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东北的热炕头很多人都没有享受过,东北有句老话:老婆、孩子、热炕头。寥寥几句话,道出了东北人的实用主义观念,也见证了火炕在东北人生活举足轻重的地位。
凡是到过东北的客人,在领略了火辣辣的关东情以后,最惬意、最舒服的享受就是睡在那热乎乎的火炕上,体验一下消困解乏的滋味了。
火炕一般都用土坯或是红砖砌成,炕面以前都是用苕条编成大片,上面铺上粘稠度很大的黄胶泥,三层苕条片加上黄胶泥,厚厚的有十多厘米,既结实又保暖。只是这种方法费时费力,耐火性也差,现在用的人并不多见了。
李忠信在姥姥家的炕头就是这种最原始的热炕头,他坐得时间长,感觉到烫屁股了,他立刻就和姥姥说他要下地出去转一转,顺便去个厕所。
烫屁股并不是主要的原因,最大的原因,是李忠信实在是受不了姥姥絮絮叨叨地就那么几句话。
姥姥和姥爷那一辈人,基本上一辈子没有享过福,一张嘴就是三年自然灾害,那时候他们基本上吃不上饭,孩子还多,就是榆树上的榆树钱都撸没了。
姥姥家的成分不好,算是农村当时的一个小地主,算不上是那种罪大恶极之人,家里面的地也都是上几代人省吃俭用盘下来的。
后来解放了,姥姥家所有的土地都被政府收了回去,而她则因为姥爷的成分是贫农而嫁给了姥爷……
说道最后,可以总结出来一个宗旨,那就是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要勤劳努力,要省吃俭用,千万不要因为现在的生活好就可以忘乎所以。
李忠信对于姥姥家的历史,在后世可是听过无数遍,甚至姥姥家那边的亲戚都有什么人他都记得一清二楚,就好像姥姥一辈子就喜欢讲述她家里面的光辉历史一般。
李忠信从姥姥家走了出来,准备重游一边兴林村,看看这个时候的兴林村是一个什么样子,和后世记忆有什么不同。
就在李忠信想要自己一个人走走的时候,他大舅家里面的弟弟王长明从屋子里面追了出来,并缠着李忠信,让李忠信带着他一起玩。
李忠信见到是表弟王长明,他没有拒绝他的跟随,更是领着王长明到兴林村子里唯一的那家食杂店转了一圈,给王长明买了几个他喜欢吃的,这边农村特有的大块糖。
原本李忠信想要给弟弟多买一些好吃的,可是,兴林村的这个食杂店里面东西实在是太差劲了,东西少得可怜不说,很多东西都是差不多要过期或者是临期的,这样的东西李忠信可不敢给弟弟买了吃。
就在他领着王长明从食杂店里面出来,刚走出每一百米的时候,突然被几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孩子堵住了。
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自从王波开始有钱以后,李忠信身上的衣服和鞋子都有了很大的转变,棉衣由黄色的棉袄变成了面包服——羽绒服。
八十年代初期,羽绒服刚刚开始出现,由于面料和羽绒的关系,穿到身上就好像是面包一样,也被东北这边的人唤做面包服。
衣服是羽绒服,鞋子更是儿童型的军勾。
东北在八十年代最流行的就是军用品的鞋子,老校毕,人字尼,三接头,军勾,其中最实用也最好的看就是军勾鞋了。
李忠信的家庭在这个时候已经算是相当不错的了,可是,他从家里面给农村弟弟拿来的两件冬衣上面,依旧有着几个小块的补丁。
李忠信和兴林村这些跟他一般大小的孩子比起来,那简直就是天上地下。
几个孩子的个头明显比李忠信高,但是由于营养跟不上去的原因,都显得很是单薄,几个孩子棉衣的胳膊位置,屁股、膝盖的地方都有着大块的补丁,脚下更是有些开线的棉乌拉(最早的时候是东北农村自制的牛皮大头鞋,里面垫的是乌拉草,叫牛皮乌拉)。
到了八十年的时候,江城这边的棉胶鞋在农村就叫棉乌拉,中间是棉的毡子,两边是鞋布,然后用缝纫机缝好,最后在轧上一个胶底。
“你们要做什么?我是二道街老王家的亲戚。”看着眼前堵路的几个小子,李忠信十分冷静地说了起来。
他心中清楚,在这样的一个地方,他绝对不适合和人打架。
[综武侠]吾命将休 割爱 破碎神话 仲夏夜之梦 重生七零守则 泪凝霜 我的偽娘男友 重生福女在农家 危宫惊梦 到约定的那时 自恋男的春想曲 星峰传说 明月藏鹭 他们都说她是坏女人 把我留在心尖如何 佳偶天成 我有特殊的驭兽技巧 身为魔族的我如何在名门正派做卧底 玻璃橘子 NPC不可攻略
所谓禁欲,并非禁掉所有欲望,而是禁掉那些很LOW的欲望,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性,做个有质感的神豪。欢迎进群678845977如果您喜欢了不起的男神,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亿万富豪独宠小娇妻他是身价亿万的富豪,她却因家道中落,从云家唯一的小公主变成了最卑微低贱的人。一次意外,她成了她的救命恩人。外人都传他喜欢男人。后面他说我身边缺个女人。从此他的世界多了...
关于哥斯拉之从金刚骷髅岛开始三年之期已到,恭迎哥斯拉!如果,你是一只哥斯拉这是很正经(偶尔也可以不正经)的讲述哥斯拉进化升级之路的异兽文!从弱小的幼年形态开始,通过不断狩猎捕食,吞噬各种...
完结文奉旨入宫,无上荣耀,于她,却是煎熬。无心争宠,甘为冲喜新娘。新婚夜,她大呼上当,病怏怏的夫君原是身壮如牛,与侧妃彻夜燕好,却将她这正妻五花大绑卖入妓院。为逃离,她大跳媚舞,不料巧遇老熟...
白依夕不小心胎穿进了一本书里面,小时候作天作地。什么?!小时候把她当敌人的病弱小男孩是男主!什么?!小时候被她欺负哭的男孩是男配!什么?!小时候被她骗了糖果的女孩是女主!还有,她竟然是个炮灰女配,一瞬间,白依夕风中凌乱了,然后某依夕果断跑路。三年后,她回来上高中。等等,男主,你不是在隔壁的十一中的吗??等等,男配,你不是温柔的陪着女主吗??等等,女主,你嫉妒我的目光是怎么肥事??男主爱我,很难吗?男配没有你,我要这冠军有何用?某依夕我原装原味的男主男配哪去了?!某依夕又想逃之夭夭,却被某大佬圈住,某大佬眼眸暗红,俊美的脸上带着一分凉薄的笑再跑,我就死给你看。白依夕大喊这不是我认识的男主,小说里的男主可没有偏执病态的属性啊!看着日益黑化的男主,白依夕果断认怂来嘛,亲亲,不生气哦!ps男主有人格分裂。如果您喜欢穿书后女配帅炸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天降萌妻总裁爱不释手十八岁的生日,她一个大活人被配了阴婚。她摸了摸‘死丈夫’的脸,滑腻如脂的手感不要太好。这样的美男子死了实在太可惜,于是,她趁着他身体还没僵硬直接把他整成了活人。从此,本着生是她的人,死是她的鬼的原则,她遇渣他帮她虐渣,她惹桃花他狠掐桃花。终于有一天,她忍无可忍,墨少,你太闲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