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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就是摩根所说的第三局。
斯百德果然没有让我等太久。第二个礼拜一,我把那一万块老老实实地交给了小铃铛当生活费,然后去菜市场小学拿了点酬劳,生活顿时就显得丰盛富足起来。
走去十号酒馆的路上我甚至还想,要是经常有那种莫名其妙的外快,日子好像还蛮好过的,我也不用去向卖羊肉串的收保护费了。
一跨进门,就看到了桌子上的天珠和翡翠。
对我来说,这已经非常接近想象中那最后的砝码了。我抓住桌子的边角,问了一句:“最后的局?”
斯百德耸耸肩,用一种人畜无害的表情看着我:“最后不最后,有什么关系吗?”
他指了指桌子的另一角,那里有一堆我一直努力避免去看的东西。
五万块。现金。
五万块我可以吃半年了啊!随便怎么吃大排骨都行啊,还能给小铃铛买点儿化妆品什么的,夏天快来了,她要出去干活,能抹点防晒霜才好,高级点儿的那种。
但想到这里,我的心忽然被刺了一下,好像是被自己的穷、窘迫和猥琐刺中了。
就在一瞬间,从馋涎欲滴到恼羞成怒,连半点过渡都没有,我那股子从小烂命一条的青皮邪性猛然蹿上来了。
我没有在意摩根有没有给我指示,一下子伸手抓过那两堆刺眼的珠宝,往旁边一推,浑不吝地说:“一次给老子全都摆出来,一次全都给你猜了!要么,你就赶紧有多远滚多远,再跟我来这一套,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他听完我的狠话,干了一件我做梦都想不到的事。
他从口袋里摸出那块粉红色的手帕捂住嘴,转头到一边嘻嘻地笑了起来,是真的笑,不知道什么事那么可乐,乐得他打嗝。我那个气啊。有钱佬挨揍一样疼好吧!一卷袖子,我就准备爬到桌子上来个猛虎扑食。
这时候,有手从旁边伸过来,死死拉住了我的皮带——那是藏在群众中的摩根,他悄悄地提醒我:“想想那支钢笔。”
那支钢笔?钢笔?粉身碎骨得特别有规律、有规格的钢笔?
什么意思?难道斯百德还能把我一脚踩成那么多圈不成?
但那个景象深深地震慑了我,我忽然觉得,这事好像不是开玩笑。
这撒泼到一半,继续不是,停下来也不是,幸好斯百德终于笑完了,把粉红色的手帕折好,放回口袋,给了我一个台阶下:“好,一次猜就一次猜。”
他慢条斯理地抬起手来,拍了拍。
十号酒馆的大门随着他的拍掌声轰然打开,大家纷纷望过去,只见两位异人正推门而入,体形当真可观,高大魁梧,虎背熊腰,却又长发飘飘,素洁裙子,高跟皮鞋,可谓正面是姑娘,背面是罗汉。两人手里抬了一个巨大的箱子,近一米高,两米长,看起来非常重,但抬放的动作却极轻柔,如同对待小婴儿一般。
箱子放在地上被打开,里面是另外两个小箱子,并排放着,再度打开,四个小箱子露出来。
大小箱子逐一打开,大家都屏息静气。我眼珠不错地看着那两朵奇葩开箱子,咬着手指寻思着莫非接下来会有妙龄女郎穿着比基尼跳出来,娇滴滴地说一声:“生日快乐!”那我怎么办呢?我必定要大喝一声:“你搞错日子了,傻逼!”
但我的桃色幻梦总是落空,所有箱子打开,罗汉姑娘戴上厚厚的白色手套,像搬亲妈的遗体一样小心地往桌子上摆下七个罐子——一模一样的七个青花罐。
我本能地紧张起来,从前看过的几本恐怖小说的情节涌上头脑。万一里面装的是人的骨灰?嗯,骨灰不可怕,除了不能吃,百般无害,但万一是虫子呢?满满一罐子吸血噬骨的变异虫子。老子天不怕地不怕,最怕软绵绵的小虫子。
斯百德似乎能看穿我的心思:“想什么呢?”
他站起身来,也戴上手套,轻轻抚摸着那七个罐子,比摸女孩儿还温柔:“猜一猜哪个比较贵。”还不忘介绍一下背景知识,“这几个,全部是古董真品,每一个拍卖价格都在五千万以上,其中最贵的那个,价值四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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