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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花斑豹(第1页)

“真是不错啊!第一次药液锤炼筋骨,竟然让我仿佛换了个皮囊,浑身上下充满了无穷劲道。”良久,王邵轻轻吐了口浊气,慢慢地正看眼睛,赤裸地从石缸里跨出,擦干身子穿上衣衫,浑身上下说不出的舒坦。

此时,他的体格更加坚韧,每一拳都充满了毁灭气息,后天境第一层境界更加扎实。

心念闪动,他凝聚真气单手前伸捏动法决,丈许距离的石台竟然凭空而起,绝非单纯的起,而是顺着他的手势运动,被勾鸠削成的七八十斤石台,竟然和玩偶一般。

隔空驱石,道术是纯粹真气支撑,却依然需要强悍的体魄,不然,真气运行时的剧烈气机,会把整个肉身焚毁。

这些日子,外面道路多了游骑,北方有了几多骚动,显然不太安全了,有人说正在打仗。他把烤肉和盐巴打包,背上简单的行装,逆洛水而上向西南而去,正所谓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於郊。

老庄言:天下有道,圣人成焉;天下无道,圣人生焉;方今之时,仅免刑焉!恰好是对当今绝妙讽刺,大宋朝廷昏暗腐朽,你还能隐于市井或避居山林,蒙人铁骑横行,能保住命就算是万幸了。

乱世,在力量弱小硬碰硬,那是匹夫之勇,智者所不为。没有相对力量前,最好还是隐忍,丢了性命一切成空,他需要去闯荡这片天地,寻求变强的机缘。

正当他来到一处山梁脚,不可否认这个时代山清水秀,几十年的征战对社会破坏巨大,环境却得到改善,人口的剧烈减少,减轻了山林被砍伐破坏的负担,植物更加茂密,小树也逐渐成了大树,成为绝佳的猎场。

这不,他忽然嗅到一阵腥风,倏然警觉下停下抽出勾鸠,却见一只花斑豹,正卧伏在一棵大树下草丛中,

当他抽刀时,两只眼睛露出凶光,那柔软的身子已经弓起,尖利无比的爪子伸出爪鞘,却见一道闪电猛扑过来。

花斑豹就是丛林王者之一,力量不及猛虎,却胜在速度惊人,就算王邵抽出了勾鸠,还是来不及出刀就被扑倒在地,爪子切入他的道袍,好在冬季穿的颇厚,并没有伤到皮肉,这个时代别说动物的传染病,就是破伤风也能要人命。

豹子头一甩,血盆大口向王邵脖子咬来,他单手持刀用刀柄顶住花斑豹脖子上挺,堪堪躲过这一口,赤红的豹眼,刺鼻的腥臭,几乎让他呕吐,要不是杀过人见过血,恐怕早就软瘫了。

人,往往在生死关头,最能爆发潜能,王邵伸出左手掐住花斑豹的脖颈,用尽全身力气扭动腰身,硬生生把豹子压在身下,也亏了这些天吃肉养身。

花斑豹是这片山丘的王者,岂能容小小蝼蚁侵犯威严,本能地扭动着身子,四肢利爪乱蹬,想要摆脱不利局面。

武松打虎固然戏说,其中却是人类对猛兽征服的欲望,更多的是深深地敬畏,虎扑豹跃的劲道,绝非人力所能抗衡。

此时,王邵有着深深地体会,要不是用了爆发的急劲,利用花斑豹身形不稳,恐怕真无法把它压在身下。

就是这种优势,在花斑豹的扑腾下不断丧失,要真被豹子腾出身子,恐怕他有勾鸠在手也只能自保。

真气,初入后天境的那点真气,根本就来不仅运转。危机中,眼看锋利地爪子抓向脸颊,他右手腾出,冒着被爪子伤的危险,狠狠地捅了下去。

花斑豹剧烈狂吼,血色大眼散发绝望的凶光,却还是一口咬下来,白森森地利齿伴,随浓重的腥臭扑面而来。

王邵几乎用尽全身力气,挣扎着强行移动上身,血盆大嘴从脸颊磨蹭过去,当再次抬起来时,明显没有太大的力气。

因为,王邵用力向下切割,锋利的刀刃破开了豹子的腹部,内脏哗啦地流下来,最重要的是,直刀致命一击是心脏。

第三次咬下来,到了中途直接滚落地上,?渐渐停止了挣扎,血色大眼的光芒逐渐消逝,身子四肢不住抽缩,尾巴无力地摆了摆,最终不再动弹了。

王邵拔出勾鸠,慢慢地坐起身,浑身的血迹,整个人几乎要虚脱了,当看到死的不能再死的花斑豹,忽然咧嘴笑了。

花斑豹浑身上下都是宝贝,肉是可以吃的,豹骨可以下药泡酒,皮子能缝制上等的袍子,危险是大了点,收获却是很不错。

想象不如行动,他不顾身上的血污,很快就分割了豹子,动作相当的熟练,用勾鸠来割肉剔骨,那简直是杀鸡牛刀。不大功夫就处理完豹子,好在离洛水不远,水源是充足的。

冰冷的河水阻止不了他的热情,索性采伐了干枯柴火,搭了个简易的烧烤架,割下腿子肉窜起来烧烤,

黄灿灿肥油滴在火堆上,“滋啦”燃起了一股股火焰,香气四溢,勾人食欲,连就着河水洗漱,换上干净衣物的王邵,也有些急不可耐了,连道袍也来不及浆洗,就赶紧撒上了盐,能让烤肉更加美味。

也是,虎豹肉是肉中绝品,那是滋补的上等膳食,寻常贵族还不能吃到,尤其是名山大川的野兽,长期吸食天地灵气,肉内含有滋养肉身的灵气,功效比不得丹药,对于补充血气绝对上佳。

今个那么一大块肉,慢慢烤制好了,够他十几天享用了,就是可惜了骨头,可是能熬制汤药的好东西啊!

“不拜佛祖不敬神,三千大道爱红尘。彼岸在望回头渡,灵犀难比真金银。。。。。咦,好香,好香的肉啊!”

正当李易要大快朵颐的时候,身后响起了某个声音,让他大为吃惊地霍地跳起来,勾鸠早在手中,浑身却见某个僧人,正笑嘻嘻地站在半丈开外。

却见这僧人眼睛深陷,身材肥硕,简直就是座肥肉小山,那件土黄色的纳衣袈裟绑在肉上,细看却不那么臃肿,反倒是散发着金棕色的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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