形象了,霍骇新买了一件米灰色的褂子,还自制了一顶白色小帽子。
出门的时候总是不忘嘴里叼一根香烟,按他的话说这就是每个名人都独树一帜的招牌动作。
还有就是佩剑,霍骇成了名人之后和扬州的一些文人接触甚多,他见几乎所有的唐朝文人都有佩剑的习惯,于是他也把家里那把先前用来切香草的长剑挂在了腰间。
反正又不会剑术,随便挂一把意思意思就好了!
翌日,霍骇又带着小胜子和另外一批香烟出门了,刚走到街头便有卖菜的大妈和他打招呼:“霍大才子,出去啊!”
“是啊,最近生意如何?大家日子都还能过吧?”霍骇假装出一副关怀备至的样子,名人吗!
“托霍大才子的福,自从郑霸消失之后,我们的生意都好起来了,你真是我们扬州老百姓的福星啊!”大妈连同她身后的几个卖菜的一起欢笑到。
“哪里哪里!为民请愿一向是我们读书人的使命!”霍骇心想,你们是爽了,可是老子和郑霸结下梁子了,日后见面还不是要上演一幕冤家路窄、你死我亡的大戏?
不过霍骇觉得自己也没必要怕他,反正他现在到哪里去都会带着小胜子,万一有什么事情小胜子先顶着,自己回来搬救兵。
“少爷,我们今天去哪里玩?”行走期间,小生快步上来问到。
“玩你个大西瓜啦,都老大不小了就知道玩,本少爷今天有要事要办,一会你要放机灵一点,知道不?”霍骇心中嘀咕,李世民,欠我的银子该还了吧?都快一个星期了,要是搁在以前,他早带一帮兄弟上门要债去了。
一路走来,霍骇左顾右盼,看看有没有人跟踪,还记得上次和赵虎一起的时候,赵虎说他被人跟踪了,霍骇到现在还想不明白,赵虎是怎么看出自己被人跟踪的?
难道习武之人真的会什么透视眼之类的异能?或者说赵虎有千里耳?看他耳朵也不比牛耳朵大啊!
“赵虎兄,哎呀,好久不见,我民哥近来可好?”闲话之余,霍骇已经来到李世民微服下扬州的临时住处,山间的风景依然是那么迷人。
赵虎宛如一根柱子立在那里,反正霍骇一直对这家伙没什么好感,一来是嫉妒这厮长得比奥特曼还帅,二来是这厮居然是传说中的正直之人,没趣,坚决不和这种人为伍。
“霍大才子,秦王恭候多时了,你还是快点进去吧!”赵虎还是不苟言笑。
“小胜子,拿着,傻蛋才佩戴这东西,好好的一个人为何要挂一块铁在腰间,习武之人真是秀逗啦!”霍骇将手里的烟头衔到嘴里深吸一口,然后仍掉,再将腰间的佩剑塞到小胜子手里。
佩戴这玩意威风是蛮威风的,可是走起路来一点也不方面。一路走来他都没有发现什么不适,只是现在看到赵虎佩戴的长剑比他的长剑帅,他心中极不平衡,于是出言重伤习武之人。
见赵虎的脸青一块紫一块,霍骇爽了,匆忙抽身进了茅屋,找李世民收银子要紧,和赵虎这种没有经济价值的人纠缠顶多只为消遣娱乐,毫无他意!
“霍骇参见秦王殿下!”霍骇将头上的白色帽子拿了下来,这个帽子是他用特殊的茅草所制,样式和现在的小礼帽差不多。
“哎呀,霍骇,几天没见你帅了很多啊?快说,这些天都死哪里去了!”一边的文灵公主先是被他的样貌震撼,接下来的就是严刑拷问了,小手一出便拧住了霍骇的耳朵。
“闭关,闭关啦,公主!”霍骇心想,奶奶的,不是我老婆居然还敢拧我耳朵,要不是看杜如晦和李靖他们都在,看我不用百发百中穿心抓奶手抓破你的********闭关?你又不是什么武林大侠,你闭哪门子的关啊?”小妮子不但没有松手,反而更使劲了。
“闭关……为了打造这个帅气的造型啊,好让你们消除对我的审美疲劳吗!”霍骇挣扎开来,心中不禁嘀咕,小妮子,你等着,一会到了拐上就让你见识一下男人的厉害。
“好一个审美疲劳,这个词倒也新鲜!霍骇,你果然不愧是这里首屈一指的大才子,文灵,你就放过他这一回吧!”李世民迈步上前,脸上浮现出大喜之色,看来他已经知道杜伏威放弃谋反了。
“好,既然世民舅舅为你求情,本公主就暂且放你一马,日后若是再惹我不高兴了,当心你的皮****灵咆哮一声,小嘴撅得老高。
霍骇做了鬼脸,没有理会这个刁蛮的小公主,心想,老子就惹你,怎么着了?强奸我啊?那好,来啊,who怕who?
ps:《刁民》的收藏有点低,陌上心敬请看过的朋友帮忙收藏一下,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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