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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对于这个当时只是顺手帮了一下忙的学妹,他原本都不太记得了。
但她一提社团节,他就想了起来,是那个他介绍给孟湘南的学妹。
张莹也没想到,这个只见过两次的高冷英俊学长,在听到她说想邀请他来广播社录音时,竟然一口答应了。
她甚至原本都没抱什么希望,这让她对陆嘉显的印象越发好了,一看见他就赶紧笑着打招呼。
“学长放心!耽误不了多少时间的,就一句台词,小南学姐已经到啦,录完我请你们俩喝奶茶!”张莹胸有成竹的说道。
“好。”陆嘉显淡然的笑了,睫毛敛下的柔和阴影掩去精明洞察。
推开广播室的门,他就看见孟湘南正坐在桌子前认真的读稿子,她的侧脸有种静谧的美,鼻尖和唇边被窗口的阳光镀上一层细细的柔光,在她看过来之前,他移开了目光。
孟湘南见张莹口中说的“搭档”竟然是陆嘉显,心头一亮,她愣了一瞬,眨了眨眼掩饰自己眼角的笑意。
陆嘉显也笑了,孟湘南怔住的表情有些傻气。
张莹也给了他一份稿子,还把他的那一句台词给标注了出来。虽然她和这位学生会大神打交道的次数不多,但校庆时,她和同学们躲在多功能厅的后台听过他的演讲。
他的声音很好听,低沉却并不黏腻,妥妥的一把“低音炮”,刚好适合她为他选的这个角色。
在等陆嘉显通读故事时,张莹被隔壁学生会的人叫了出去,广播室里就剩下了他与孟湘南两个人。
很安静,谁也没有说话,气氛却开始变得胶着起来。
其实孟湘南想问,昨晚为什么失约,可是这样又显得自己很计较,陆嘉显举着稿纸在阅读,她便趁着他专注于故事时,悄悄的端详起他的眉眼。
原来他的虹膜仔细看起来,并不是墨黑的,在阳光的漫射下,它映出几分茶棕色,清澈明亮。
她再一次感到荒谬,他的眼睛和小时候那双倔强的眉眼简直是一模一样,自己竟然会认错。
正当她出神时,那双茶色的双眸忽而抬眼凝视着她。
“在看什么?”陆嘉显放下稿纸。
孟湘南想了想,说:“在想你的角色是谁。”
陆嘉显低头扫了一眼稿纸,答:“橡树。”
这个只有一句台词的角色,孟湘南印象深刻,只有它听得懂夜莺的歌声。
“你呢?”陆嘉显问。
“我是‘教授的女儿’。”孟湘南笑道。
陆嘉显以为她会是主角“夜莺”,她的声音温柔清澈,一定与夜莺的婉转歌声十分合称。
只是这婉转的声音注定不会属于他。
他也有所耳闻,与六班比邻的七班不到中午就有人在八卦,说不谈恋爱的顾应昭转了性,破天荒的对六班的一个女生展开了热烈的追求,又是送早饭又是送零食。
他当然知道那个女生是孟湘南,甚至有那么一瞬间,他很羡慕弟弟。
张莹很快就回到了广播室,在准备好录音设备后,她会扮演主角,给陆嘉显和孟湘南配戏,因为他俩总共加起来只有两句台词,所以只用配那一小段情节,再把每一句单独剪辑出来就好。
因为孟湘南经验丰富,所以先录她的部分,张莹给她配上下文,不到十分钟就录好了,接下来就是陆嘉显的部分。
故事的起点是夜莺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去寻找一朵红玫瑰,而红玫瑰需要它付出生命才能换取。
“如果你想要一朵红玫瑰,你就必须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并变成我的血。”
张莹情感充沛的配戏特别能感染人的情绪,孟湘南不禁一边感叹她一定会做得比自己和曾絮更出色,一边为这个令人心碎的故事而皱眉。
天真的夜莺要用生命去换取爱人的红玫瑰,所有人都在歌颂爱情的伟大,只有一直和夜莺作伴的橡树感到痛苦,因为他怀着和夜莺同样的心情,也知道这只栖息在他身上的夜莺过了今晚就不会再回来了。
“快乐起来吧,快乐起来吧,你就要得到你的红玫瑰了。我要在月光下把它用音乐造成,献出我胸膛中的鲜血把它染红。我要求你报答我的只有一件事,就是你要做一个真正的恋人,因为尽管哲学很聪明,然而爱情比她更聪明,尽管权力很伟大,可是爱情比他更伟大。火焰映红了爱情的翅膀,使他的身躯像火焰一样火红。他的嘴唇像蜜一样甜;他的气息跟乳香一样芬芳。”
孟湘南看向陆嘉显,他的眼睛始终落在稿子上,随着张莹的最后一句台词念白结束,他沉吟片刻,开口——
“再为我唱最后一支歌吧,”他轻声说,“你离开后,我将感到无尽的孤独。”
他抬眸,却不是看向和与他对戏的张莹,而是直直的凝视着她,这让她的内心深处忽然感到震颤,他低沉倾诉的声音也如同鼓槌,在她心上敲下重重一击。
第五十一章看谁更憋得住
橡树不曾言说的爱始终藏在寥寥几笔的描写下,夜莺从未有机会得知,它死在了黎明破晓之前,而它的鲜血浇灌出灿烂的红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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