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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面回来至少得洗个澡再睡吧。”她努力拖时间,期望着趁他去洗澡之际,自己能溜去厨房把刀具十件套拎来备好,“这是基本卫生常识。”
他双手交叉在脑后,侧过头半眯着眼看她,眼底分明写着嘲弄。
她一阵地心虚,“至少,至少得去洗个脸什么的。”
他瞟了她一眼,嗤笑,腾出手来将被子连带她一起勾了过来,一齐揽住。“不需要!”他的声音多了些许不耐烦,宽大的手掌探入她的衣内,沿着腰间曼妙的曲线轻轻地摩挲,嘴唇也含着她的耳贝咬嚼着,声音变得含含糊糊,“别动。”
让她不要动,除非她是死的!
她的手指攥得被子死紧,只差没拧出汁来。他的手在她身上游移着,沿着皮肤的肌理纹路,不疾不徐地推进。指尖的薄茧和细嫩的皮肤相触,所过之外像是要烧化了一般地灼烫。他的唇沿着她的耳贝滑下,埋在她的颈发间,吐呐呼吸间竟然有一丝几不可闻的颤音。
有那么一刻,她觉得自己就是一只被烤叉串起烧烤的秋刀鱼,被他这明火暗火野火鬼火烤得死去活来。
所幸,这差点让她丢盔弃甲的折磨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很快地她便听到身后传来微微的鼾声。他的呼吸匀均地撒在她的后颈,她紧绷了许久的神经这才缓缓松下,额角的冷汗聚凝成团,慢慢地滑没到发根中,一片地冰凉……
那晚之后,他们两人间似乎在无形中达成了某种默契。他只在晚上来,来的目的也仅仅只是拥着她睡觉,再无其他动作。
刚开始她总觉得他是在装大尾巴狼,就等她睡熟了再慢慢地剖吃入腹,但事实证明,他真的只是睡觉,没想做些别的事,这么一来倒是显得她多心多虑无中生有了。
不得不说,习惯真是一样很可怕的东西。只不过个把月而已,她竟然慢慢熟悉了他的气息和体温,渐渐地习惯在他怀里入眠熟睡。有时想起来,她直觉着自己像是巴甫洛夫训练条件反射模型的那条狗,贼贱贼贱的!
不过现在这男人说要回来长住,那就意味着她得做好准备和他朝夕相处,开始真正意义上的同居生活。
有盘香肉
男女间的同居关系分为好几种,有以婚姻做前提为保障的,有以两厢情愿为基础达成协议的,也有天雷勾地火闷烧三千里捂熟的——除了第一种以外的任何一种同居关系,我们都可以定性为非法同居。
杨雅晓对于自己和单衍修的关系定位得简单明了:刀与鱼。
在这种定位前提下,就注定了她是单方面被压迫的一方。但她并没有打算一味地退让妥协,聪明的女人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会找到机会扳回劣势。虽然她认为自己赢得机会的希望渺茫,但这不代表着她会放弃。只要肯下功夫,总是可以从那个男人身上打开一个突破口。
俗话说的,要征服一个男人的心,就得先征服他的胃。这看似是个极有说服力的理由,骗得多少贤惠女人巴心巴肝地为了征服男人的心洗手下厨做羹汤,喂得男人一个个脑满肠肥,饱暖了口腹之欲后,就开始思圈圈和叉叉。可惜的是,到了那个份上,男人多数是想摸着小情人不事生产嫩滑乎乎的小手思着圈圈和叉叉,而将他喂得肥壮透亮的贤惠妻就马上就成了嘴里的黄皮糟糠。
这一出一入,糟糠们付出和失去岂止是双倍?
她自小便觉得这句经典话纯粹是死男人们编出来骗傻女人的,从不相信。只是眼下,她倒是可以好好利用这句名言,如果能哄得那男人开心,那她离解脱之日亦不远了。有了这样的决心,她便好好地下了一番功夫,还拟了计划。
因为没得到他的许可,她不能外出,因此只能用冰箱里的食材准备晚餐。先前她在家消耗了不少,时不时倒是有人上门添补。不过食材还是有限,但马马虎虎应付一下总是没有问题的。好在她很早便独立生活,闲着没事时也喜欢下厨房洗洗切切,现下倒是全派上了用场。
现在已是夏末,天气还是比较躁热的,可以吃些清爽的菜。
将红白萝卜和水梨切丝,添上一点果醋做凉拌菜,南瓜切成小菱角状加西芹肉片一起清炒。苦瓜切成细粒,把泡好的干贝撕碎搅入煮汤,在半滚开的时候打一只蛋白进去,清凉降火的干贝苦瓜羹很适合在这种时节喝。
每餐饭里都得有一样压轴的菜品,鉴于原料的限制,她最后决定做菠萝酸甜肉。里脊肉剞花刀,把罐装菠萝切粒裹在里面,抹上蛋液滚上粉入锅炸至酥黄。再将菠萝汁和糖醋料酒等按比例入锅煮化,入淀粉起芡浇在上面。酥脆的肉球被浇汁覆盖包裹着,酸甜的香味顿时扑面而来。
“啧啧,跟着姐姐有肉吃,”她端着盘子凌空转了个圈,“肉,是多美好的赐与哦,阿咩嘿嘿嘿~”
她喜欢吃,能吃,而且会吃。并且,无肉不欢。上学的时候,老师曾经举了个诗人的雅例,说此诗人曾言,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她当场就拍案而起,且哼且喷,“伪善!我才不信他肚子里的红烧肉比竹筒饭少!”
第一次的双人晚餐,三菜一汤,相当地简单,不过摆在餐桌上倒是花花绿绿的很好看。
七点整的钟声响起时,他也准时回来了。在看到餐桌上的五颜六色后,他的的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倒是看到她围着蜡笔小新图样围裙的样子时,略略挑起了眉角,明显流露出一丝鄙视。
“泡面促销装里面的。”她有些尴尬地摊摊手,心里却愤愤不平:毛的,蜡笔小新怎么了,虽然流氓但却是个实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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